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
1.NCC是獨立機關
以前訴願找行政院(你可以把訴願當申訴)
如果找行政院訴願會有行政院可以干涉獨立機關的問題
所以你對NCC的行政處分有問題
直接跟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2.NCC是獨立機關=不受黨派約束
不論你信不信 在法律上是這樣定的
3.NCC可以不用管立委工三小
對
是真的
所以今天很多立委要他不准收
NCC照樣不鳥
態度就是 我就是要收 打我啊笨蛋
4.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從小件貨到大件貨
不分數量
一律 750
沒有裁量空間
用一般行政法原則或人民法感情來說
就是違反比例原則
5.NCC 就是傲慢的官僚
有管轄權不代表你想怎樣就怎樣
我想收錢就收錢公告後60日直接收
不然你來告啊
他就賭你不會為了750上法院
整理一下大概是這樣
對了 昨天我從淘寶買了個藍牙搖桿
如果是我被收750
我會叫我女兒去行政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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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i3y8cL9.png
: 壹蘋新聞網
: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查費不管商品價格
: 2025/02/09 00:00 壹蘋新聞網 / 劉育良 綜合報導
: 【劉育良/綜合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布,從國外網購進口特定無線設備
: ,如無線耳機、Wifi分享器等,都需繳交750元審查費,引來網友們砲轟,多名國民黨立
: 委表態反對,要求NCC暫停收費,甚至以解凍預算做為籌碼。然而NCC目前並沒有要照辦,
: 昨晚在臉書以11道Q&A做出回應,堅持不管商品價格多少,就是每件要收取750元審查費。
: Q1:個人自國外自行攜帶入境供自用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是否需繳納「自用第二級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
: A:個人自行攜帶入境不須繳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自行
: 攜帶入境之射頻器材維持現行既有規定。
: Q2:個人使用後故障需出口國外維修,維修後再次進口之供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是否需繳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
: A:不須繳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但須檢附包含貨品廠牌
: 、型號之維修工單或相關維修佐證文件。
: Q3:NCC收取「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請問是否每件申請案件
: NCC均實質審查?如何審查?
: A:進口人於NCC網站上傳自用切結書、產品規格型錄、購買網站資訊等相關文件,NCC審
: 查人員將線上審查貨品通訊技術(藍牙、Wi-Fi或其他通訊技術)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
: 否符合我國規定,並審查自用切結書所列進口人聯絡資料、貨品廠牌、型號等資訊是否與
: 進口報單資訊一致,審查通過後始通知海關可以放行。
: Q4:進口人已繳交關稅,為何NCC還需收取「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
: 費」?
: A:NCC受理供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審查案件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
: ,爱依規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收取「自用第二級電
: 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與海關收取關稅之因素並不相同。
: Q5:NCC收取「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频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是否將影響國內3C產品
: 漲價?
: A:銷售業者係憑審驗證明大量進口低功率射頻器材或無線電信終端設備,並非以供自用
: 之名義進口,無須繳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故不會影響國
: 內市場販賣價格。
: Q6:進口人所進口之貨品只價值新台幣1000元以下,NCC卻收取「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
: 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750元不甚合理?
: A:如同Q4回答,NCC收取該項審查費是因為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審查進口貨
: 品之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否符合我國規定,NCC審查行政成本與進口貨品價值無關,故
: 均收取審查費新台幣750元。
: Q7:為何以前進口不用收取「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
: A:進口3部以上供自用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須繳交進口核准證審查費申請進口核准
: 證已行之有年。NCC考量近年來隨著物聯網時代來臨,許多產品支援Wi-Fi、藍牙等傳輸技
: 術,NCC受理進口2部以下供自用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申請案件快速增加,112年案
: 件數25000餘件,113年40000餘件,NCC投入之人力與從前相比明顯增加,故依規費法規定
: 增訂「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按行政成本收費收審查費。
: Q8:為什麼「自行攜帶」與「郵寄」的低功率射頻器材或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會有不同待遇
: ?NCC是認定郵寄的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較可能影響電波秩序嗎?
: A:考量現在許多民眾均隨身攜帶智慧型手機、藍牙耳機等低功率射頻器材或無線電信終
: 端設備,若要求民眾入境前須經NCC當場審查隨身所攜帶的射頻器材是否符合我國規定,
: 將嚴重影響民眾入境時間,且實務上無法要求民眾入境時現場提供產品規格型錄,故在民
: 眾入境時間及實務法規可執行方式等因素考量下,僅要求入境民眾自行切結,無須現場經
: NCC審查自行攜帶之射頻器材規格。
: 不管是用郵寄或者是自行攜入器材有產生干擾情形,本會接獲民眾申訴,本會會進行處理
: 。
: Q9:如何區分「自用」及「非自用」?有無避免誤判的機制?
