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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4

笑死,不懂憲法不要一直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裁判字號:
憲法法庭 113 年憲暫裁字第 1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聲請人就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聲請暫時處分。


上列聲請人就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聲請暫時處分,本庭
裁定如下:
主 文
一、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4 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
法第 15 條之 4、第 25 條、第 29 條之 1 第 3 項、第
30 條第 3 項、第 30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項、第
45 條、第 46 條之 2 第 3 項、第 47 條、第 48 條第
2 項、第 59 條之 1 第 1 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
小組部分、第 59 條之 3 第 2 項、第 59 條之 5 第 2
項、第 4 項、第 5 項、第 6 項及刑法第 141 條之1
規定(詳如附表二),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二、113 年 6 月 24 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5
條、第 45 條及第 47 條規定得暫予適用。
三、其餘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


什麼叫暫時處分?就是凍結你的新法適用

既然立法院立的新憲訴法被凍結適用,那我就是依舊法規定進行審理並裁判啦!

哪有什麼適不適用新法的問題?

讀書不犯法好嘛!不要那邊胡扯了!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引述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之銘言:
: :  
: :  
: : 笑死!那這個通過條文就自己打架囉!
: :  
: : 第 43 條
: :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
: : 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
: : 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 : 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
: : 暫時處分之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
: : 意,並應附具理由。
: : 暫時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失其效力:
: : 一、聲請案件業經裁判。
: : 二、裁定後已逾六個月。
: : 三、因情事變更或其他特殊原因,經憲法法庭依前項之評決程序裁定撤銷。
: :  
: : 這次修法根本沒動到43條,那大法官到底是要依照第43條規定辦理還是依照第30條辦理?
: :  
: : 第43條是不是第30 條的特別法?那第31條的裁定要件又怎麼說?
:
: 這條沒修其實沒差
: 因為裁判才會影響法條
: 暫時處分就像上面寫就六個月自動失效
: 只能暫緩半年但是因為人數不足無法裁判
: 半年之後啥都不會改變
: 柯建銘都自承大法官人數不足已無法裁判了
: https://i.imgur.com/WS52QbQ.png

