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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丟石頭挑戰司法威信 男遭押32天獲判無罪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丟石頭挑戰司法威信 男遭押32天獲判無罪作者
sted0101
(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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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地檢署的大門玻璃比一般人高級


一般人被車撞死 X萬交保

一般人被89打一頓 O萬交保


賤民看來還比不過犬舍大門的一片玻璃

被打破的玻璃還比較有人權一點

擔心玻璃再被打破 快點雞鴨就對了

一般人被89打一頓 不用擔心再被打 不必雞鴨


※ 引述《MightySultan (威嚴蘇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丟石頭挑戰司法威信 男遭押32天獲判無罪拿到近10萬補償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李姓男子抗議司法不公,前年8月12日上午拿石頭砸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大門,挑戰檢方最後被羈押32天才獲釋,李男一審被依侮辱公務員和妨害自由罪判刑,他不服上訴後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李聲請刑事補償,法院判賠9萬6000元。
: 檢警調查,李男不滿他提告的案件被檢方簽結,抑鬱多年後,前年8月12日上午跑到雄檢二辦叫囂,由於當天正值假日,二辦沒有法警、保全在場,隨即拿起一顆拳頭大小的石頭,砸碎二辦大門玻璃。
: 李男砸碎玻璃後還無法解悶,又衝到鄰近的高雄地院,見法警室有法警值班,隨即對著法警叫囂「為什麼我案子都沒下文」,還企圖拿石頭砸玻璃,隨後並將石頭放在桌上,稱「這顆石頭留著你留念」。
: 因假日法警室值班人力少,法警馬上通報轄區新興警分局,警方到場後將李男壓制,依恐嚇、毀損公物等罪送辦,轄區新興分局長陳志榮擔心李男再生事端,當天還親自指揮調度警力。
: 李男因居無定所,當時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李有逃亡之虞,且恐會反覆實施犯罪,訊後依毀損公物、恐嚇等罪聲押,法院審理後,裁定李男收押。
: 一審高雄地院依侮辱公務員和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拘役50天,均得易科罰金,他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李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以致基本認知功能有障礙,且叫囂並無加害法警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故意,判決李男無罪確定。
: 李男雖判無罪,但當時他涉案被羈押32天,聲請刑事補償,每天5千元,高雄高分院審酌他收入、學歷、生活和經濟狀況,認定每日補償3千元合理,共判賠9萬6千元,可抗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79991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 6.備註:
: 邁家每天都有怪事
: 又是思覺失調 鬼島這樣的人比例到底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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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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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ed0101 (89.117.42.78 臺灣), 06/11/2025 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