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推 ben811018: 都委會就是主管機關委託他們來審查的啊 1.174.226.114 09/05 02:12→ ben811018: ,通過了就是繼續送報核定。不然主管機 1.174.226.114 09/05 02:12→ ben811018: 關哪有能力審這些計畫….是在搞笑嗎? 1.174.226.114 09/05 02:12
→ ben811018: 一看就是沒實務經驗的人 1.174.226.114 09/05 02:12
笑死?你有實務經驗?
你打過行政訴訟嗎?這裡就有一個具體的案例,一個都委會審議通過的案件被高等行政
法院確認為無效的案例,你要不要跟大家解釋一下這怎麼回事,不是說都委會審議
通過就合法的嗎?怎麼又會被行政法院認定為無效?
我真佩服你們這些小草法盲的自信心,到底是誰給你們的勇氣來對你們根本不懂的
行政法愾愾而談啊!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11年度都訴字第2號
112年7月19日辯論終結
原 告 鴻運瀝青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敏行 (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林奕辰 律師
陳俊瑋 律師
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林右昌(部長)
訴訟代理人 吳兆原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都市計畫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都市計畫案」無效。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七、綜上所述,新北市政府及被告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系爭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為維護相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除透過公開展覽方式,使任何公民或團體均得提出意見外,另已於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草案階段,即就計畫變更內容涉及系爭計畫道路變更之土地所有權人包含原告,通知其等有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核無原告指摘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之情;惟新北市政府未詳予探究61年都市計畫在系爭計畫道路末端劃設囊底路供車輛迴轉之緣由,又依其到庭陳述意見,可知維持系爭計畫道路迴車之功能為系爭都市計畫變更之重要理由之一,卻未針對系爭計畫道路之車輛迴轉需求進行妥適之調查與評估前,逕決定依原計畫道路範圍向東拓寬,使變更後之計畫道路由15公尺漸變成36.5公尺,且此道路寬度已遠超越系爭都市計畫範圍內所有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之路寬,顯難認屬侵害人民權益最小之方式;另為達成系爭計畫道路順接承天路,及兼顧鄰地所有權人已依原計畫道路邊界指定建築線權益目的,亦非無其他侵害較小之方案可供選擇,是難認新北市政府於擬定系爭都市計畫時,已權衡受到計畫影響之各方利益,使各種公益、私益均受到妥適之考量,而有利益衡量之瑕疵,被告未予詳為衡酌逕予核定,即有違誤,原告起訴請求宣告系爭都市計畫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所以這個案子蓋章的林右昌被抓去羈押
搜索了嗎?
笑死!行政法院看不懂? 跳針?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5/2025 02:54:29尼不要再電柯糞惹 都給尼電死惹
太殘忍惹 專業律師半夜幹法盲
對嘛就該走行政法院,現在演這樣有夠難看
笑死!走行政訴訟?誰是當事人? 京華城會自己主張撤銷嗎?他不提起撤銷哪來的行政訴訟? 小草真愛說笑話! 更別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的判決本來就是互相獨立的好嗎!刑事法院不需要行政法院 的認定就可自行判定是否違法好嘛!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757 號刑事判決
(六)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官於審 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 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 而不用 ,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又行政 機關對其職權範圍內專業性事項所為 之決定,雖有判斷餘地,惟地方自治機關處理自治事項之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 他違法情 事,上級監督機關尚非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
此 項違法與否之爭議,固應循行政爭訟程 序處理。然就犯罪 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縱以行政處分爭議為斷,刑事 法院仍應依 職權自行判斷。不受行政爭訟程序之拘束。原 判決認定本案兩次徵收,上訴人等有濫用 權力等違背法令 情事,事涉徵用土地舞弊之刑事責任,乃原審審判職權之 適法行使,上 訴意旨徒以本案二次徵收均屬行政機關之裁 量職權及經上級機關許可,應由行政法院認 定有無違法, 非刑事法院所得審查云云,顯屬誤會。※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5/2025 03:35:26
@a000000000 專業跳針吧 問他台北市政
府為什麼要推翻專家給的建議 他回了好
幾篇就是不說
還在鬼打牆啊!
