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光三越氣爆無名英雄曝光!他載2歲女童
幫說明一下救護車的部分
先說當下我不在現場
但是如果以救護車是第一台到現場
因為現場是“大量傷病患”
或者是“多重傷病患”的情形
第一台車的任務 兩個人
一個就是擔任救護指揮官回報現場狀況
回報需要幾台救護車
需要什麼救災資源
另一個任務是檢傷病患
趕快去分類患者
找出最需要送醫的危急個案
所以他們在第一時間的任務
不會是看到患者就趕快送醫
因為如果這樣送醫
沒有適當的分配患者
大量的傷患湧入醫院時
醫院很快會被癱瘓掉
所以救護人員在大量傷病患的現場
最應該做的
是建立大量傷病患的指揮系統
才能救到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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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劇code blue有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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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推
謝謝分享
他載女童及夫婦前往醫院的時間一定早於
啟動大量傷病患指令...
八仙塵爆雙北的醫院幾乎都投入了
不管啟動的早晚,現場看起來至少是多重傷
病患,就是一定要先穩住現場等待支援了,
不可能看到一個就載一個
八仙連桃園的救護車都出動了,那個更麻煩
多重傷病患也是消防隊進場搜索才會知道
要找燒燙傷中心,聽說後來還有送到南部的
你很盧耶,是看不懂字喔?
現實不可能像教科書那樣讓你慢慢等
你要為了救一個人,放棄掉其他人嗎?
理論派的紙上談兵..
那時候就有不嚴重的送到醫院導致後
送更嚴重的無法收容
好喔,不然你要怎麼做?
不能慢慢等那就一起死囉
請問你如果是當下那台救護車
現場已知有多名患者無呼吸心跳
當時現場只有一輛路過的救護車啦, 那對
夫婦還帶女童去救護車那邊, 結果呢? 救
護員在忙其他人
本來調用淡水馬偕,然後爆掉,後來
掉台北馬偕也爆掉
拜託你先看懂上面說的好嗎?
你這樣不看人家在說什麼根本沒辦法討論
還是你有在現場
現實就是這樣做阿,還紙上談兵勒
沒看清楚還在抬槓喔
討論教科書喔? 去查台中市消防局救災出
勤時序與行車紀錄影像就知道了 按你的
方法等檢傷分類,那位2歲女童會死在現場
.
現實沒有如果
大傷本來就是挑救得活的
而且他們自己送我覺得是正確的選擇
大傷最殘酷的,就是會死的就是會死
沒有誰一定要被救活
現場沒有明火,可見傷者在1樓平面,內部
受困與傷亡人數未知,你是第一個到達的
救護員, 你要怎麼回報指揮中心有大量傷
病患?
如果他們第一時間把女童送走,那剩下的人
就是等於是等死,對其他人公平嗎?
然後還要同時處理1樓的傷者.
預估可能有超過15人就可以啟動了
大傷可以預估啟動,優先預判可能有大傷就
可以啟動
又沒人說自己送不對
你找的到人送你那就是你幸運啊
現場救護車就一台,還是路過的,根
本都不知道發生什麼小
推
救護員遇到大量傷患不是先救人
而是釐清現場狀況
如果他只把女童送走,那大傷的建立就要等
下一台救護車,其他危急的患者等不到即時
的救援,等於是放棄其他患者只救女童一個
這樣對其他人公平嗎?
創傷病患的黃金救援時間是1小時
等下一台車建立大傷,然後還要找到患者送
醫,還有足夠時間給剩下的患者嗎?
什麼人都要救,就什麼人都救不到
跟原po請教一下 女童頭部重創的情況 以
救護車上的人員對院所的了解 會判斷配
給中國醫嗎?
還是狀況緊急 像新聞裡的駕駛直接送最
近的醫院先處理
的確找的到人幫忙就是幸運 救護系統
的確不該一開始就看到誰嚴重就亂送
最後會變無頭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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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以前參加救護義消的訓練 外傷OHCA就是先送醫 車上再壓再處置 而且大出血現場根本無法處置 高級救護隊來也一樣5
檢傷分類還是醫護去做就好 普通人能幫忙的就是做一些急救措施,讓患者能撐到醫護來 一般來說,不建議像新聞那樣直接送 患者能不能移動、頸部有沒有受傷之類的都不明朗,如果患者沒有意識更是不要亂動比較 好。闖紅燈、超車搶快也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傷勢。
的確一般情況下救護車鳴笛比較快且安全 但抵達的第一台救護車當時就在新光三越等紅綠燈 20秒就通報消防局 30秒這台車就到樓下了 第一時間人力只夠檢傷 (正常情況救護車根本不可能這麼快到) 而幫忙載人的司機也是剛好路過停紅燈1
八仙不是幾乎北部醫院全部投入 是把全台灣的專科醫師 甚至部分退休的醫生專科醫師都調過去了 當時已經是滿負荷的情況了 可以去問高榮 和 802 當時都緊急協調退役主治主任醫師 北上支援了X
看新聞是送澄清 但是離新光最近的是林新醫院 也不用走台灣大道闖紅燈相對安全一點 再來澄清的話闖紅燈往上到榮總也不用五分鐘 大概司機當時也太緊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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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竹縣消防員判死葬儀社收屍「復活」當場判斷死亡叫葬儀社這應該多少都有聽過吧?但剛剛還是查了一下 救護人員是否有權判斷傷病患死亡而不送醫?目前是依消防署97年1月9日消署護字第 0970000516號函闡明現場死亡定義:「人體達到屍腐、屍僵、屍體焦黑、無首、內臟外溢 、軀幹斷體的狀態之一者,且無意識、無呼吸、無脈搏之情形稱之」 若救護人員判斷為屍體未予送醫,不需受罰。不過,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生存權凌駕8
Re: [問題] 請問要上哪投訴警察態度不好精神異常主管機關是衛生局 不過衛生局只有上班時間有人, 假日好像沒在排留守出勤人力, 警察的部分是萬一需要用到公權力,得配合衛生所人員 消防的部分是提供後送5
Re: [新聞] 爸爸血尿高燒打119!高雄男見「葬儀社先到」氣炸:人還推 Uhavemyword : 好奇問一下 打119到救護車到家 那個環節需要無線 07/14 22:39 → Uhavemyword : 電聯絡? 07/14 22:39 我救護義消 這兩年因為疫情關係基本上都沒去消防隊 有錯麻煩版友幫忙更正1
Re: [新聞] 快訊/竹縣消防員判死葬儀社收屍「復活」不少ptt網友在說,消防員沒有權利判定死亡啦! 真的是這樣嗎? 警急醫療救護法第18條規定: 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二名以上出勤;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 護人員,至少應有一名為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1
Re: [閒聊] 路倒真的很難處理這是小弟在網路上找到的「新竹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 按照其中規定 對於緊急傷病患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強制救護送醫:![Re: [閒聊] 路倒真的很難處理 Re: [閒聊] 路倒真的很難處理](https://i.imgur.com/ErpMrJm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