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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日本拘提須由法官核可,但台灣不用?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日本拘提須由法官核可,但台灣不用?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時間推噓17 推:18 噓:1 →:25

乳題,
日本的逮捕分為通常逮捕、緊急逮捕和現行犯逮捕,
其中通常逮捕緊急逮捕就相當於我國的拘提
而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
通常逮捕須由法官簽發逮捕令後,檢警才能逮人,
緊急逮捕須在逮捕後立即向法官申請逮捕令。

但根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拘票是由檢察官簽發的,不需透過法官。

造成兩國作法差異的原因是什麼?
有沒有法學大神替小弟解惑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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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96.243.1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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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nerEver (27.96.243.106 臺灣), 04/15/2025 01:27:31

james732 04/15 01:27不滿意的話就叫佔立法院的藍白去修法啊

OPPAISuki 04/15 01:28台灣檢察官權力那麼大?

uffxyz 04/15 01:29強烈要求修法

qaz19wsx96 04/15 01:29我們搞了幾十年羈押才變成法官審查

qaz19wsx96 04/15 01:29,不然以前都是檢察官自己發押票

spirit119 04/15 01:30羈押原先也不用經過法官

spirit119 04/15 01:32流亡政權不奴役百姓,怎麼反攻大陸

syldsk 04/15 01:32因為法官要睡覺啊

maskwill 04/15 01:34特偵組還是最猛的 起訴定罪率超低

chunfo 04/15 01:34中常會比較大

maskwill 04/15 01:34檢察官最大的權力 其實是不起訴處分

qaz19wsx96 04/15 01:35至於拘提現在還可以檢察官發應該是

qaz19wsx96 04/15 01:35跟我們憲法第八條,反正人身自由受

qaz19wsx96 04/15 01:35拘束24小時內一定能見到法官有點關

qaz19wsx96 04/15 01:35係(日本最多可以搞你到72小時)。

qaz19wsx96 04/15 01:35不過實際原因是法官不想再被案件塞

qaz19wsx96 04/15 01:35檢察官不想放權,憲法保障在那邊幹

qaz19wsx96 04/15 01:35嘛改反正大家都快樂

DustToDust 04/15 01:36法官放人也不用通知檢察官阿 很公平

TheDraggers 04/15 02:06那你怎不說日本警詢不用全程錄音錄

TheDraggers 04/15 02:06

Siaukhiam 04/15 02:20會不會是因為日本大哥哥的法律制度是

Siaukhiam 04/15 02:20在二戰後被米國爸爸改造過的?

Xaymaca 04/15 03:47請你記得 流亡政府

bestrace 04/15 04:02真的是垃圾檢察官用不起訴縱放權貴

saltlake 04/15 05:45因為我黨陳姓蔡姓宗痛都認為這制度超棒

saltlake 04/15 05:45尤其蔡宗痛完全執政八年把大狗官當狗罵

saltlake 04/15 05:46有刁民修圖嘲笑女皇舊另立法局修法懲治

zxzzzzzzzzzz 04/15 05:46警總時代党比較方便

saltlake 04/15 05:46的大權在握之下 都沒有修這法律

saltlake 04/15 05:47可見我黨對此規定愛不釋手

saltlake 04/15 05:47不相信? 提釋憲案讓我黨老眼昏花的那些

saltlake 04/15 05:47大法師視線啊

saltlake 04/15 05:48大法師為了挺廢死都直接幫立委立法了

pastor1982 04/15 06:19某樓,憲8的24小時提審早就被實務運作

pastor1982 04/15 06:19架空了

Oggy 04/15 06:29有差嗎?法匠也是聽党的

casin0021 04/15 07:09檢察官更大權力是能亂起訴還沒懲處

casin0021 04/15 07:09

casin0021 04/15 07:12日本起訴很嚴謹,定罪率高,亂起訴

casin0021 04/15 07:12檢察官會被懲處的!

genaro 04/15 07:27不是党部核發的??

aegiss 04/15 08:02一樓證明平行宇宙的存在

cms6384 04/15 13:57有差嗎 法官 檢察官 北所都是 党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