https://i.meee.com.tw/29RiZx3.jpeg
辛苦了 每天陪一堆槓精玩
都委會專家明明好幾個反對柯文哲圖利
然後這些反對的委員都被柯市長換掉了
@nysky 你這種沒邏輯的話就別說出來給
人笑 如果有反對意見的就是反對柯文哲
圖利 那其他支持的就是支持柯文哲圖利
囉?那他們拿到什麼好處應該可以查到吧
不要再跳針了好嗎! 不是說專家學者都贊成的嗎?怎麼現在又改口了呢? 小草的標準怎麼這麼低啊!
https://i.meee.com.tw/29RiZx3.jpeg
東廠加油! 都委會支持委員通通押下去
你才跳針,所以現在行政法院有判違法???
?
看不懂中文?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757 號刑事判決 *[32m(六)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 官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 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 而不適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又行政 機關對其職權範圍內專業性 事之決定,雖有判斷餘地,惟地方自治機關處理自治事項之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 他違法情 事,上級監督機關尚非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32m此 項違法與否之爭議,固應循行政 爭訟程序處理。然就犯罪 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縱以行政處分爭議為斷,刑事 法院 仍
應依職權自行判斷。不受行政爭訟程序之拘束。原 判決認定本案兩次徵收,上訴人等 權力等違背法令 情事,事涉徵用土地舞弊之刑事責任,乃原審審判職權之 適法行訴意旨徒以本案二次徵收均屬行政機關之裁 量職權及經上級機關許可,應由行政 法判定有無違法, 非刑事法院所得審查云云,顯屬誤會。
崩夠了沒 是要發幾篇
考了十幾年律師著作等身自稱很懂供應
鏈但連簡單英文都會寫錯的潘大律師 現
在是行政法院在判斷都委會違法嗎? 還
是柯文哲是行政法規判定都委會違法決
議?這種邏輯怪不得律師要考十幾年
笑死,你連律師資格的人都沒有的人有什麼資格說嘴啊!
勇敢地法盲贏過柯、彭律師。收那麼多賄
款請的律師很弱嗎
看到八卦版跟潘欣榮有關的M文,突然懂
了
你是說長庚戰神嘛!她已經被永久水桶而且官司纏身喔!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5/2025 12:50:23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5/2025 12:51:33就看事實啊 那傻鳥說反對的是反對柯文
哲圖利 那贊成的不就是支持柯文哲圖利
所以你要不要發一篇文章解釋一下台北市
政府為什麼要反對 都委會的專家共識決
我學歷比你低這麼多 你要用邏輯來說服
人不難吧 但一直重複貼法條跟問A答B 是
在幹嘛?
額外插留一個話題 你剛剛對其他人的回
覆那個苗博雅也沒有律師資格 但他一直
嗆黃國昌欸….?
