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先說結論,台灣的法律就是個笑話。
很多很基本的事情都爭論好幾十年
法律系的課本上不乏民國20年30年寫的判決
當成至寶,在教學生研究分析且仍未定論
身為理組出家我都覺得好可恥
台積電在研究一奈米 外國人都還在努力研究
你他媽法律系研究爭吵清朝剛滅亡時百年古董
智障到飛起好嗎 講台上老師還顧盼自雄
真正的英雄是把吵鬧的論點一統江湖
讓法律能有一個正道 確定性大大增加讓人民信任
認真覺得法律系不能分在文組
這些選文組的智商就是不高當年才只能考文組
台積電要是這些簡單事情能吵兩個月
早就被韓國人追上了
個人覺得法律系應該分到二類組
按邏輯按數學按whatever怎麼做形成共識就是
不要好像1234個說法都可以
給法官檢察官上下其手的機會
回到正題,這件事其實司法院大法官有研究過
最後的結論是
1. 有逃跑/滅證跡象+上述一定程度些微的證據
2. 起訴五年以上重罪(不用證據)
以上釋字665號參照
這寫出來後批評的人也是一堆
就可以按照檢察官提出的書面證據關人
這裡強調「書面證據」就是只要檢察官有臉敢寫
法官除非特別有擔當的,不然就會先尊重同僚
他們設計出的羈押制度,大概就是這樣
按照這新聞裡法官苦口婆心寫出來的意思
很明顯法官認為檢察官提出來的很不OK
所以告訴你他實體上未必是這樣認為的
※ 引述《s505015 (s505015b大)》之銘言:
: 本魯法盲
: 照我們尊貴的法官大人所言
: 羈押與否 與有沒有犯罪無關
: 意思是:
: 我沒犯罪 你也可以羈押?
: 或是我有犯罪 也可以不用羈押?
: 這個意思嗎
: 那好啦
: 那開羈押庭幹啥啊
: 反正要不要羈押一切是跟有沒有犯罪無關
: 所以要不要羈押
: 就是看我們尊敬的法官大人的意思嗎
: 原來如此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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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跟有沒有罪無關了,目前檢調掌
握的證據不是臆測就是某時某地,只
要黨交代必須羈押,北檢就只能無限
期羈押
好笑的是犯罪證據確鑿的在外面趴趴走
,還有一堆落跑的,然後找不到確實證
據的關押起來慢慢編罪名
這意思是桃檢在包庇鄭文燦嗎
桃檢只要提出羈押請求,法官就必須接
受?
幹她媽法官覺得不OK還是判延押了阿
所以我說法律系不能分到文組 因為他們連怎麼做都分不清楚各講各的 完全沒有統一的做法 形成不確定性
反正不用講羈押要件證據,只要檢方求刑
超過5年就有權力在訴訟期間羈押被告
老話一句 沒guts就滾回家 不然只會被認為在
求升官
你知道審判最重要的依據是什麼嗎?
是"法官的心證",不是各種科學的證據喔!
檔液
?
感覺法官是在說就算證據不足定罪還是能
羈押,因為支持者在吵證人都翻車了幹嘛
羈押….聽起來有點像法官認同證人翻車
?
對的 非常明顯 法官這樣寫 但他們長官也
不是白癡 之後分分鐘更換承審法官了
不管換幾個法官 本案跟過往案件羈押標準應
該要一致
這就是我通篇在批評的 文組誤人民
不過法律系已經是二類最高分了,所以是
訓練方式問題?