: 賴清德還是趕快提滿15個吧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7.2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KyHOF-YPcMCo
: → Berotec: 你在講啥 處分之後就可以用舊法審了 36.239.121.57 01/25 21:47: 不行 因為柯在法條生效前送的因為法條還沒生效,不存在所以不能審理
: https://i.imgur.com/X3bnadd.png
: 推 tim1112: 先暫時處分再釋憲就好了 150.116.43.151 01/25 21:47: 就暫時處分了但是釋憲適用新法條
: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48:21
: → tim1112: 藍白不要過年後發現新法不能用才在那怪 150.116.43.151 01/25 21:48: → tim1112: 人沒提醒 150.116.43.151 01/25 21:48: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48:58
: → tim1112: 當然可以審理 司法院公告都已經說大法官 150.116.43.151 01/25 21:49: → tim1112: 在處理了 150.116.43.151 01/25 21:49: 那是審查暫時處分,這條沒修
: 但是釋憲柯建銘都承認無法處理了
: → rtwodtwo: 你卡提諾法學院嗎 114.42.0.28 01/25 21:49: → tim1112: 新法條暫時處分自然就是用舊法條 150.116.43.151 01/25 21:49: 並沒有
: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50:44
: 推 Berotec: 你在工三小 36.239.121.57 01/25 21:50: → tim1112: 有沒有你過完年就會知道了 既然能被暫時 150.116.43.151 01/25 21:51: → Berotec: 裁定暫時處分是什麼意思你懂嗎 36.239.121.57 01/25 21:51: → tim1112: 處分 表示新法條形同被凍結 150.116.43.151 01/25 21:51: → tim1112: 既然被凍結自然就只能用舊法條 150.116.43.151 01/25 21:52: 你自己嘴砲而已
: 我都貼人出來背書
: 你呢
: → Berotec: 就是裁定新法暫時不生效力 36.239.121.57 01/25 21:52: → star12614: 去找konami好嗎 106.64.137.253 01/25 21:52: → RockCat03: 賴清德戒嚴了啦,又不敢一直狗叫 27.53.17.203 01/25 21:52: → jabari: 好 你對 1.162.142.119 01/25 21:52: → tim1112: 國會擴權法案也是先被暫時處分凍結然後 150.116.43.151 01/25 21:52: → tim1112: 才宣告違憲 150.116.43.151 01/25 21:52: → tim1112: 凍結到宣告違憲期間國會還不是完全行使 150.116.43.151 01/25 21:53: → tim1112: 不了新法的權限 150.116.43.151 01/25 21:53: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53:46
: 推 cfetan: 弱問:何時評議? 39.15.9.192 01/25 21:53: → cfetan: 重點是評議日期 39.15.9.192 01/25 21:54: 噓 Iamidiots: 笑死,聯合報你也全信唷XD 123.205.29.225 01/25 21:54: → tim1112: 柯建銘又不是司法院長 他哪能背書 150.116.43.151 01/25 21:54: 呵呵 不是說民進黨最懂憲法
: → tim1112: 只要新法生效前送出申請 自然是用舊法 150.116.43.151 01/25 21:55: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55:13
: → tim1112: 哪需要在乎評議日期 150.116.43.151 01/25 21:55: → tim1112: 司法院統一解釋法律 150.116.43.151 01/25 21:55: → tim1112: 你只能搬柯建銘表示你只剩槓的餘力而已 150.116.43.151 01/25 21:56: 你誰都搬不出來更像是硬槓的那邊
: → Berotec: 你知道你回文的ID什麼背景嗎._. 36.239.121.57 01/25 21:56: → Berotec: 絕對比你懂憲法 36.239.121.57 01/25 21:57: 推 cfetan: 生效前不得送,生效後不能評議,綠自始至 39.15.9.192 01/25 21:57: → cfetan: 終陷於邏輯死結 39.15.9.192 01/25 21:57: → tim1112: 生效前當然可以送 沒看到司法院說過大法 150.116.43.151 01/25 21:58: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58:24
: → tim1112: 官已經在處理了嗎 不能送就不需要處理了 150.116.43.151 01/25 21:58: 處理就是寫駁回裁判書啦
: → cfetan: 不管是評議會議未召開,還是有大法官技術 39.15.9.192 01/25 21:58: → cfetan: 性缺席,下次評議會議須適用新法 39.15.9.192 01/25 21:58: → tim1112: 既然大法官在處理 表示生效後自然也可以 150.116.43.151 01/25 21:58: 推 GoldenDream: 43條都寫這麼清楚了 你哪個部分不懂 49.215.149.83 01/25 21:58: → GoldenDream: ? 49.215.149.83 01/25 21:58: → tim1112: 評議 150.116.43.151 01/25 21:58: 噓 Iamidiots: 哪條法規講生效前不得釋憲 123.205.29.225 01/25 21:59: https://i.imgur.com/X3bnadd.png
: → tim1112: 就算只有八人也可以評議 150.116.43.151 01/25 21:59: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1:59:23
: → tim1112: 建議你藍白粉趕快討論一下 過完年憲訴法 150.116.43.151 01/25 21:59: → cfetan: 憲法法庭昨(24)日上午原定之評議會議並 39.15.9.192 01/25 21:59: → cfetan: 未召開 39.15.9.192 01/25 21:59: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2:00:23
