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阿北的臉書,質問苗大議員
都計母法22及24就是法源了,加上39條,容獎設計上一直是細計及細則雙軌制。
有沒有公益公平對價性見仁見智,所以都委會通過就可以,要我來看,都更條例的容獎才最沒有公益性,炒地皮而已,根本不是都市更新。把自己的房子蓋得環保安全,留設本來就該給人行的空間,這些理所當然的事,憑甚麼可以給容獎?
知道日本都更沒有給地主容獎的嗎?只保障原來的價值而已,其他增加的都要給公益,也真正給都市環境成長的空間。
臺灣講容獎公益性?臺灣式都市更新更是可笑,容獎有用來照顧弱勢?改善環境?還是都補償給改建一分錢都不想出的地主?給想賺住宅快速去化無本生意的商人?
建商利益團體在背後立出來的特別法,都更條例,很高尚嗎?只有都更可以獨享都更容獎項目?法條沒有寫這項,但很多人主張不能用,無關公益,只因為這是都更才可以獨享的貪婪。
很多人一起做壞事就變成不是壞事了,你不一定是很多人裡的一份子,很多人裡大部分都不是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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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台灣的騎樓文化,一般民眾都不願意
留空地了,要財團自願留空地跟綠化是不
是想多了....
精闢的見解 這真的是內行的才看得到的點
台灣容獎只是為了都更而已 不然沒利可圖
特別是台北 想都更都難
推
給財團840,財團請市長到豪宅唱歌,就有
公益性?
840 其中30趴是花錢買的,樓上在靠杯喔
因為不給獎勵沒人要做啊.....
綠建材多一堆成本 捐土地少一堆獲利
不給獎勵真的沒人要做
花錢買聽起來真的是名正言順
上限就是560
30%就容積移轉 買來的 這本來就可以
檢方起訴的也只有20%
還在上限560的可以去更新下資料
遊戲規則如此
建議兩造 申請 容積獎勵鑑定
確定遊戲規則就是 細計 細則
花錢買不就是公益了嗎
然後 法官就不用聽規則以外的廢話
辯護律師也可以開始 異議無關係發言
小草愛曲解?
101上限630, 某樓去查一下最後蓋到多少
至於20%容獎適不適當本來就可以討論,但京
華城案是團體決策投票出來的結果,要說違法
應該整批投票讚成的全部抓進去
這是台灣過去修法的錯,垃圾至極
你忘了之前誰是完全執政喔?去叫牠修
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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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事情,市長還不阻止還允許 成為犯罪集團的一分子,擁有權力而不阻止 這就是不作為之罪,這就跟遺棄罪一樣,該養的不養,該作為的不作為 : 檢察官:但你質詢完京華城容積已經公告,要如何補救?可以廢止或撤銷? : 苗博雅:市長可以廢止或撤銷,且當時京華城才剛剛公告,申請人(指京華城)若要X
根據刑法 第 15 條 1.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 者同。 2.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市長應該有督導防止發生的義務吧? 感覺要撇責是蠻困難的92
你剛好說出這個案子最荒謬的部分 正常來說這種有解釋空間的案件 應該要交由專業認定 所以程序應該是都審再行政法庭打行政訴訟 才能知道適法與否![Re: [爆卦] 阿北的臉書,質問苗大議員 Re: [爆卦] 阿北的臉書,質問苗大議員](https://i.imgur.com/IKSH4iTb.jpeg)
抓到了 阿北偷上網 別人都乖乖坐牢 只有你還能PO臉書 這不是特權28
經過版上這些說明, 為什麼還是有人堅持一直很堅持這"肯定"是違法的, 都計法中細計本來就是可以由地主和政府主導兩軌制 一堆人還在堅稱違法,但明明在各縣市都有類似的建設案 差別只在於"合理對價"和"公益性",各縣市的認定不一19
生? : 者同。 : 2.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 市長應該有督導防止發生的義務吧? 感覺要撇責是蠻困難的 又來了 剛看您又在底下罵人法盲2
律師未遂,被詐騙已遂的苗頭不對 整天不做功課難怪上法庭被電 臉書也只會在那扯東扯西 第一點就是到底有沒有違法 目前看來就是沒有2
沒錯 我現在心證也轉變了 我本來以為白蓮教主是貪污無罪 圖利有罪 結果看完苗博雅這次出庭我認為柯圖利也無罪 苗一直陷在都市計畫不能高於 危老跟都更的容積獎勵錯誤循環論證中
檢方不但認定違法,還認定KP明知違法 但之前綠營見獵心喜以為抓到KP講錯話 其實早就證明KP不認為有違法了 --![Re: [爆卦] 阿北的臉書,質問苗大議員 Re: [爆卦] 阿北的臉書,質問苗大議員](https://img.youtube.com/vi/_DWM1w-9mIs/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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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林欽榮自創南紡容積獎勵台南市跟高雄市要自清就算了 都發局直接攻擊其他都市的開發案 民進黨的執政永遠是政治擺第一 自己說自己公益性,通案 就吃了無敵星星也太好笑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8/360128/lg-2d47ba0c982dc1882c1e233c489a1e5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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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容積獎勵:都計上限20%都更50%容積獎勵:都計上限20%都更50% 這是內政部訂的 那就台北市而言 用都計來給容積獎勵的條件在哪? 政黑版友說![[討論] 容積獎勵:都計上限20%都更50% [討論] 容積獎勵:都計上限20%都更50%](https://i.imgur.com/Ri5vAw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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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可以簡化問題一下 1. 法界多數見解,本案檢察官(包含兩次羈押庭法官),監院認為的違法就是違反土管 條例,非都更就是只能560%,超過0.1%都不行(除了容移)。個人認為北市府都委會有瑕 疵,但不是不能討論,因為多有前案也這樣做(101、南港輪胎…等)。有沒有瑕疵,有 ,有待行政法庭認定,以及國土署出來說清楚為何過去從來不阻擋?7
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這案討論法還可以引用法條 如果去看歷次會議紀錄 你真的會笑死 譬如委員問: 為什麼要給額外的容獎2
Re: [討論] 京華城蓋章來龍去脈阿苗整理我完全不理解你是怎麼認為容獎20%合法, 目前為止確認容獎違法的就是監院糾正, 這次羈押庭法官也是直接引用糾正報告, 直接告訴妳,客觀來說, 京華城的容積獎勵就是違法,4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一句話,歷史共業,如果京華城違法,全台已發布實施的細部計畫中一堆也中標 現在吵得20%容積獎勵要分兩面向來看,項目及額度 以下是京華城的容積獎勵規定,合計獎勵之容積不得超過20%: 1.綠建築:鑽石級4%,黃金級2%,不得累計申請。 2.耐震標章10%![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https://i.imgur.com/HeOsAL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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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權狀包含道路用地在改建時的分配?因為這個部分有點複雜 我回文說明會比較清楚 道路用地若是已開闢但未徵收仍是道路用地使用 不是建地所以它還是道路用地 它可以用1.容積轉移方式2.都更條例容獎協助開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