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涉誣告陳時奮案、二審判6月徒刑
現在很多政治人物面對質疑不是誠實講清楚
而是直接提告
好像誰問問題就是在抹黑他
不告,就說人家心虛
提告了,又變成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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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進党喜歡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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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民進党喜歡亂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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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前陣子黃國昌都拿照片了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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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超級扯 民進黨搞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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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例如一堆髒東西造謠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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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得了誣告也躲不掉貪污 不懂在氣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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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司法穩贏,幹嘛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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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
推
以前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又如何?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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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進黨可是開了最高法院呢
推
學校都證明沒有抄襲了,你造謠可以?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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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判誣告?綠色司法真的只有下架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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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
推
說句笑話台灣司法
爆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高虹安的案子當時一群律師都在討論刷新他們三觀 首先 高虹安被判誣告的案子 是陳時奮去告高虹安誣告 而高虹安告陳時奮的案子![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https://i.imgur.com/uUxiUD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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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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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二審改判6月理由曝光 高院整理一下: 陳時奮:你抄襲自己 而且抄了2/3 高:我沒有 學倫會:沒有 高虹安提告妨礙名譽,檢察官:不起訴67
[討論] 高虹安為什麼不撤告?提告也AB稿?昨天晚上那篇,有板友提到。 : QVQ9487: 欸所以說 是不是高選上之後撤告不就沒事 : QVQ9487: 了 笑死 事實上高虹安選上後,有公開說她「善的循環我開始」,公開說對媒體撤告。 有圖有真相![[討論] 高虹安為什麼不撤告?提告也AB稿? [討論] 高虹安為什麼不撤告?提告也AB稿?](https://i.imgur.com/IgUCM5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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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判決書出來了 被告前案告訴之動機即是以司法做使批評者噤聲之工具,此從被告提出告訴時,係大張旗 鼓按鈴申告並接受媒體拍照訪問,並直指自訴人有關本案博士論文抄襲、灌水之說詞不實 ,要求自訴人不要躲在螢幕後面,出來為自己的言行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等情可明,而當![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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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有一說一啦~高虹安被判誣告真的不太合理才不是什麼法官討厭他 是高虹安自己做死 高虹安的案件,講簡單點,就是:陳時奮說實話,而高虹安提告他說謊 客觀上,高虹安申告的內容(陳時奮說謊),跟事實(陳時奮說實話)不符,那就是誣告 而之所以這種案例很難成罪,在於主觀意圖很難證明4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也不用替柯文哲擔心太多 難道都忘記他以前就是被國民黨搞過 幾張椅子報帳名目不對 調查局 就用偽造文書跟貪汙治罪條例辦他 監察院也搞他 台大醫院也搞他 這個人的命格 根本是七難八苦 他如果這次沒倒 反正也潑屎潑糞就夠了 讓中間選民繼續對政治失望 藍綠根本沒差![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https://i.imgur.com/W9Lb2k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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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補充一下北院正式新聞稿 聯合報所沒寫到的即係判刑理由 關於法官對於高虹安重判10月(一般誣告案件不會判那麼重)的判刑主要理由 簡單來說:![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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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檢察官可以完全沒證據硬起訴嗎?當然可以啊 隨便舉例一個 陳時奮告高虹安誣告 這種東西如果原告不是陳時奮,被告不是高虹安 檢察官根本鳥都不鳥3
Re: [黑特] 高虹安誣告成立的細節來測試一下 陳時奮指控高虹安論文抄襲,並提出高虹安論文某段抄襲作為指控。高虹安提出自己的論文作為證據沒有抄襲的部分,以此控告陳時奮毀謗罪,但論文經修改,修改時間晚於陳時奮指控當下提出論文的時間,與陳時奮指控當下的論文不同。陳時奮以這點控告高虹安誣告罪,請問誣告罪成立機率高嗎? 在這個情境中,高虹安控告陳時奮毀謗罪,而陳時奮反過來以誣告罪反擊,這個情境涉及幾個關鍵法律要素: 誣告罪的要件:根據台灣刑法第169條,誣告罪的成立要件包括「明知無罪而誣告他人」或「知悉有罪而使其加重罪責」。換句話說,誣告罪成立的前提是高虹安明知陳時奮的指控是正當的,但仍然選擇提告毀謗,意圖使陳時奮受到刑事處罰。 論文修改時間的關鍵性:在這個案子中,核心問題在於高虹安的論文修改時間是否影響了毀謗指控的正當性。如果高虹安在陳時奮提出論文抄襲指控後才修改了論文,那麼可以主張高虹安在提告時並不符合誹謗罪的要件,即毀謗罪的構成事實可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