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果監察院改成民選委員,你OK嗎?
※ 引述《stu60001 (勞工之光)》之銘言
: 如題
: 改成民選委員,再由民選的委員選出院長
: 而不是由總統職位所指派的委員與院長
: 委員或院長做得不好,可以用選票換一個院長
: 定期選舉
: 使監察院發揮原本真正的功能
: 候選人可以發表監察政見,例如:我要查雲豹與政府官員之間的關係。
: 並且無論朝野誰當政,都能將監督的箭頭指向政府機構所有官員
: 而不受都是同一個執政黨都自己人的干預
: 如果監察院改成民選委員,你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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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312DRAABG.
最早憲法中規定監察委員選舉就跟推文講的一樣
是由地方的省議會選出來的
(其實還包括海外僑民推舉等管道,總之都是間接民選)
是上次修憲精省後才變成完全由總統提名的
雖然可能有點逆風
但我覺得這次問題不是監察院本身的問題
而是監察委員提名與監督的機制有嚴重問題
所以我認為要修憲不能廢掉監察院
而是要把監察院的選舉與可監察的範圍全部都要重新規定一次
比方說,監察委員的提名與選舉改由各縣市議會推舉
像是每個縣市各一名(好吧六都貴為直轄市所以可以選兩名也OK)
監察委員要是做的不好,可以由提名的縣市議會過3/4門檻發動罷免案
(但也得小心被濫用,要是要給民眾追認的話,感覺也變擾民,我想不到好方法)
以前大家都說國大人太多加上自行修憲容易自肥
結果修憲把國大幹掉後,反而發生總統沒人監督
變成太上皇搞到現在的亂局
所以基於修憲廢除機關反而變成混亂遠因有前例
我反對廢除監察院
但是修憲重新解決監察委員擺爛問題倒是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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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提名這問題超大 韓國是採各1/3
也不用多選一次 就立委或市長選舉第二高
票的當監委就好
保證制衡到爆
有意思
獨立機構要有獨立之實~~ 也可以滿足覺青
想要獨立的願望XD
那就立委職權行使法增加調查權部分而已啊
幹嘛還花錢多養監委?
孫不知道為什麼堅持要把監察考試分出去 但
目前看來他的理想也沒能落實 反而更獨裁
追溯上去的話,他在〈五權憲法〉演說提到的原因是這樣: 說到這裡,兄弟想到從前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有一位教授喜斯羅,他著了一本書名叫《自由 》,他說三權是不夠的,他主張四權。他那四權底意思,就是將國會底彈劾權取出來作個 獨立底權。他底用意,以為國會有了彈劾權,那些狡猾底議員往往行使彈劾權來壓制政府 ,弄到政府動輒得咎。他這個用意亦未盡完善,但是兄弟覺得他這本書在美國固可說已有 人覺悟了,他們底憲法不完全,想法子去補救。但是這種補救方法仍是不完備。 不過我丟ChatGPT詢問,卻找不到這位教授跟這本書就是了 反正國父的意思是要是國會有彈劾權,那國會會動輒把彈劾權拿來當壓制政府的方法 我們來做個假設題吧:如果民進黨變成國會最大黨,而國民黨或民眾黨變成執政黨 國會要是有了彈劾權,你信不信民進黨會一天到晚動輒拿彈劾權威脅政府官員聽他的? 比方說,你行政院要是不通過高雄可能沒用的大興土木案, 我就彈劾你行政院相關官員,那這樣行政院一定很難施政 若這個彈劾權獨立出去變成監察院,就能當最後一道門檻阻止莫名其妙的彈劾 所以監察院獨立出去把彈劾權切離國會或許仍然是有必要的 只是現在問題是它自己的委員提名方式跟委員做事大有問題,把信任都賠光了
党現在沒有要做事的意思喔
因為中國很大,事情很多啊~~
台灣要套用治理整個中國的制度本來就像
小孩穿大鞋一樣
是修憲修壞了… 藍綠政客同流合污,又各
盤算…
孫文只是想兼顧中國傳統,科舉和御史,
但他歷史一定不好,不知道御史在絕大多
數時候都是廢物
其實我倒是可以理解,因為就像上面國父講的, 當彈劾權跟立法權混在一起時很容易被拿來濫用
※ 編輯: hoyunxian (114.136.10.117 臺灣), 06/16/2025 14:40:38贊成,是總統爛,不是監察院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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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如題 改成民選委員,再由民選的委員選出院長 而不是由總統職位所指派的委員與院長 委員或院長做得不好,可以用選票換一個院長 定期選舉
台灣就這麼屁點大 學別人搞什麼多層級民意機關幹什麼 以前修憲 把監察院 國民大會 都修掉了 立法委員砍半 還倒車回去 是在搞嘛 目前一個地方議會 一個中央立法院就很好了
說真的 監察院直接廢掉就好 他的業務就是彈劾別的部門 重點是彈劾完之後就沒有然後了 根本完全沒有約束力2
我也想到由議員實行間接選舉這樣 未來監察院有機會轉行成第二個國會 名稱照舊,但性質像是參議院跟眾議院這樣 不過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1
