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引述《a96385245 (Einszwei)》之銘言:
: : 聯合報/王宏舜
: :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質疑救生員落水不能自行上岸?
: : 雲林地院審理偽造有價證券等案,認為刑法第201條第1項「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
: : 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
: : 罰金。」規定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雖裁定不受理,但大法官呂太郎提出
: : 不同意見書,直言「憲訴法不能封鎖或阻礙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
: : 這號不受理案,重點在「不同意見書」,裡頭不僅認為憲法法庭應該受理外,還指「大法
: : 官憲法解釋功能不容癱瘓」,並白話地說大法官行使職權如受到法律的封鎖或阻礙,反而
: : 禁止解釋憲法以求解決,只能乾眼巴望立法院網開一面的解套,就如同遊客被推落水時,
: : 救生員應跳下水中救其上岸,但救生員被推落水,卻禁止自行游上岸一般,論理的荒謬,
: : 不言可喻。
: : ....
: 原來如此!
: 大法官缺額,總統提名的新人選,立法院不同意,導致大法官繼續缺額,
: 現任的大法官們,就可以「如同救生員救溺水的人」一樣,在「欠缺法定人
: 數」的情況下,繼續收案開庭審理案並作出判決?
: 照這種充滿創意的彈性解釋,將來總統提名:
: 五院院長人選
: 但是立法院不同意,之前的五院院長就可以繼續留任執行業務?
: 照這種充滿創意的彈性解釋,將來總統選舉:
: 沒有人出來競選總統
: 於是…現任總統就可以「如同救生員救溺水的人」一樣,繼續留任?
: 有網友會質疑:
: 怎麼可能沒有人出來競選總統?
: 從而認為上述狀況不可能出現。
: 提醒大家,檢警調都屬於行政系統,受現任總統指揮……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016547
: : 備註:
: : 可憐那立法院
: : 行政院不依法行政
: : 現在司法院也想繞過去
憲法法庭不應該擁有「程序自主權」。
已知法律、行政命令與憲法抵觸無效,憲法又由大法官解釋。在這前提下,若憲法法庭又有「程序自主權」,不受到其他權力制約(所有限制我的規定被我反對就無效 = 沒有限制),那在民主國家裡面,就會出現一個機構,沒有民意基礎,不受任何其他權力限制,其決定又凌駕於一切其他權力(立法、行政)之上,這不叫太上皇,什麼叫太上皇?如果大法官擁有這種權力不會失控,這種聖人當大法官太委屈了,應該當皇上才對,以後也不需要什麼權力分立互相制衡了。
立法委員失控,可以透過選票制裁透過罷免。不能罷免不受其他權力限制的大法官萬一失控用什麼反制?用軍隊嗎?不能為了制衡立院怪獸,就製造更危險的怪獸。為了權力之間互相制衡,大法官應該戴上來自其他權力的限制器,世界其他國家也用立法權立法規範大法官釋憲程序而不是大法官自己訂。況且立院定下三分之二門檻,跟其他國家門檻相比確實偏嚴,但絕對不到架空司法權,韓國門檻也是三分之二。
所以問題並不是立院弄了錯誤制度,而是總統堅持不提名國會也能接受的超然中立跨黨派人選。只要總統與國會協商提出足夠威望的人選,補足大法官名額危機自解,這也是制度設計的初衷,大法官會議不是給總統當外掛跳關卡強劍在野黨用的。依照制度該政治解決的問題就該政治解決。除非立院侵害司法權到極為明顯、毫無疑義(例如 15 人大法官要求 16 人出席,只有男人可以當大法官 etc.)或三窮水盡已經沒有任何其他解決手段,否則司法權也不該自己脫掉來自立法權限制器,否則就是破壞權力分立,而且造成的問題真正無法可解。
--
要不是那些犬法官給臉不要臉 根本不會搞2/
3的限制 一切都咎由自取
依國內政治惡鬥嚴重度看來,2/3 限制真有
必要,可以有效避免大法官拉偏架。
總統只接受綠色大法官
只要有「提名」這件事情,大法官就
沒有一個人會是超然中立,另一邊永
遠都會質疑,你以為賴清德真的提了
藍白同意的人就ok了?判決結果另一
半的人永遠都說不公平好嗎中立這
種事情要在台灣發生,吃屎快一點
若大法官不守法,他們釋憲出來的東西,人
民也不用理會
蔡英文就是搞爛憲法解釋制度的垃圾母豬
這頭蔡母豬還把大法官官位當酬庸 亂給一
群對党有功的傢伙 例如那隻尤伯祥
立法委員可以由人民罷免節制濫權?
「不分區」立委呢? 人民沒有權限罷免耶!
不分區本來就不是靠人民直接選出 怎麼可
能用罷免來消除他立委身分 只要該政黨開
除其黨員身分 立委身分就自然消滅 搞清楚
規則再來講 少在那邊胡言亂語
綠色法學專家,要開始亂了
好文!大法官別想自己給自己戴上魔戒
都缺員到只剩一人,直接陞任皇帝的意思?
