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本來在舊法情況下,凌虐致死的刑度比殺人罪低,所以對犯罪者而言,有送醫救助的
: 誘因,但在修法後都變成死刑,那這項誘因就消失了,反正一樣都要處死刑,加害人寧可
: 選擇不救助,還可避免醫院強制通報,隱匿罪行,結果造成的結果卻是被凌虐的幼童生存
: 機率降低,反而是在殘害幼童,小草法盲根本不懂犯罪心理學,用自己沒有根據的
: 幻想推論,難怪會導出與現實脫節的荒謬結果。
台灣人誰不知道現在法律上的死刑如同虛設?
所以「反正一樣都要處死刑」,才是與現實脫節。
法官幾乎不判死刑了,
判了也很難執行死刑,
現在不管刑法怎麼修,只要有看到死刑2個字,
我都覺得很搞笑。
能把死刑這個最高逞罰手段玩成這摸搞笑的,
也只有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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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32.192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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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死刑是合議制,當然難
推
問問那個把兩公約入法的白癡啊
噓
然後今年剛槍決一個,到底是為什麼都要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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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現實?雜質有甚麼困難?
「反正一樣都要處死刑」,才是與現實脫節 因為不比過去了,現在判處死刑跟執行死刑都極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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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昨天新聞一出來直覺就是脫褲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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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建設性的修法
推
唯一死刑就好了
噓
誰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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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犯法唯一死刑,台灣就低端人口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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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cher67 (123.240.32.192 臺灣), 07/19/2025 10:09:32
唯一死刑就違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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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支持虐童過失殺人者輕判,可惡
推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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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以下是現行法條: 1. 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3. 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4.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imgur.com/dTW1zQ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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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立委的白痴立法就是鼓勵殺害幼童啊! 不信你來看,如果一對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幼童施以凌虐導致 昏迷,在舊法和新法下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 一、舊法情形 A.趕快送醫,雖然會被通報,而且如果急救無效,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imgur.com/gSguCk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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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lyun: B應該是傷害致死罪吧 36.236.118.7 07/19 00:50 → walyun: 刑度相同,犯罪情節不同,絕對不可能一樣 36.236.118.7 07/19 00:56 → walyun: 量刑 36.236.118.7 07/19 00:56 這就是小草法盲一直看不懂在鬼打牆的點。 保證人地位源於刑法第15條第1項,該條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19
推 gn7722: 223.137.186.173 07/19 02:41 → gn7722: 223.137.186.173 07/19 02:42 → gn7722: 223.137.186.173 07/19 02:42 → gn7722: GPT大神照妖鏡來也 223.137.186.173 07/19 02:42 笑死!你到底會不會問問題啊!![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imgur.com/MNNVtN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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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walyun: 刑度相同,犯罪情節不同,絕對不可能一樣 36.236.118.7 07/19 00: 56 : → walyun: 量刑 36.236.118.7 07/19 00: 565
