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李孝亮一定羈押,聲明都複製貼上公然串供
李孝亮、劉思吟 這二個國民黨青年軍 真的是草包
都沒有律師跟他們講嗎 ?
二人在被檢調搜索住處後,馬上二人同一時間發聲明
我再查看二人的聲明,靠 ! 根本完全一樣,就是複製貼上
這就是公然串供,二人事前早已共同商議
羈押條件之一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李孝亮、劉思吟 這二人都是共犯,直接把串供證據攤在臉書 公開平台
檢察官連去找都不用找、直接看李孝亮、劉思吟臉書 就有證據了
掰了,李孝亮。周杰倫都跟你說了 聽媽媽的話 別讓她受傷
李孝亮 你媽的擔心是對的,你真的要進去羈押關二個月了
還有劉思吟也要一起進去關、羈押二個月 掰了...
公然串供、事前共同商議 當第一時間遭到檢調搜索時 先發聲明
到了偵察庭 我們口供都要一致,不能都說不一樣的
馬的 這就是串供、白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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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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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國民黨青年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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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發言人都會跑去監察院搞笑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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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供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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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笑,公然告訴大家他們有串供欸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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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手段早已預期,慷慨就義,有點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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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那個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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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意基金會今(14)日公布最新民調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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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只有34%贊成,卻高達59%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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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有點故意,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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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三寶丶台北巧鴻秀不就是在教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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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會有律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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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南部民眾 當然不同意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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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范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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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的人説絕不屈服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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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藍現在都流行高學歷的智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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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看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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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化,可割可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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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再去地檢署前面喊相信清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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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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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真的黑幫化了
噓
還好吧,怎麼會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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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後出來,也許還是民進黨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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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的是文章下面沒有任何藍勾勾幫他們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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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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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勾串好了所以沒有羈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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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馬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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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笑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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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g:國民黨OO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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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認串供,跟柯文哲差不多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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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柯文哲遭聲押聲押了 現在來看看之後要是羈押的條件會是什麼: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32
[問卦] 收押可以發聲明喔?大家好我八卦水桶常客啦 想問下被收押的人可以透過律師發聲明喔? 我查了下 當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有以下可能時,可向法官申請判決將嫌疑犯羈押。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12
[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誒誒誒 羈押的理由不外乎如下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 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 [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https://i.imgur.com/BzE7dv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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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來猜看看會不會被羈押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9
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7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我在說太魯閣出軌案的那個主嫌被法官50萬交保啦! 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https://i.imgur.com/xzGfDX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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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街頭爛醉踹飛女童「一路追打回家」 憲兵踹小孩很可惡沒錯啦 但本案真的有達到羈押標準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5
[閒聊] 為啥有罪犯交保 一堆人就超火==?當法官認為罪刑重大「且」 1.有「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俗稱虞逃) 或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俗稱串供之虞) 或3
[討論] 感覺越來越有羈押的必要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 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 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Re: [黑特] 上一個沒證據的政治犯關了多久?推 cagepig: 證據充足還需要羈押??? 新北 02/27 14:36 那個可以去讀一下羈押的法條他是如何規定的 不要靠自己想像法律好嗎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