法律系是一類組 文組
我說錯,已經是一類最高
戲演的,沒雞雞的只聽聖上,好像叫東
廠
文組根本毒瘤
同意。雖然解釋 各自解釋還有彼此矛盾(
不是微幅差異)。根本就是默許上下其手
跟自由心證
*法官各自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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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玩也挺好的 有前例可循 賴清德下台之後 就可以馬上動用司法羈押禁見了 隨便弄一條可能貪汙的重罪 加上又是卸任元首具有高度逃跑的可能 輕輕鬆鬆羈押你三五年 到時候也可以慢慢找證據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Tt9j9d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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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的時候我真的聽不懂法官的邏輯 我當然理解是否成立犯罪,是要具體判斷的問題 但是你告訴我怕犯人串供而延押與犯罪無"必然"關係 這我就不認同了 邏輯很單純27
羈押的理由不外乎兩個:一是怕逃亡,二是怕串證。 第一,關於逃亡風險。 如果只是擔心逃跑,難道不能考慮戴上電子腳鐐等替代措施嗎? 近期我們看到不少已經判刑確定的人都能成功逃亡,反而是那些尚未判刑確定、仍屬於無 罪推定階段的人,卻被長期羈押,甚至可能押到判決確定為止,這是否有違比例原則?![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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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官 們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 與爆
柯文哲有沒有罪,我這裡不討論。 我覺得整件事最大的問題在於如果最後無罪,要賠償這個人是全民出錢,然後法官跟檢查官 毫無責任。就算有甚麼行政處分,出社會的人都知道根本不痛不癢。 台灣歷史上就有不少冤獄的案子,最後都國庫出錢,也就是納稅人出錢。我身為納稅人蠻有 意見的,怎麼會由我們納稅人為審判過程犯錯的檢察官跟法官買單?![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FfrMQ7t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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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司法被玩到這種程度 建議立法 "重大政治爭議案件特別條例" 1經過立法院提案表決多數通過 2再由全國律師,現職及退休司法官,法學碩博士9
各位法官律師們 如果最後判無罪 羈押回有補償金嗎? 還是就是自己雖小? 如果現在角色互換 柯是總統 被羈押是賴 青鳥們會怎說? 以下開放作答5
沈 :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 官 :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zt0pS0l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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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辛苦了 法律人不愛說人話 大家一定讀的很辛苦。 白話就是: 要不要押,跟有沒有罪沒關係;![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f6BXLn8b.jpeg)
爆
法官講這麼多 只要跟全民解釋 同樣的貪瀆圖利案件 鄭文燦等人為何不用羈押 在柯案就需要羈押不就好了 鄭文燦就不會有跟證人串供滅證、逃亡 , 柯文哲就會 鄭文燦還有證人突然翻供 柯文哲如果在外面就實質影響證人的能力 鄭文燦就沒有 笑死![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mg.youtube.com/vi/s8twHWlD9W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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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說實話如果延押柯,對DPP不利吧?: 不是阿你在肥燦的時候是這樣的 這篇文也就在七月~起訴書沒出來的時候![Re: [討論] 說實話如果延押柯,對DPP不利吧? Re: [討論] 說實話如果延押柯,對DPP不利吧?](https://i.meee.com.tw/eIiZH7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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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本案很多雙標司法,應該列入教科書了 *北檢王俊力 鄭文燦案 「本案金流證據明確,不是只有excel檔案」![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https://i.imgur.com/hemkkW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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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批柯文哲案卷證「完全沒證據」 黃國昌:不可能沒證據吧? 如果沒證據法院卻羈押 那不就代表羈押的法官問題也很大 沒有證據也可以押人 這樣子後果好可怕9
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5
Re: [新聞] 重罪就可以羈押? 看看AI怎麼說。依照觀眾要求,補上以法官完整理由來提問的結果 這是貼上法官給的完整理由 最後的結論 結論 根據上述分析,高院羈押柯文哲的理由存在一定爭議性,主要在於:![Re: [新聞] 重罪就可以羈押? 看看AI怎麼說。 Re: [新聞] 重罪就可以羈押? 看看AI怎麼說。](https://i.imgur.com/vbpz8V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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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北院狠狠打臉那些說找到金流的綠粉一群綠粉整天看週刊報導在那邊幻想 什麼找到柯文哲的對價金流了 自己去看看北檢當初聲請延押柯文哲說明新聞稿,理由明確記載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 就代表北檢有提供柯文哲收賄金流的證據給法官看。 結果勒?3
Re: [問卦] 司法的標準到底在哪司法的標準沒有一定,因為心證程度很難量化,不是數學。 首先什麼是心證,簡單說法官心中相信事實是如此的機率,但心證程度多少可以做成「刑 事上有罪」或「民事上判決」,其實爭議在法律界本身就很大。 「刑事上有罪」,一般而言會是99.9%的確信,才能做成有罪判決。 「民事上判決」,究竟是50%以上就可以,還是要達到80%或90%,這法院自己都在吵,更![Re: [問卦] 司法的標準到底在哪 Re: [問卦] 司法的標準到底在哪](https://i.imgur.com/WHVOUtzb.jpeg)
Re: [問卦] 「早點認罪就不用被羈押」如何反駁?真的,未審先判 羈押就不用經過法官 想關就關,不用證據也能關 一次兩個月,押人取供,沒有證據,還可以再押兩個月 法官還要看證據看法律才能關,檢察官想壓就壓
Re: [討論] 柯收賄地點時間金額都掌握了,為何不因為是鏡週刊掌握 不是檢察官掌握 檢察官押人取供兩個月,本來也自信滿滿的用柯文哲收賄當理由聲請延押,證據提供給法 官看了。 結果法官羈押裁決理由只認同圖利罪嫌疑重大。檢察官掌握的收賄證據在法官來看連嫌疑X
[討論] 司法判決應該被說服是法官不是小草吧我不懂啦 司法判決 應該被說服是法官 不是小草吧 證據是給法官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