終於知道青鳥口中「殺掉比較划算」的說法,是從哪裡自行解讀出來的了。 ——— 有殺人犯意: 272-1殺人罪:死刑/無期/十年以上,七歲以下加重1/2 272-1以虐待手法殺人罪(虐殺):七歲以下死刑/無期![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imgur.com/E53N5u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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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gs10221: 你的例子不是有無送醫嗎?27.51.89.230 07/21 05:27 → deegs10221: 有送醫自然會有中止犯跟準中止犯的問 27.51.89.230 07/21 05:27 → deegs10221: 題,不敢提這點喔 27.51.89.230 07/21 05:27 → deegs10221: 自己舉了一個超級法盲的例子沒意識到27.51.89.230 07/21 05:29 → deegs10221: 啊? 27.51.89.230 07/21 05:29![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imgur.com/bjw3oe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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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easy: 民進黨支持虐童過失殺人者輕判,可惡 36.231.132.235 07/19 16:52 噓 deegs10221: 唸法的不知道中止未遂喔 27.51.89.230 07/20 21 笑死!二個大法盲還要出來丟人現眼? 第一,我國刑法沒有過失殺人罪,只有過失致死罪,如果有殺人故意那就是殺人罪好嗎? 第二,現行的凌虐致死是故意犯+過失犯的型態,亦即故意凌虐加上過失致死的結果,哪![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imgur.com/bjw3oe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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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 : 2.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 3. 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 : : 4.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X
童 : : 完全失去救助機會。 : : 這樣的立法根本不是在保護幼童,而是直接把他們逼死,藍白的立法就是這麼無腦 : : 白癡。偏偏還有一群更白癡的小草在後面支持他們,而這群人居然還有臉說反對者 : : 就是殺害幼童,真的是白癡恐怖!![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https://i.meee.com.tw/sZzb1H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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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判死刑但是永遠不執行,這有什麼代稱嗎?各位鄉民安安 死刑是懲罰最嚴重的刑法。 先不說法院很少判死刑。 就算是被判死刑的人,基本上好像都妥妥的活很久都等不到執行耶。 今天要給這種死刑但又不會死的狀況取什麼代稱好啊?8
[問卦] 台灣多久沒執行死刑了應該一堆死刑犯是用無期徒刑在執行吧 台灣多久沒執行死刑了 那個縱火燒死全家的 先不說台灣法官的奇特思維很難判死刑 就算判了又如何1
[問卦] 所以死刑有辦法嚇阻三重事件?先說我沒有特別廢不廢死 法律怎麼規定我覺得就怎麼辦 只是看到很多人跳出來罵廢死團體 好奇問一下 現在死刑還沒廢4
Re: [新聞] 快訊/台南2員警執勤遇刺殉職 游錫堃震殺警察一定要死刑的話 可以請民進黨黨團提案阿 修正刑法 在警察執行公務 如果反抗逮捕或是發生衝突 故意致警察死亡 唯一死刑 民進黨敢修法嘛 不敢吧 馬上被人權團體幹死 說真的 游錫堃講說一定要判死刑也只是幹話而已 就算真的判死刑又怎麼樣![Re: [新聞] 快訊/台南2員警執勤遇刺殉職 游錫堃震 Re: [新聞] 快訊/台南2員警執勤遇刺殉職 游錫堃震](https://i.imgur.com/KN0GHT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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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法務部酒駕修法送立院 江啟臣一看內容氣法務部 是不是 洩漏國家機密了 蔡碧仲則強調「法貴執行」,他說,「不能執行的法律沒人會怕」,訂死刑不是不行, 但訂了死刑,就要執行,才有威嚇力,否則只是騙老百姓。 <定了死刑 但法官不判死刑>.... 因為法官不想背責..立法豬公只是作秀給百姓看,不敢定義 <撞死人就是死刑> ..![Re: [新聞] 法務部酒駕修法送立院 江啟臣一看內容氣 Re: [新聞] 法務部酒駕修法送立院 江啟臣一看內容氣](https://i.imgur.com/oRfVjBY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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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中選會:反廢死公投不合規定不辦反正現在哦,死忠的、和隔壁板的態度是 「阿台灣沒有廢死呀,台灣有死刑、台灣有死刑! 你看不懂中文嗎?你看不懂國字嗎?白紙黑字看不懂嗎?」 那台灣為什麼不判死?為什麼不執行死刑? 「這不是我的職權阿,你去問法官阿2
Re: [新聞] 37死囚聲請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逾期: : .... : 其實我前面幾篇就有解釋過,這群廢死人裡面有一些人是真心的, : 但大部分人其實是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吃廢死喝廢死, : 靠著廢死的紅利,謀取自身利益。3
Re: [問卦] 大家會不會羨慕中國可以執行死刑想太多,大陸這邊的死刑要最高法院死刑 複核庭重新審判後才行,經最高法院院長 簽署後才能執行。 所以不可能存在速審速槍決的。 一審死刑後,可以上訴至省高級法院,省X
[問卦] 台灣不是路上隨時都在執行死刑嗎?如題 好像有一個人 原本被判死刑的 後來什麼第四審 改判無期徒刑![[問卦] 台灣不是路上隨時都在執行死刑嗎? [問卦] 台灣不是路上隨時都在執行死刑嗎?](https://i.imgur.com/bT0Hhl5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