不ok喔 根本浪費錢, 那些人是比照院長級的薪水 根本瘋了 把監察權回歸立法院: (1) 省錢: 給立委增加工作, 但不需要加他們薪水;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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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簡單的說一下最初的歷史沿革脈絡, 最初是因為有國大,才有五權分立, 而這五權不是為了讓他們互相咬, 而是為了讓他們可以各自做自己的事, 然後各自分別向國民大會負責。![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 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6/10/20240610172221-abc4f61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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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一分鐘帶你看懂修憲內容修憲內容你看一分鐘就懂... 修憲後 修憲前 政體 半總統 偏內閣制 元首 人民直選 國民大會選出 行政院長 無須立院同意 須立院同意![[討論] 一分鐘帶你看懂修憲內容 [討論] 一分鐘帶你看懂修憲內容](https://i.imgur.com/r5dcYn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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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提案修憲廢除監察院 黃國昌:達29人連署門檻 已送案其實也不一定要廢啦 廢了一些權力併到立法院也不見得是好事。 既然現在的狀況是政治酬庸,被執政者提名的監察委員不敢監督政府失職。既然都要修憲 ,那就回歸到早年監察委員用民選的不就好了?民選的御史大人更有底氣糾舉貪官污吏不 是嗎?5
Re: [問卦] 監察院存在原因不會怪嗎?監察院立意是好的 最一開始的設計也是透過各地民意機關推派監察委員 至少能成為行政立法兩院外的獨立機構 可是某一次修憲 就把監察委員改成由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Re: [問卦] 監察院存在原因不會怪嗎? Re: [問卦] 監察院存在原因不會怪嗎?](https://i.imgur.com/g8lERn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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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其實「監察院」不應該廢除對,監察院確實不該廢 其實依照最原始的中華民國憲法 在修憲以前,以委員和院長的產生方式 監察院像是國會上議院,立法院則是國會下議院 但憲法給予這兩院的權責,確是各自獨立,而非上下院關係2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像監察院,在國父跟原始憲法的設計是 準民意機關。是各省議會推舉, 省議員投票產生。 那監察院就有監督百官的功能。![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https://i.imgur.com/iCjg27y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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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挺廢監背離五權憲法?藍黨團:恢復監察權我們來恢復憲法原始設計。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 依左列之規定: 一 每省五人。 二 每直轄市二人。1
Re: [討論] 傅崐萁嗆:一定廢監院: 總統不提名 監察委員 及 立法院不同意監察委員 早就釋憲過,被宣告違憲了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32號 公佈日期:2007/08/15![Re: [討論] 傅崐萁嗆:一定廢監院 Re: [討論] 傅崐萁嗆:一定廢監院](https://img.youtube.com/vi/sBP832ppTpk/mqdefault.jpg)
[討論] 給國民党藥方解套啦~廢考監已經是社會絕大多數的共識了 綠白合推修憲的態勢也是越來約明顯 國民党根本是在做背離民意的抵抗 繼續堅持 只會在下次選舉 被人民淘汰、滅頂在歷史洪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