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 手遊口角 罵人「舔狗、肥宅」無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73764
台南地院近日審結一起因網路遊戲糾紛引發的個資外洩案,
47歲李姓男子因不滿許姓隊友拒絕女玩家告白,
竟在LINE群組公開許男照片及工作地點,
還以「舔狗」、「肥宅」等詞語辱罵對方。
許男憤而提告,法官認定李男雖未構成誹謗,
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2個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與許男原為手遊《天堂M》同隊成員,
兩人因遊戲意見不合發生口角後決裂。
2023年1月4日,李男在LINE群組「天堂xixix」中,
公開許男的照片、工作地點(包括Google地圖、地址及工作場所名稱),
並以「舔狗」、「肥宅」等詞語辱罵許男,
甚至指責他「見一個愛一個」、「拐走別的團隊的女生」。
許男認為李男的行為已嚴重損害其名譽,並侵犯個人隱私,
因此向法院提告,指控李男涉嫌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男在群組中使用的「舔狗」、「肥宅」等詞語,
雖帶有貶義,但屬於網路流行語,
且未嚴重影響許男的社會評價,因此不構成誹謗罪。
此外,群組對話內容顯示,
許男與女玩家的互動確有討論「追不到就開始兇你、黑你,藉口一堆」,
李男的言論並非全然捏造,故誹謗罪部分不予成立。
然而,法官指出,李男未經許男同意,公開其照片及工作地點等個人資料,
足以識別許男身份,且無合法利用個資的事由,
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
考量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能與許男達成和解,
因此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認為「舔狗」、「肥宅」,雖帶有貶義,
但屬網路流行語,難認為足以損害名譽。
像是「舔狗」,是在兩性關係中明知對方不喜歡自己,還堅持不懈喪失尊嚴和底線去迎合對方;
「肥宅」則形容較胖且沉迷遊戲或次文化的人,
這些詞語雖然可能讓人感到不適,但未必會導致社會評價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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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罵什麼會不會出事是抽法官碰運氣?
但洩漏個資肯定有事 網路吵架嘴快小心
不過拒絕告白結果被路人罵整個有看沒有懂
騎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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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
不想被叫肥宅當然就是請努力減肥囉
並非全然捏造w
4-5對吧
肥宅會拐女生?
反觀
西恰的話還是會送下去 最新認證沒事的是 “可悲”
這告的是誹謗 那當然不會成立啊 誹謗又不管這個
這一定上訴啦,人被罵成狗哪裡沒有減低社會評價
狗的評價明明比人高
誹謗是講告白失敗,舔狗肥宅是公然侮辱部分
要選也要選 公然侮辱
原來是告錯條的部分?
告錯了
漲知識了 原來告錯
另外一部分是 跟女玩家的互動部分,被認證"非全然捏造"
這就是法院認證了
舔狗但拒絕女網友告白? 不知道是記者寫反還原文如此 好怪
要不然舔狗不可能沒事
法官有比C洽板主懂法律嗎?
反觀本版
法律是底線 版嚴一點沒毛病ㄚ
西洽板主大多沒有法律專業吧 法律是真的很專業的領域
誹謗是拐走那個吧
許男被告白然後拒絕 結果李男罵他舔狗 到底是???
看內文 感覺是女生都被許男吸引走了李男惱羞 拒絕告白就無關
有辦法見一個愛一個和拐走別團的女生 感覺不是舔或肥
兩個字能碰瓷的程度
笑死
傻傻的 怎麼不告4-5
而且看了一下都47歲了 罵別人前先找找自己問題行不行
人家能被女生告白你一個評分3.0的是在大聲什麼
原來是告錯了
哇靠 在群組公佈對方照片 公司跟地址 指名罵舔狗肥宅
這樣竟然只有危害個資成立 判兩個月可罰金?
原因是不一定會導致社會評價下降?
我怎麼覺得李男才是舔狗XD
公布人家個資比較可怕
許男還拒絕人家告白,就算有舔,也算舔成功了吧
搞不好許男真的帥 貼照片是加分...
為啥拒絕別人反而被罵舔狗?
法院認証,慘,無毀謗
但在希洽有罪喔
這個的確是看法官的 同一件事個別法官的判定落差差很多
看不懂 被告白的怎麼被罵舔狗
結果是舔狗相輕
拒絕告白還被罵啊???
看了一下判決書,被告的說法是,她拒絕一個公主的告白,
那個女的跟騎士被告說是男的追她不成才黑公主,所以才幫
公主在群組罵他 反而吃上官司
然後騎士今年47歲...都這年紀了怎還在網路吵這個
笑死 真正的騎士團
樓上這種年齡歧視就不太好了
不是舔狗相輕 是騎士團啦
網路上嘴炮這種事情是不分年齡的
現實罵4-5 還是要小心被水桶(物理)
罵躺贏狗就會有罪了
這個舔狗解釋超級精闢
不要罵人躺贏狗 要說你爸是MVP
董神:
小心 我被捅過QQ
法官一定沒上西洽,宅的前面加那個字在這邊可是重罪
法官:肥宅在西洽是網路自謙詞
法院認證 XX
去幫人罵的才是舔狗吧XD
...舔狗騎士團
好了啦,西洽法庭在1/3這塊大贏現實,你們要知足
所以本版可以講O宅了嗎
拿西洽類比現實法律,那你怎麼不說遊戲中砍人為啥無罪
笑死,西洽都是現實的人耶,還是西洽是虛擬的人?
你在西洽上砍得到的人嗎?還不是要去現實找
完了 這篇釣到一堆人
哈哈真好笑 4-5
他是不是搞錯名詞定義了==
哈台灣舔狗文化真奇葩~
反觀
但這邊有罪XD
還好吧,我在隔壁板都自稱XX的
告誹謗幹嘛?
法官為什麼那麼懂舔狗 該不會
惡意貼人真實資料一定告得成 看名目而已
法官哪有C洽板主懂法律 那個詞在C洽板可是重罪呢
我建議法官們來C洽板進修一下法學素養
在這裡還有能把發言和殺人類比的 簡直是世界奇觀
支持樓上提告站方違反言論自由
為什麼有人覺得版規比法律嚴格是問題,反過來不就變成
版規允許版友犯法
喔,所以說O宅是犯罪?太可怕了
說個肥宅就犯法才奇怪吧
說O仔獸,O宅=犯罪,這真的是太可怕了
真的是越解釋越好笑XD
這是公然污辱吧?
他才像舔狗
本板OO就最大宗 不保護他們脆弱的心靈不然是要保護誰啦
玻璃工廠走路要小心
那兩這應該構成跟4-20上位法牴觸而無效吧?
你們要是對板規有建議或想法 可以去C_ChatBM討論 :D
不然板規或板務執行都不會有什麼變化的
所以討論了會改嗎?Bm版看這麼久了有改過嗎?:D
算了吧 去Bm板小圈圈自討沒趣嗎
不就變成板規允許板友犯法:你說1/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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