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一說一,普發一萬是否有違憲疑慮?
※ 引述《leo1990910 (航海士35P)》之銘言
: 4醬のLA
: 先打個預防針,我個人不是很喜歡鳥
: 但因為個人認為要吵架一定得站得住腳
: 怕到時候小丑竟然是自己
: 所以還是去查了查資料
: 今天查了查憲法70條、釋字391及釋字264
: 大概的內容是說立法院就預算的部分
: 只可以審議監督,也就是刪除凍結
: 但是讓支出增加或收入減少的決議是不行的
: 而且雖說支持方表示
: 這次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
: 但又釋字264表示不能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所以縱使是法律案,應該也不能增加支出?
: (這部分請專業人士解釋一下)
但我們先看391的解釋理由書,它一開頭就告訴大家預算案跟法律案是不一樣的東西
預算案亦有其特殊性而與法律案不同
誰能提案?
法律案無論關係院或立法委員皆有提案權
預算案則祇許行政院提出
審議時程
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
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其
時限
效力
除此之外,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與
一般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
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
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故預算案實質上
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
之形式,故有稱之為措施性法律(Massnahmegesetz)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中間略.....
又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院審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受此一規定之限制,而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
支出之提議,復經本院釋字第二六四號解釋釋示有案。立法委員於審議預算案時,雖不變動
總預算金額,僅對各機關原編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作移動增減,然就被移動而增加或追
加之原預算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其情形與不增加總預算金
額,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實質上亦無不同,既涉及施政計畫
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尚非憲法之所許。
: 所以個人查的資料,就普發一萬的部分
: 是不是真的有違憲的疑慮咧?
蠢鳥爭執的點:預算案只能行政院提出
這是正確的
但是我們立法院現在在審什麼?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
這是預算案嗎?
不是,這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
既然不是預算案是法律案,行政院立法院都可以提出
蠢鳥爭執的點: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釋字264是指立法院不能在審議總預算案時,個別委員再提案用附帶決議叫行政院多編預算
,例如釋字264用委員提案方式給公務員加發半個月年終獎金
或是釋字391裡面,委員想刪A預算拿去給B預算,這種雖然總預算金額不變卻把錢搬來搬去
這樣就會侵犯行政權
但是我們立法院現在在審什麼?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
這是預算案嗎?
不是,這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
我們並沒有禁止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不能增加歲出
預算法91條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8條之1:「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所以賴清德當年提案增加老農津貼,有人說違憲嗎?沒有阿
https://i.imgur.com/f1FnFuT.jpeg
: 另外個人想再問
: 倘若當初就只有砍台電1000億
: 然後把這1000億改成普發現金
: 大概一個人領個4000塊
: 總支出4100億完全不變
: 這樣爭議是不是會少很多?
不會啊,蠢鳥會跳針特別條例是預算案,所以內容不能換來換去,立法院只能刪除,不能變
更預算名目
但是不要管蠢鳥蠢的要死的無腦發言
普發一萬我也覺得太多,大概5-6千差不多,但是不是國民黨什麼還錢於民的藉口,而是因
為要考慮關稅對我國GDP影響彈性訂定金額會比較合理
再插花一下,民進黨蠢鳥說立法院審預算授權行政院自行調整是違憲,釋字391見解可是合
憲的
而現時立法院審議預算案常有在某機關之科目下,刪減總額若干元,細節由該機關自行調整
之決議,亦足以證明預算案之審議與法律案有其根本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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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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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很對,但還是違憲
講太多了 現狀就是 党說違憲就違憲
府方司法組 會做出違憲的解釋 懂嗎?
大法官連以前癩缺德提的案子都能判
定違憲了 那坨東西有在理性討論嗎
打錯 犬法官
不對耶 綠師不是這樣解讀的 你又違憲了
賴清德說選前要去國會報告 選後也違憲了
DPP>憲法
反正傻鳥現在就跟著喊違憲
你說的對,但是法綠大於法律
可能這屆犬法官又要推翻以前解釋,反正不
支持民進黨就違憲
是說傻鳥沒想過,本來可以領1萬,
被你們搞沒了,管他違憲不違憲,我
第一個就是要搞死你們嗎?
