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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未成年要減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未成年要減刑?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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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bli (募兵制=基層官兵消消樂)》之銘言:
: 刑法
: 第 18 條
: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未成年未犯罪代表這個人從小就有問題,為什麼不是應該加重提醒,讓他跟社會永遠而久,
: 而是減輕其行,讓社會承擔這個人渣?
: 你不會犯罪,我不會犯罪,這個人會犯罪,代表這個人就應該跟社會永遠隔絕,結果還要去
: 減輕他的這種刑法,到底是為什麼。

問題是:

該條文在中華民國政府設在大陸的時期,就已經存在了

於二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制定、二十四年一月一日公布的版本中,早有明文列載,且施行了九十餘年

(在此之前是以「舊刑法」規範,其中第三十條第二項:「十三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人之行 為,得減輕本刑二分之一。但減輕本刑者,因其情節得施以感化教育,或令其監護人保 佐人繳納相當之保證金,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期間內監督其品行。」)

雖然其他內容曾因時局而發生變化,但該法條的精神迄今都沒改變...



如果只是因為一兩件備受社會矚目、涉及未成年的重大兇案,而覺得要拿掉這個保護傘,未免與比例原則相違背

如今更重要的,應是找到幕後黑手

因為特別法(即《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項前半)另有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畢竟當事人不可能獨力犯罪,所以要找到該人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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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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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n 09/18 07:49比較合理應該是輕罪給減 重罪不可減

donation12 09/18 07:52以前也有訓練孩童扒竊的集團犯罪

donation12 09/18 07:53教唆、利用的主犯才追究法律責任

donation12 09/18 07:54現代研究認為成長偏差有諸多因素

donation12 09/18 07:54例如家庭,校園,及接觸的相關環境

donation12 09/18 07:54對青少年成長造成的負面影響

donation12 09/18 07:55但是當未成年人犯罪,無法究責影響者

donation12 09/18 07:55所以黑道老大會叫未成年人犯案或頂罪

donation12 09/18 07:56這些老大教唆被抄掉的情況多嗎?很少

donation12 09/18 07:56因為他們洗腦小8+9,這就是義氣

donation12 09/18 07:58台灣的法律過於鄉愿,缺乏教化功能

donation12 09/18 07:58卻又天真以為受刑人可教化不用時間

donation12 09/18 07:58一判刑關進去立刻大徹大悟悔不當初

donation12 09/18 07:59根本沒到刑滿就開心假釋,無教化意義

donation12 09/18 07:59反而讓受刑人在獄中交流提昇犯罪技術

donation12 09/18 08:00越關出來越大尾

donation12 09/18 08:00所以這個體制需要「依據有效性」改革

donation12 09/18 08:01罪刑法定的根本意義不能預設可教化

donation12 09/18 08:01而是應該以「教化完成」為評估標準

donation12 09/18 08:01刑期無上限,終身隔離教化,長期評估

donation12 09/18 08:02可否回歸正常社會,免得放出來害人

donation12 09/18 08:05所以第一步就是根據台灣年犯罪人數

donation12 09/18 08:05在總人口中的比例,蓋一座大型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