專家學者都贊成 不是我說的 我說共識決
通過 然後台北市政府蓋章 不要塞我嘴裡
謝謝
4
首Po雖然柯屁已經被羈押一年了 但開庭還在討論用哪條法案來連連看 我每天看政黑 一堆青鳥都講得頭頭是道 我就很納悶了 這就是都委會共識決4
笑死!在下台大法研,台大土木博士班,律師高考及格,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夠專業了吧! 就讓我打臉你這個法盲小草! 首先,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3條的規定,細部計畫的變更程序是 主管機關(利害關係人)擬定-->公開展覽-->都委會審議-->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或內政部) 核定實施![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https://i.meee.com.tw/KjCfDM7.jpeg)
5
→ cheninher: 律師鄭秀出來啊。 223.139.165.194 09/05 00:23 → cheninher: 不敢秀歐? 網路上隨便說說,詐騙集 223.139.165.194 09/05 00:24 → cheninher: 團是逆? 223.139.165.194 09/05 00:24 推 cheninher: 有法學學位就跟北檢一樣丟人現眼。文 223.139.165.194 09/05 00:33 → cheninher: 組畢業有啥了不起。理組隨便一個邏輯 223.139.165.194 09/05 00:33![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https://i.meee.com.tw/VEJfion.jpg)
X
噓 nick2010: 我懂意你說的法條就說台北市政府核定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那專家提供的咨詢說可以 到底哪裡有錯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我就問你啊 你是柯 專家跟你說可以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你會去推翻?你不要再貼法條啦 就跟大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家解釋一下就好 134.6.185.9 09/05 01:02![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1003/d1003522.jpg)
爆
[轉錄] 林智堅臉書:已委託律師蒐集相關事證,將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林智堅臉書 3.轉錄內容︰![[轉錄] 林智堅臉書:已委託律師蒐集相關事證,將 [轉錄] 林智堅臉書:已委託律師蒐集相關事證,將](https://i.imgur.com/vZZ9EYOb.jpeg)
29
Re: [轉錄] 陳智菡:新竹前市長林智堅時代 明顯圖利最高行政法院 111 年度 上 字第 372 號判決 丟給gemini整理重點 判決結果: 上訴駁回:也就是說,原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維持有效。![Re: [轉錄] 陳智菡:新竹前市長林智堅時代 明顯圖利 Re: [轉錄] 陳智菡:新竹前市長林智堅時代 明顯圖利](https://s.yimg.com/cv/apiv2/social/images/yahoo_default_logo-1200x1200.png)
17
Re: [爆卦] 陳智菡fb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本件被告(新竹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 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業已依法踐行合理性及可行性等評估,不僅符合都市計畫法所規範 之強制程序規定及關於系爭都市計畫規劃之指導原則外,亦查無利益衡量瑕疵等違法,被 告以原處分將系爭土地容積率由250%提高為450%,「於法並無違誤」。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亦指出,原審已詳為論斷之原處分調增容積率有其必要性,符合都市計17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都市計畫法 第 22 條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https://i.imgur.com/BcbJ4Y6b.jpeg)
7
Re: [討論] 什麼樣的人會拿兒童醫院出來打京華城和兒童醫院是兩件不同的事... 一個是涉及政治問題(涉及營建商建築案),另一個則是民生問題,兩者要相提並論應該 是民眾黨自己的事。 但要說反社會程度的話,相信是兒童醫院部分較多 畢竟民眾黨縱使想找遮羞布,早已經找錯對象了,目前亦引來社會大眾的撻伐2
[情報] 釋字第795號【釋字第742號解釋補充解釋釋字第795號【釋字第742號解釋補充解釋案】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 院台大二字第1090030225號 解釋爭點 應否補充釋示釋字第742號解釋原因案件之訴願期間![[情報] 釋字第795號【釋字第742號解釋補充解釋 [情報] 釋字第795號【釋字第742號解釋補充解釋](https://i.imgur.com/7BWOsHtb.png)
3
[課業] 110地特三等法制行政法第23題都市計畫23 關於行政訴訟法中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都市計畫審查訴訟,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1 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B)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2 個月內重新檢討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是否合 法 (C)都市計畫審查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3
Re: [新聞] 台灣首宗氣候訴訟敗訴 律師:已在法庭上大概查詢了背景,一開始時北高行(改制前)以一一零年度訴字第一三四號案件,認定原 告起訴不合法,而不予審酌: 查被告訂定「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對再生能 源義務用戶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或其應繳納代金之義務,係基於再生能源發 展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授權主管機關即被告訂定之法規命令。在現行法制下,人民對法規2
[討論] 國民黨不當黨產訴訟 又吃敗仗如題,最後一次是在六月時,針對台中市黨部土地(原處分責令必須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 有)的部分 這次是因為中投、欣裕台在一零五年依法轉移予中華民國所有後,必須大量資遣員工,而 向黨產會申請解凍部分股利債權來償還 雖然黨產會曾建議「變更申請標的為原告受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但國民黨不同意,X
[問卦] 詐騙醫生是不是很好賺103年 到底是什麼工作 3小時薪水4萬 而且官司不只這一筆 醫生的錢是不是很好騙? --------------------------------- 裁判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