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啥核終跟法界的風氣差那麼多?
最近的兩大議題,核能跟羈押修法
其實兩樣都不新鮮
核能講很久,起碼在10年前核終就成立了
羈押修法其實也不是新鮮事,民國94年(2005)年,某賴就已經提出過
期間在98年釋字665號時,時任大法官也有意見:
僅憑滅證"可能性"就羈押被告,是武器不平等。只有行為本身構成犯罪時,
才可作為羈押被告的理由。
在2014、2016也都有法學教授作主張,這裡不贅述。
可是
你如果是個小白,或是個資淺不同意見的飯盒去核終,
只要不是跳針,核終會拿出數據、理論來溝通。
說明立場,儘管對方不一定被說服,但還是會就理論回答各種問題。
(他們還不會封鎖善意的人,有的還會留下來當版寶作定期的解盲)
但我最近感到的挫折及觀察到的現象 (跟朋友檢察官就不說了)
一個略讀法律,或是略看法律的人,或是不懂法的鄉民。
去跟律師、檢察官說
"我覺得賴桑提出過的版本也不錯啊,在OOXX的前提下可行,你覺得如何呢?"
他們的反應就還滿....微妙的(尤其是Threads上看到被霸凌的)
這修法噁心至極!服務政客!
先說你就是為了OOO脫罪,瞎了眼才看不出來。修了世界要毀滅了
只要你不是法官律師檢察官,一律先嗆你沒讀書,不然有種找文獻
等到你拿出跟你看法相同的文獻或看法學說,他們就嗆你不懂法律沒讀好
你看得懂中文不代表你懂得法條
如果是法律相關學系,一律嗆你誰教出來的教這麼爛
再來就是自報家門圍剿,我OOXX教的才是顯學,你那個歪理不足提出
然後到處轉發到法界同溫圈公審,看看這個麻瓜膽敢來挑戰我們法界
感覺就像武俠小說一樣,先報宗門堂口,我名門正宗你OOXX。
為什麼兩邊的氛圍差距那麼大呢?有沒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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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的文說過我的看法
民選二十多年來,法律的演變一定有他各種政治的沿革,也一定有多少是為了政治服務的
這點算是常態,但重要的是能否以個案研究出解決通案的問題
法律是活的,法律會隨著時間去演進,人民及執法者也會自然地去配合修正生活方式。
不會有什麼法已死然後忽然就天崩地裂的吧?
公投法被修惡時我也很幹啊,公投是真的已死,但還是要去接受這變化不是嗎?
為了不想再打壞感情,於是我決定不再跟以前的朋友諮詢/舉例/討論/激盪這種
屬於他們的專業卻又要被帶立場貼標籤的事情。
或許他們長大偏激了不重視友情,但我還是想保留美好的回憶就好。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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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理性務實科學 一個是宗教 差別在這
就...文組啊 期待什麼
不用期待大多數的法律人,他們想的都是自
已為的正義,只有在這種自栩的正義下,他
們才能幹這些正常人不敢做的事
的確,有時滿像不同教派互相目為異端的宗教
戰爭,雖然名義上是拜同一尊神,但你就是不
能挑戰祭司的解經
爆
[爆卦] chatgpt對柯裁定全文提出問題原裁定省略 這段裁定的理由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或值得質疑的地方,主要涉及程序正義、證據評價 、比例原則等方面。以下是幾個潛在問題: 1. 證據不明確,卻羈押被告 裁定書中提到「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但隨後指出「究竟僅![[爆卦] chatgpt對柯裁定全文提出問題 [爆卦] chatgpt對柯裁定全文提出問題](https://i.imgur.com/8F7JZK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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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北檢敢延押柯文哲就是丟臉我這篇不想臭國昌老師 單純好奇問一問: 為什麼北檢延押柯文哲 叫做丟臉?? 真的單純想問這個問題 因為要知道 扁案 陳水扁審判前被押多久你知道嗎??9
Re: [問卦] 羈押禁見沒冷氣吹喔天 : 氣自由應該的吧 : 連新訓當兵都有冷氣吹了 : 結果一查才發現沒冷氣吹喔,那這種天氣哪睡得著啊,太慘了吧,想說羈押應該比當兵 輕6
Re: [討論] 黃國昌:726之後修刑事訴訟法濫權羈押不知道 呂布 會修什麼的版本 不過以他過往的"成就" 又要修出一個很雷的法律了 除非 他要修成 柯文哲惟一適合的 刑事訴訟法 (但KMT應該不會跟,而且蔥哥也不是真心想放柯)7
Re: [新聞] 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那就律師爛啊 妳怎麼不檢討律師???? 怎麼不說你們法律界教出一堆沒用的律師? 奇怪了,這種檢察官比律師還厲害的情況,以前沒有國民法官的時候就不存在嗎? 怎麼偏偏要現在才拿出來講?6
Re: [新聞] 為柯文哲刪羈押事由?黃國昌提案修刑押 : 的前主席柯文哲有關。法務部今表示,如排除「勾串共犯證人」的法定羈押原因,形同 縱 : 犯罪者肆無忌憚串供證,嚴重妨害真實發現,並摧毀社會安全基石。 : 法務部表示,台灣民眾黨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6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藍白支持者 最大的誤會 就是以為這是一場法律審判 其實根本就荒腔走板了 光是羈押法官可以臨時換人 羈押理由可以完全不合邏輯 照樣給你羈押4
Re: [新聞] 虐殺幼兒罪 法界:定義不明難證明故意法界有在在意難證明這件事? 圖利罪要證明柯明知違反法律,結果現在不也直接羈押了一年? 連最基本"明知違反"的要件都不成立,但還是能羈押一年,我怎沒看法界在意過? 再來說高的誣告案,法官要證明高明知自己抄襲也很困難啊,但事實是? 法官超級心證直接判高抄襲,法界有在意過?5
Re: [新聞] 要廢勾串之虞可羈押!黃國昌駁為柯文哲法律是不可能沒有漏洞的 羈押開宗明義就是因為必要而採取侵犯人權的手段 法律把這侵犯人權的決定交給了檢察官提出跟法官來判斷 該不該更尊重人權減少羈押? 還是亂世用重典,該學中國打詐強度,放棄人權?5
Re: [新聞] 白委擬刪「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 法官論羈押是司法官的武器 當司法官拿來濫用 被收回去剛好而已 為了以後可以繼續羈押詐團 所以即使認為司法官濫用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