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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 銀行不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 銀行不准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22

※ 引述《wen17 (祭祀風的人類)》之銘言:
: 法條有很多條啊 勞動局的未必清楚吧 所以可能會出包
: 第 148 條
: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 本案顯然違反民法這條吧
: 所以因為員工濫用權利 公司不應該被判有罪
: 黃珊珊應該指的是勞動局還勞動部沒參考其他條法條
: _____________
: 至於說改法條防漏洞 只能說改不完的 永遠都會有新方法能鑽漏洞的
: 法律上本來就有規定不能濫用權利
其實勞動局有發函給勞動部問這件事情

勞動部說
1. 結婚離婚於法並無不行
2. 私法由法院判決 不是勞動部決定

至於你提的這個 那也是法院決定 不是台北市勞動局替法院決定
所以現在勞動局直接跨過法院認定 就看那對夫妻會不會跑來跟勞動局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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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91.7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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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nyeah (60.248.91.73 臺灣), 04/14/2021 14:58:29

darkbrigher04/14 14:58所以幫勞動局護航的根本 嘻嘻

※ 編輯: sunyeah (60.248.91.73 臺灣), 04/14/2021 14:59:55

wen1704/14 15:12我有些沒搞清楚 先珊文擾 sor

aa9561804/14 15:12感覺是勞動局留下空間讓法院決定,看夫妻怎麼玩

proletariat04/14 15:13行員沒有公法上的請求權要求勞動局一定要處罰銀行

hosen04/14 15:15既然有爭議私法由法院判定,你勞動局是罰個鳥,怎麼不等法

hosen04/14 15:15院判斷

proletariat04/14 15:15銀行給不給假是私權爭執要由普通法院審判北市勞動局

proletariat04/14 15:16處理的是銀行有沒有違反行政法(勞基法)應受處罰事實

sunyeah04/14 15:17勞動部回函確實是這麼說阿 勞動局怎麼作我哪知道

proletariat04/14 15:17現在是行員檢舉銀行違反勞基法 只是事實基礎牽扯到

sunyeah04/14 15:17我說的這些是議員跑去問勞動局的回覆

proletariat04/14 15:1837天內跟同一人結婚4次離婚3次應不應該再給3次婚嫁

proletariat04/14 15:18婚假

sunyeah04/14 15:23勞動部的說法是讓法院去認定是否違法 你又不是司法院

sunyeah04/14 15:24如果勞動局這樣判決 那是不是代表民政局瀆職

aa9561804/14 15:35既然要法院決定,也不須在此論斷市府團隊,就看那對夫妻

cowbay556604/14 15:36本來就沒有一定要罰,這完全在裁量空間吧

aa9561804/14 15:37怎麼玩,有些是玩火自焚,有些就一鳴驚人

sunyeah04/14 15:41是副市長嗆自己的勞動局不會判阿 XD

aa9561804/14 15:43不支持夫妻去告所有對象,人生一定要預留彈性

aa9561804/14 15:44勞動局可開罰也可不開罰,那是市府團隊的事

aa9561804/14 15:45每個老闆都有他的看法

piliwu04/14 15:55勞動局根本不該罰

piliwu04/14 15:56既然要等法院認定他先罰幹嘛

sunyeah04/14 15:57我是覺得勞動局這樣變成公親變事主

aa9561804/14 16:13撤回罰款,預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