罷免是仇恨投票,傻鳥要繼續增加仇
恨我絕對贊成。
只要行政院不同意就是違憲了
屁啦,行政院不同意是提覆議,你跳太快
感謝解說
綠師遇到黨會直接轉彎;鳥蟾支持黨
會無限跳針。結論:違憲
新聞自己看也是立法院三讀之後行政院才去
幹你娘違不違憲、一不一萬都無所謂,
民進黨惡搞一堆,看到綠畜幹幹叫就非
常值得了
說明很清楚,但裝睡的叫不醒、不想
看的只會跳針無視
黨登高一呼他們可以不要一萬不要五
天假
你還期待跟他們解釋什麼
脆上蠻多人也有回你的說法
蠢鳥持續跳針
黨說你違憲你就違憲
發錢 漲軍人薪資 這種本來就不是在野
黨該管的 整天越權柯憐哪
笑死,是不是以後通通用法案解套,那還要
其它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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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4醬のLA 先打個預防針,我個人不是很喜歡鳥 但因為個人認為要吵架一定得站得住腳 怕到時候小丑竟然是自己 所以還是去查了查資料2
這題不好說 但法理上確實可以討論 最後還要看新大法官的組成 首先 相關的釋字是264和391 當時的憲法背景是行政院長要立法院同意 相對今天 是比較接近內閣制的體制
偷換概念而已 跟之前軍人加薪案一樣 結論;![Re: [問卦] 有一說一,普發一萬是否有違憲疑慮? Re: [問卦] 有一說一,普發一萬是否有違憲疑慮?](https://i.imgur.com/mDg1aG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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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憲法70條明定 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 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學者林紀東認為立法院有預算高權 本即有增加預算之權,只是範圍要限制。![Re: [問卦] 有一說一,普發一萬是否有違憲疑慮? Re: [問卦] 有一說一,普發一萬是否有違憲疑慮?](https://i.meee.com.tw/6UoyCkC.jpg)
我就一句話 如果怕違所謂的"憲" 就有本事去移交所謂的"大法官"去釋所謂的"憲"阿 如果沒本事送所謂的"司法院"去釋所謂的"憲" 那就乖乖的發錢1
我們簡單做個思想實驗就知道: 今天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如果不是行政院提案, 而是立法院自己提出一模一樣/照抄,然後三讀通過, 民進黨會不會靠北違憲? 不會!! 會不會因為法案不是行政提的,是立院自己提的,就違憲?1
其實跟之前軍人加薪的案子一樣 是屬於「特別條例」的「法案」 不是「預算案」 所謂違憲是指立法院不能自己編預算案自己審 但普發超徵的一萬元從頭到尾都是「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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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赴和解宴 籲政院依法編預算「莫忘→ goetze: 依法編列很難嗎? 高雄 10/11 15:12 你說的對依法編列很難嗎?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0 條![Re: [新聞] 黃國昌赴和解宴 籲政院依法編預算「莫忘 Re: [新聞] 黃國昌赴和解宴 籲政院依法編預算「莫忘](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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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 piggybill: 吵這個就無聊了,這種事情就看行政慣 42.70.30.231 02/23 15:36 → piggybill: 例,慣例是行政院自己算,所以你也找 42.70.30.231 02/23 15:36 → piggybill: 不到對應的法條,只能隨便貼幾條,笑 42.70.30.231 02/23 15:36 → piggybill: 死 42.70.30.231 02/23 15:36 笑死!你是不是沒讀過中華民國憲法?法條白紙黑字寫的東西還行政慣例哩,真是吹牛22
Re: [黑特] 違你媽的憲啦!笑死,你是不是沒讀過憲法?拿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與憲法規定胡扯!你要不要看看大法官 解釋怎麼說的? 釋字第391號 又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院審 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受此一規定之限制,而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28
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笑死!人家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及政治責任之建立,立法院在審查預 算的時候,只能就機關所提出的數額作刪減,不得就項目變動,而預算法第 61 條也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 實際狀況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結果你今天立 法院審議完成的預算案居然沒有實際的數額要行政機關自己調整,那意思是說你行政機關![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 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800/20250206/1067x800_38565212878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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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退預算立院要如何增加預算?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在新會期開議當天,以原民會未編足禁伐補償預算為由,退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獲藍白黨團支持通過。 垃圾藍白的官方說法是 因為行政院沒有編足禁伐補償預 所以才退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請問不智障不法盲的綠粉6
Re: [討論] Malion請告訴我預算違了那條法律笑死!這不是憲法ABC嗎? 釋字第391號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有審議預算案之權,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時,應受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限制 及本院相關解釋之拘束,雖得為合理之刪減,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4
Re: [黑特] 大法官都說了行政院違憲大白話:行政院不加到六萬,下次選不上是它自作自受; 立法院監督是避免浪費預算,但幫行政院改善政策,不是立法權義務。 若想實現六萬,在此引用韓院長名言:選票多的人的贏。行政權就在那,只要你有票。 個人理解摘要(全文於末尾) 第一段3
Re: [新聞] 藍綠推敬老金不排富 柯文哲嗆提覆議本糖國國民覺得啦 這根本連覆議都不用提吧 地方制度法 第 40 條 (第二項)2
Re: [黑特] 違你媽的憲啦!像吾等沒讀過書,更遑論讀過憲法, 看原本字面的意思一定以為是在行政院提的預算案這件事上, 立法院不能對其提議增加支出, 但T大提出這段釋憲詳解, 就是告訴大家白藍委提的都受憲法七十條規範!!1
Re: [討論] 立院增加預算是違憲行為嗎?這部分如果有看舊制的大法官解釋文,應不難理解 釋字第二六四號 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在防 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請行政 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