[閒聊] 台南josh聊棒球 被酒駕奪取性命的球員
https://youtu.be/79JtutSyJ8o
臺南josh YT
投出代表作數小時後,竟被酒駕者奪取性命
找了以下這位選手的資料
nick adenhart
就在投完對奧克蘭運動家比賽的第二天深夜,亞登哈特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富勒頓發生車禍,不幸去世。警方報告這起車禍是由於一輛廂式旅行車闖紅燈,撞上亞登哈特所在的三菱日冕,他們的車之後又撞到了燈柱上。當時車上有4人,兩名乘客當場死亡,亞登哈特則是在送往醫院後宣布不治身亡[1]。肇事司機在發生事故後逃離現場,但在之後被逮捕[4]。4月10日,肇事司機以謀殺、逃逸、酒醉駕駛被起訴[5]。
為了紀念亞登哈特,2009賽季剩下的比賽天使隊所有球員將身穿胸前印有亞登哈特背號〈34號〉的球衣,他在更衣室裡的位置也將保留[6]。印有亞登哈特名字和背號的黑白照片也將貼在天使隊主場中外野的牆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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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陣子-0酒駕之後
臺南josh分享了美國職棒大聯盟
因為酒駕而失去生命的投手
最後一場還是投出生涯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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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以謀殺起訴,讚!
有印象
-0會不會被凍傷
那年的精華影片 有那這畫面 好懷念以前每年的精華影片
現在做那影片的媒體還是YT好多年沒作了
我覺得酒駕就該以謀殺起訴了 不論有無肇事
凹大師法學知識驚人
他致力於讓人每日一笑不遺餘力,笑就好了。(笑)
凹大吱邏輯跟常人不一樣
印象中在美國,酒駕是能以二級謀殺罪起訴
台灣殺兒童都可教化了,區區酒駕有可能嗎?
全隊跑去外野拍牆那段真的每看必QQ
美國人是法盲嗎
但這次我支持U大師
Miguel Cabrera 在美國佛羅里達州酒駕被捕,隔天繳交135
0美金離開
法盲才會支持凹大濕那個推文的講法吧XD
支持U的真可憐 這什麼鬼邏輯
查了一下新聞 台灣現在也可以用殺人罪起訴酒駕肇事者啊
對這件事還有印象,沒想到過這麼久了
日蝕?
現在每年精華影片還是有喔 可搜尋MLB Network
凹大師的法律知識有夠奇葩 懂什麼叫罪行法定 和禁止
不利類推適用原則嗎 呵呵
那是在現行法律下好嗎?現在該做的是修法
把酒駕罪直接視為殺人罪,需要立委修法
不能類推適用,是因為沒有法源,沒法源就立法
甚至酒駕相關法律都可以整個搬出來立個特別法了
又是凹大師了,那爬牆以強姦未遂罪起訴嗎…
發廢文一律死刑
建議凹大濕先去買本法學緒論來讀啦 這樣秀下限真的難看
拜託沒基本法律常識就別出來吠 一律類推適用那不就
是在走回以前威權時代的路 明明犯的是過失傷害把你
類推成故意傷害 這麼喜歡這樣的法律建議你可以去對
岸不要待在台灣
就是被法律保護好好而不自覺才愛講屁話
凹那種法律逞惡人之前先整死一堆好人
看推文以為走錯版
大師這也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