: A:供自用之規定已行之有年,進口人以「自用名義」進口低功率射頻器材或無線電信終
: 端設備,如可檢附產品規格型錄,證明進口貨品屬市面上販賣之商品,並要求「自用切結
: 書」,NCC基本上會同意進口人以「自用」名義進口貨品。若違反切結內容,將有一定法
: 律效果及責任。
: Q10:公告未提及「託運」的規定,如果從國外買手機,選擇國際快遞寄回台灣,是否也
: 算「郵寄」?
: A:「郵寄」及「自行輸入」之規定已行之有年,NCC受理「郵寄2部以下供自用之電信管
: 制射頻器材」之申請案件係來自關務署資訊系統,NCC無須判定貨品屬「郵寄」或「國際
: 快遞」。
: Q11:一件750元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買雨個耳機就是1500元?
: A:是以關務系統中的「報關單數量」計算件數。一筆進口報單裡面可至多有2個射頻器材
: ,如果在一筆進口報單中進了2台音響,是計為一件,共750元,並非網路所稱要1500元。
: https://tw.nextapple.com/politics/20250209/7882FE6773FC359412BC5D05D31B04D5: 備註:要自己提供文件給NCC線上審,一律收750,錢直接用搶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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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喵星球的妹妹 https://i.imgur.com/Iq3XVLT.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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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是不信啦
笑死
※ 編輯: L1ON (1.200.46.196 臺灣), 02/09/2025 03:37:37相忍為國,錢再賺就有
說個笑話:NCC是獨立機關
女兒:要去你自己去
iot時代聯網藍芽小玩具只會更多 根本開倒車
如果訴訟你除了750,還要白搭錢進去
當初黨還大聲喊NCC組成違憲 現在真香
你自己去提告就好,幹嘛麻煩女兒
反正等投票就知道了 是不是獨立機關也沒
那麼重要
看樣子獨立機關四個字就無法可管囉?台灣民
主自由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
女兒:要去你自己去
跟黨派無關是當然 但政府沒有任何部門可以
約束所謂獨立機關 這以後還談三小民主價值
阿?沒錯 我看就算有部門可約束 也是任由獨
立機關去搶得利益 偉哉民主自由執政黨
有句話叫食髓知味 ^^
修法直接裁撤….廢了算了
整個打掉重練
原來官員全部資遣…重新找人
這個命令不廢 罷免案 26 28年選舉DPP 就等
死。NCC 想害死DPP 最好就獨立下去
NCC委員由行政院提名的,你覺得有獨
立?不鳥立委沒關係,提名過來直接退
現在進度NCC行政訴訟連幾敗了?
照這樣說我們不繳錢他也沒什麼公權力可以
收阿
党屬獨立機關,就問委員如何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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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既然Q2都說可附維修佐證文件,那可以購買時請廠商順便開維修證明嗎?形式上是維修品,但實質上是新的,可以嗎? 再換個角度,如果國外買多個二手藍牙設備,是否就不用被收750? ================== Q2:個人使用後故障需出口國外維修,維修後再次進口之供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是否需繳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 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https://i.imgur.com/DMPYOX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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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只好來找找看有沒有台灣專用無射頻版的設備 沒有藍芽的藍芽耳機 沒有wifi的wifi分享器 不支援sim卡/wifi/藍芽的手機 買到後再想辦法來破解![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 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https://i.imgur.com/1GnqEY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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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自用切結書, 上面有寫僅有藍芽不用寫功率和頻段 所以藍芽耳機只看個產品名稱就要收750的意思? 果然比搶還好賺~7
比較好笑的是,收你750審查費 然後不跟你說他審查了甚麼,做了甚麼。 如果你產品壞了,寄原廠RMA,原廠完修送回來還要跟你收一次。 你TM都收750元了,連KEY IN紀錄都沒有,免動手就收750, 比區間測速更好賺的斂財手段上線了,零成本免維護,每次收費都是純收益。7
其實不只750元有問題 其他檢查費也有問題 同樣一件產品 A廠商要繳一次費用 B廠商又要繳一次費用2
髒兮兮真的廢物 嫌業務量多 那幹麻超過3件審查改單件審查? 講白了不就是要搶錢 另外,wifi和藍芽屬小功率產品9
所以立委表態也是沒辦法阻止他們收費嗎? 這個是可以繞過立法院三讀然後強行通過的法案? 沒有人覺得這樣強行通過不合理嗎? --5
其實NCC想要達到的目標是: 擋掉代理商和個人賣家(代購)繞過檢驗的情況 之前去耳機店的時候,有聽到店家在聊一些代理商想要調漲售價的事, 原因是NCC要加驗更多項目,就算是目前已經在售的產品也要加驗, 這就會導致銷售成本上升,不然就必須要「低調賣」![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 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https://i.imgur.com/8TddZ7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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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新規上路,從國外網購3C產品, 額外收審查費750元。 案重初供,NCC第一時間給的理由, 審查是為了避免干擾警消與機場通訊。 但若為真,無法解釋自帶入境免審查。![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 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https://i.imgur.com/wQcJ7C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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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了 未改之前郵寄兩件以內免申請審驗 低調請親朋好友上萬人幫你進口嗎 代理商每年代理進口兩萬件以下大概可以啦 更不用說代理商分開進口光郵費處理費的增加成本![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 Re: [新聞] 抱怨無用!NCC用11道QA表態 一律750元審](https://i.imgur.com/djNQ6L4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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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壯世代網軍進來,關於750規費申 : 請退費。