: → tim1112: 被被暫時處分甚至宣布違憲的話 你們要 150.116.43.151 01/25 22:00: → tim1112: 用什麼說辭去圓你們憲在的唬爛 150.116.43.151 01/25 22:00: → tim1112: 生效前送自然是用舊法 哪怕2026才評議一 150.116.43.151 01/25 22:01: → tim1112: 樣是用舊法 150.116.43.151 01/25 22:01: 前大法官講了生效前送的不能成為釋憲標的
: https://i.imgur.com/X3bnadd.png
: 推 cfetan: 板上精闢解析,佩服如滔滔江水 39.15.9.192 01/25 22:02: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2:03:25
: 推 tim1112: 呂太郎現在不是大法官 111.80.217.42 01/25 22:05: 噓 Iamidiots: 笑死,呂太郎只是個人意見 123.205.29.225 01/25 22:05: → tim1112: 更正,呂太郎是 111.80.217.42 01/25 22:05: → Iamidiots: 還前大法官哩!毫無法律效力 123.205.29.225 01/25 22:06: 印象好像也有人拿前大法官反駁翁的兩岸同國
: 推 GoldenDream: 43條就寫造成憲法保障的東西受到損害 49.215.149.83 01/25 22:06: → GoldenDream: 的時候得適用舊法 昨天也是總統公布 49.215.149.83 01/25 22:06: → GoldenDream: 才釋憲 也沒問題 49.215.149.83 01/25 22:06: → Iamidiots: 乾脆馬英九代表總統好了XD 123.205.29.225 01/25 22:06: → GoldenDream: 法學博士翁曉玲也說我就是比你大 你 49.215.149.83 01/25 22:07: → GoldenDream: 怎麼沒貼 49.215.149.83 01/25 22:07: → tim1112: 大法官只要其中一方人數比較多就可以完 111.80.217.42 01/25 22:07: → tim1112: 成釋憲,所以根本沒差 111.80.217.42 01/25 22:07: 推 cfetan: 扯越大法官,超越司法院秘書長見解,佩服 39.15.9.192 01/25 22:07: → cfetan: 的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39.15.9.192 01/25 22:07: 真
: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2:09:03
: 噓 Berotec: 等呂太郎這段話寫在釋憲文或不同意見書 36.239.121.57 01/25 22:09: → Berotec: 再來說吧 他口頭表示的東西沒有效力 36.239.121.57 01/25 22:09: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2:09:33
: 推 hosen: https://i.imgur.com/TeZ83DZ.jpeg 123.195.32.49 01/25 22:10
: 推 cfetan: 載於立法院公報,無效力說,有夠幽默 39.15.9.192 01/25 22:10: 推 GoldenDream: 所以前大法官拿去反駁翁後 翁有任何 49.215.149.83 01/25 22:10: → GoldenDream: 損失嗎 49.215.149.83 01/25 22:10: → GoldenDream: 你可以參考但不是讓你抓著不放 49.215.149.83 01/25 22:10: 推 hosen: 說人家法盲的可以去跟劉靜怡比學經歷 123.195.32.49 01/25 22:11: 推 GoldenDream: 劉靜怡法盲 我要被關了嗎 49.215.149.83 01/25 22:12: → GoldenDream: 黃國昌翁曉玲都法盲藍白全家都法盲 49.215.149.83 01/25 22:12: 推 Berotec: 劉靜怡法盲 36.239.121.57 01/25 22:12: 推 tim1112: 立法院又沒有解釋法律的權限 111.80.217.42 01/25 22:13: 噓 Iamidiots: 你們直接去提釋憲,看看未宣告的法條 123.205.29.225 01/25 22:13: → Iamidiots: 能不能釋憲?XD 123.205.29.225 01/25 22:13: → tim1112: 至於劉,她充其量也只能代表她自己而已 111.80.217.42 01/25 22:13: 噓 Iamidiots: 劉這麼屌,國民黨當初幹嘛投反對票XD 123.205.29.225 01/25 22:15: 推 hqu: 前法違憲 不能推翻 那麼多的釋憲案假的哦 42.77.200.56 01/25 22:16: 推 cfetan: 弱弱問:綠粉主張不副署,不公告時,跟現 39.15.9.192 01/25 22:19: → cfetan: 在氛圍是差在哪? 39.15.9.192 01/25 22:19: 那時候政黑都在說可以不副署,結果臉超腫
: 推 hqu: 不能釋憲了 那立個只有藍白可以當總統法更爽 42.77.200.56 01/25 22:20: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7.28 臺灣), 01/25/2025 22:22:31
: 推 tim1112: 可以不副署啊。那本來就是可行選項 111.80.217.42 01/25 22:23: 推 GoldenDream: 執政黨還想照著遊戲規則玩 就藍白還 49.215.149.83 01/25 22:24: → GoldenDream: 以為是沒輒了 49.215.149.83 01/25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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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9300087 01/25 23:00有被凍結嗎 平行時空?

GoldenDream 01/25 23:02人家貼裁判字號 藍白貼聯合報

GoldenDream 01/25 23:02這就是差距

jim543000 01/25 23:05著作等身 考了十年律師終於42歲考取的

jim543000 01/25 23:05大律師 其法律見解想必正確

NICKSHOW 01/25 23:09讀書真的犯法 這不 孩子們因為買太多書

NICKSHOW 01/25 23:09 把文化幣砍了

a87074410 01/25 23:12壯世代再不讀書真的會被撞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