行政、司法真好用
好文推一個
18
這幾個犬法官還在騙 憲法只有規定大法官的人數跟擁有解釋權 至於解釋門檻多少從古至今都是立法自由 上個版本其他大法官請假 只需要一個大法官就能解釋的白爛版本![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6
從大法官說官員可以在國會說謊無罪 , 可以在國會跟立法委員大小聲 就知道這個可悲的組織把自己的公信力全部玩完 , 更不要說那個狗幹到的死刑一致決 大概只能等輪替後, 才能成立下屆大法官了![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Vv6yWLCb.jpeg)
3
這些大法官不知道罷免失敗成這樣 不僅僅是執政黨的問題 還有你們的問題欸 罷免的理由包括毀憲亂政 這毀憲亂政當然是包含你們阿 怎麼講的好像重頭到尾都不甘你等的事 笑死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FvwuU7Jb.jpeg)
3
我想要的大法官是公平的大法官 不是綠友友賴友友的犬法官 立法院有幫人民監督 那不是做得非常好嗎 你不改就是等著被監督啊![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lBdgvSTb.jpeg)
4
你才荒謬吧 亂比喻 大法官什麼時候是在救人了 是的話你這不是就裁定不受理了 大法官了不起算是救生員規則的解說員而已 如果救生員姿勢不對叫他回去重來一次3
即? 我記得沒錯的話 大法官只能被動解釋 也就是 不管這法條再蝦機八扯5
這位大犬棺沒讀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是不識字?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news-data.pts.org.tw/media/221840/conversions/cover-webp.webp)
1
其它被人罵翻的憲法解釋先不說 光是死刑需要一致決這狗屁,你們這群大法官就無法讓社會信服。 都說是解釋憲法的權力~~~~~ 你們還可以自己創造自己的想要的法 視立法權於無物2
憲法規定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 是因為總統是國家元首 就像君主制國家首相等高級首長都由國王任命 但從來不會有國王違背民意,任命自己喜歡的人選 至少在民主國家是這樣啦!5
大法官宣告行政權可以說謊時, 就沒思考過會架空立法院質詢權時, 而且立法院也沒有怠於行使同意權, 就總統提名的人選不同意呀, 總統提名立法院可以同意的人選就好。
爆
[問卦]認真討論這一年半是誰在毀憲亂政大家好,第一次發文,如果有違反版規還麻煩告知,謝謝。 如題,看到台灣亂成這樣真的很難過,我自認是做了不少功課,包含學習法律知識以及聽過各方意見,所以想用白話但認真理性的跟大家討論,這一年半來是誰毀憲亂政。 但感覺現在討論議題好像都會混在一起,一下毀憲亂政,一下中共同路人,所以我想說分開來一步步討論好了,應該可以比較好梳理邏輯。 不過不好意思打了快5000字,還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 一、 大前提(法律):憲法三權分立![[問卦]認真討論這一年半是誰在毀憲亂政 [問卦]認真討論這一年半是誰在毀憲亂政](https://i.imgur.com/Bxu5Sazb.jpeg)
18
Re: [新聞] 翁曉玲提修法將癱瘓憲法法庭?律師揭後果其實真的不用太去考慮那個爛黨一直用三立、民視洗新聞, 如果老是因為臉皮薄、怕油煙,就畏畏縮縮, 什麼事也幹不成! 連公司董事會,都要有出席人數、表決人數的限制, 憲法訴訟法是有沒錯,![Re: [新聞] 翁曉玲提修法將癱瘓憲法法庭?律師揭後果 Re: [新聞] 翁曉玲提修法將癱瘓憲法法庭?律師揭後果](https://i.imgur.com/qzdJ6wub.jpeg)
11
Re: [討論] 藍綠白互相用憲法卡Bug?其實真的是這樣阿 憲法機關的行為是否違反權力分立,是由憲法法庭來判斷。 藍白現在的想法是,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這樣他法律愛怎麼定就怎麼定, 因為再也沒有有權機關可以宣告立法院定的法律違憲了。 但相對地,也沒有人可以宣告行政權的行為違憲阿...8
Re: [新聞] 國民黨「反廢死」公投告吹!吳思瑤:藍不同意此說。 按我國憲法第一條,國體為民主共和國,不是法官共和國。 次按第二條,主權在民,不在大法官。 末按第十七條,人民有選、罷、創、複之權。 人民公投,是民主意志的終極展現。修憲、制憲,都要公民複決,正是民主共和的意義5
[討論] 大法官的意思應該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吧大法官聲明要按照憲法訴訟法 亦即就是要按照這個制度的設計 來補足大法官人選 才可以開會 就看總統府有沒有智慧把提名權放開 找在野黨推薦了![[討論] 大法官的意思應該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吧 [討論] 大法官的意思應該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吧](https://i.imgur.com/NQ3d96ab.jpeg)
1X
[討論] 問題在大法官的權力過大依憲法,大法官的職責其實只有這些:、 1. 解釋憲法。 2.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3.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4. 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討論] 問題在大法官的權力過大 [討論] 問題在大法官的權力過大](https://i.imgur.com/JNcjenwb.jpg)
1
Re: [新聞] 殘殺師鐸獎女師兇手「逃死」 受害家屬怒這個就司法獨裁啊 前大法官嚷嚷著要用司法制衡立法 但是大法官怎樣解釋憲法完全是司法自治 別人無從置喙 權力分立互相制衡這種憲法基本精神X
[討論] 翁曉玲等志士是不是該換個方法?直球對決是很大快人心、很正面大無畏, 但對手畢竟是像寄生蟲般地狡猾.. 就如同前面有人說的, 民進黨一定會利用憲法法庭, 用各式手段去凍結 法定人數15人 這個法律。 那為何不利用 死刑 這件事, 來做統一戰線 呢?
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要不要先說說是什麼權利被侵害? 訴訟權嗎? 大法官曾說過幾個審級是「立法權」決定的。 而且,本來就有三級三審,如果「憲法訴訟」是所稱「訴訟權」保障範圍, 怎可以憑3個大法官「感覺」重要或不重要,就決定受不受理,
乾!光這點我就認為翁曉玲是對的!真的就是如此! 應該中立的大法官, 變成整個倒向民進黨的鷹犬, 這樣的大法官、憲法法庭, 本來就不應繼續運作, 泰國、馬來西亞都早演給大家看!! 總統本來就該最大公約數的人選、總統與立法院均可接受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