這個可以加強宣導,但不是他們造謠的藉口。 : 啊對了,宣傳費用被誰砍掉了? 好了啦鬼哥 我就問一個問題![Re: [討論] 壯世代網軍進來,關於750規費 Re: [討論] 壯世代網軍進來,關於750規費](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1.6435-9/105577757_570719543526439_856422457427066012_n.jpg?cstp=mx960x960&ctp=s600x600&_nc_cat=110&ccb=1-7&_nc_sid=b96d88&_nc_ohc=4Mo29KFk_MMQ7kNvgGXazGj&_nc_oc=Adh_vmp9qideaI75tJCU4ZVyRLLs3vhmnMVZEXxtNjnvunDBmdOY7HDFfWxS6iTUlAQ&_nc_zt=23&_nc_ht=scontent-tpe1-1.xx&_nc_gid=AI9W40Wwi1SCK9RwVWp40Qq&oh=00_AYD1pjwNL4r3mHV3Lz3L8A4tvqAhHtRk7I5AuhIGGtj6zw&oe=67CE8C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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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購國外藍牙耳機增審查費750元 NCC:反NCC每天需要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 另外,每年需要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的預算 不是 這到底三小? 你要預算為啥是每件750 750怎麼來的? 你預算缺多少? 為什麼每件750可以補你這個預算的缺? 收了750還是不夠怎麼辦? 你每件收750最後收超呢? 超收敢不敢退?![Re: [新聞] 網購國外藍牙耳機增審查費750元 NCC:反 Re: [新聞] 網購國外藍牙耳機增審查費750元 NCC:反](https://i.imgur.com/AxSu6nU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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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機關沒錢可以巧立名目收錢嗎?如題 NCC現在收的這個750 省錢版有人翻草案 今年公布才說要收750![[問卦] 機關沒錢可以巧立名目收錢嗎? [問卦] 機關沒錢可以巧立名目收錢嗎?](https://i.imgur.com/UQULWm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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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解析(4)-獨立機關之訴願】 註:本文解析內容需要調整,因版規無法刪除連結 ,修正後解析請參考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我會定期在【行政法】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一些近 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https://profile.line-scdn.net/r/g2/group/og_tag_default_image.png/c.496x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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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保成的 呂懷德老師你好,個人接續往下補充 一、107.06.13 廣電三法修正新增 衛星廣播電視法66-1、廣播電視法的50-2、有線廣播電視法的75-1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對主管機關依其他 法律所為之處分不服者,亦同。」3
[黑特] 就問NCC是獨立機關 羅秉成說瑕疵可補正?就問NCC是獨立機關 既然這樣 行政法院撤銷中天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程序瑕疵法律可補正」 怪了 既然是獨立機關2
Re: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推 esienhour: 電信業適用衛廣法? 09/15 00:04 噓 CHTWifiHinet: 紅明顯 連衛管法管什麼都分不出來 09/15 07:52 → CHTWifiHinet: 居然好意思開班害人 09/15 07:52 → CHTWifiHinet: 電信業的法源依據好歹也說是電信管理法21條第3項與 09/15 07:52 → CHTWifiHinet: 第4項 09/15 07:522
Re: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引用呂老師二句 [從條文來看,廣電三法以外的法律,只要原處分機關是NCC,都不用經過訴願] [立法者並沒有區分究竟NCC當下處理何種業務,畢竟不管是什麼業務 NCC在當下都是獨立機關,因此都應該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然在實務上2
Re: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用回應的應該比較完整,來跟w網友這位先進討論一下 首先,我們要先確立我們的討論基礎是在哪一個點上,如果是以97年12月決議為基礎, 先承認這是實務的一般性見解的話,那就是"只要沒有法律特別規定, 即使是獨立機關所做成的行政處分,也要先經過訴願,再提起訴訟。"這個我稱作"實然"面 而在這個決議後,104年的時候,立法者修正了公平交易法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解析(4)-獨立機關之訴願】 (註:本題先前解析有誤,故更正重新PO文如下,非常謝謝版友指正)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我會定期在【行政法】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一些近 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 剛剛結束的原民特考三等,行政法考出下面這題 某電信業者,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https://profile.line-scdn.net/r/g2/group/og_tag_default_image.png/c.496x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