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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再過一分鐘憲訴法就生效了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再過一分鐘憲訴法就生效了欸作者
kymco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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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

華總一義字第11400004941號


茲修正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78

賴清德總統2025/1/23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修正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自公布日起三日開始生效

中標法的期間不準用民法而是自公布之日"起算"第三日生效

也就是1/23當天就要算了

1/23.1/24.1/25

1/25就算正式生效

離1/25只剩下一分鐘左右

因為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4項

前二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條為暫時
處分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八十條宣告政黨解散時,
適用之。

也就是暫時處分今天沒做成,明天就應該用新法

不過提起暫時處分是在生效前,這部分會有爭議,雖然有中標法第18條從新從優原則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

但藍白肯定有得吵說1/25法規生效,暫時處分要適用新法

不過中標法第18條原則上是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當事人(以憲訴法而言聲請暫時處分,舊法是有利當事人即聲請人)且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事項(暫時處分)仍可用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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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mco9999 01/25 00:00倒數計時54321 生效

ymcg 01/25 00:01您的憲法法庭無法開啟,請聯絡系統管理員

yoyun10121 01/25 00:04吵這些都浪費時間而已, 憲法法庭受理

yoyun10121 01/25 00:04後就是他最大, 生效又怎樣就輾過去呀

yoyun10121 01/25 00:05等年後就是讓你頭抬高一點, 他好用力

yoyun10121 01/25 00:05巴下去而已

holysong 01/25 00:07然後未來執政黨覺得法案窒礙難行就釋憲

holysong 01/25 00:07,所以大法官給不給過?

其實就照中標法從新從優原則,但藍白會吵用新法,大概是這樣 現在的憲法訴訟法已經是新法,且規範到暫時處分 但中央法規標準法沒動,依照從新從優原則來看,因為舊法利於聲請人 且憲法訴訟法修正沒有禁止暫時處分之聲請,故在有利當事人前提下應適用舊法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01/25/2025 00:14:32

tacking520 01/25 00:15只有法忙才會覺得釋憲是執政黨專屬的

tacking520 01/25 00:15那是因為藍白爛到只會違憲而已

其實從過去大法官解釋到今日的憲法訴訟,聲請人絕大多數是民眾 這點去憲法法庭及參照舊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即可略知一二 然而新法卻可以因為立法院不審核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或惡意否決導致民眾的憲法訴訟無法 進行,各位認為會侵犯憲法本文的基本原則的哪個權利(PS:答案前面有出現+權) 有人會說總統提好一點的人啊,那如果提好一點的人也被否決了呢? 假設國會拎北就是想通通否決,多優秀我都要擋呢,會不會出現問題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01/25/2025 00:20:55

Lawleit 01/25 00:37什麼叫不準用民法?它就是照民法的特別規

Lawleit 01/25 00:37定啊。

pivotalHarry 01/25 01:08https://i.imgur.com/7hSnnkZ.png

polong1 01/25 03:09藍白法盲:民進黨只會釋憲

harlow 01/25 08:12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