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吳宗憲:罷團疑違法募資?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吳宗憲的重點從頭到尾都不是「現在明確違法」,
: 而是質疑法律尚未補齊,罷免募資卻早已大舉展開,
: 主管機關卻裝聾作啞,對責任歸屬避而不談。
: 這不是有法不執,是根本還沒立法,就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現在罷免團體募款
: 你說這是「公益勸募」?
: 但他們實際做的是明確的政治動員。
: 你說他們是「政黨或政治團體」?
: 但又完全不受《政治獻金法》規範。
: 現在罷免團體的募款行為,
: 就堂而皇之地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 不需申報、無須揭露,甚至連帳都不用算清楚。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我約幾個好朋友一起露營烤肉
有人家裡經營海鮮批發,負責出明蝦生蠔魷魚秋刀魚
有人家裡開蔬果行,負責出烤蔬菜玉米櫛瓜茄子跟空運櫻桃
有人家裡開肉舖,負責出牛排豬肉香腸
有人家剛好開露營場,場地給他出
我家不是做生意的,負責出酒水木炭跟吐司
這些東西用市價換算好幾萬跑不掉,但請問哪裏犯法?
我吃了人家五千塊的和牛跟明蝦,他喝了我五千塊的酒,政府要抽贈與稅嗎?
開露營場的朋友讓我們佔了六個營位,政府要抽他營業稅嗎?
民主國家,要約束人民的行為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規範
法律沒有禁止的部分,就是合法行為
你藍白要嘛修法,要嘛乖乖承認沒有民團願意幫你出資源出人力
徵連署志工要一個小時三百,190基本薪資,剩下的是法律風險補償
相對的,捐款給罷團的支持者自己也要承擔法無明文規範下
罷團有人捲款或背信卻無法可求償的風險
來,藍白現在敢不敢修政治獻金法或選罷法去規範罷免募款事宜
你們現在還有62席,只有你們不想修的法,沒有不能修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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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chxxxshl8<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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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為大陸政黨想太多,犯罪就抓
內政部說罷團目前不能收政治獻金..
問題是罷團哪來的政治獻金?
藍白畜牲違法活著好嗎
誰收「政治獻金」了?只會在那沒證據
亂噴
一直貼內政部那種軟性宣示沒人鳥的原因
就是因為政治獻金法真的漏未規定
政治獻金法預設的都是參選 沒考量過罷免
法有缺漏也是事實
罷免算政治活動,就符合政治獻金法規範範圍
但目前政獻法沒規範到罷團該怎麼遵守
因為罷團不是登記核准後的人民團體
你是不是在說台南有很多合法的免費看版
這是漏洞,所以修補前內政部也只能呼籲...
選舉都算參選人 但罷免要算領銜人還提案人
這前檢察官不知搞過多少人 真可怕
原文不是說了,目前草案已送交行政院
審議。
罷免採領銜人制 本來就無從規範收錢
笨鳥才相信綠畜罷團自動自發出錢出力,
主子完全無涉
國民党的罷團是自發性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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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內政部日前提出《政治獻金法》修正案,擬新增規定,讓罷免案的發起人及被罷免者能夠 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目前草案已送交行政院審議。近期不少罷團明顯動用了大量宣傳工具 ,規模與資源早已超過一般自發性的民間運動,而這背後資金究竟從何而來?對此,國民 黨立委吳宗憲質疑,已有罷免活動逕行募資,卻未受到法律規範 ----1X
這就標準的標題帶風向了。 看到這種標題,自然會讓人以為: 「違反什麼法?你不是前檢察官嗎?列出條文來啊。」 「現在法律都還沒修完,你怎麼說人家違法募資?」 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6
這個說法不就是又一個自我定義標準來質疑嗎? 請問一下一般自發性民間運動的規模跟資源 要多少才算合理啊? 有一個統計標準嗎? 還有這次自發性運動是有多少人這個吳立委有去算一下嗎![Re: [討論] 吳宗憲:罷團疑違法募資? Re: [討論] 吳宗憲:罷團疑違法募資?](https://i.imgur.com/hDFhdP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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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確實存在諸多漏洞, 這讓藍營立委等於是一隻小蝦米, 必須對抗大鯨魚,是一場不對稱戰爭。 我是建議幾個修法方向: 1. 領銜人應該要比照選舉參選人所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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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國民黨FB 罷團居然嗨吃9680春酒太離譜啦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國民黨FB 3.轉錄內容︰![[轉錄] 國民黨FB 罷團居然嗨吃9680春酒太離譜啦 [轉錄] 國民黨FB 罷團居然嗨吃9680春酒太離譜啦](https://i.imgur.com/pkD7Fu7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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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應該不會有人真的認為,公設不計坪的話可以的,只要立法通過禁止公設收錢,建商就不會賣公設了。 一切都是法的問題,法律規範之所在,行為標的之所在。 像雨遮立法通過不收錢後,民眾從此就沒有付雨遮的錢了,那個雨遮也敢收錢好大膽, 我買一把雨傘擋雨才兩三百元,你一個雨遮給我收兩坪的錢也太誇張了啦。 至於公設不收錢以後怎麼管理,依然可以立法請建商負責,由建商負責公用部分的維護14
[討論] 傳徐春鶯列不分區惹議 陳建仁:應考量國傳徐春鶯列不分區惹議 陳建仁:應考量國安|#鏡新聞 看不懂,國安不是你負責的嗎? 各政黨在法律規範下推出合法的候選人為什麼會有國安問題? 難道合法參政會危害國安嗎?![[討論] 傳徐春鶯列不分區惹議 陳建仁:應考量國 [討論] 傳徐春鶯列不分區惹議 陳建仁:應考量國](https://img.youtube.com/vi/wFktuelOWcU/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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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違法露營區釣魚池父子落水雙亡 業者道歉其實政府有開放就地合法 但還是幾乎都沒申請 看看今年6月跟1月的新聞 露營場管理要點嚴苛 業者合法化難 規定林業用地不能有管理室等 桃竹苗近754家營地多數不合格 申請輔導意願低![Re: [新聞] 違法露營區釣魚池父子落水雙亡 業者道歉 Re: [新聞] 違法露營區釣魚池父子落水雙亡 業者道歉](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1/11/105/19891719.jpg&s=Y&x=0&y=0&sw=954&sh=636&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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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建議藍白聯手修法修政治獻金法,替阿北五鬼搬運小草捐款解套 修會計法,收支不一定要平衡,替選舉帳戶解套 修黨產法,替木可解套 修危老定義和提高商三容積率,替阿北解套 修圖利罪,查不到金流不能定罪,替阿北解套4
[討論] 其實目前修公務人員任用法最快突然發現根本不用吵放棄國籍 直接修公務人員任用法 反正2026才會輪到陸配遞補立委 這一年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1
Re: [問卦] 台南人會擔心登革熱嗎熱帶海洋性氣候 本來就會有這種當地傳染病 就像世界各地每年常見的流感 有什麼好在意? 3000多例 才死3人 就算等到300000多例 換算也不過死300人1
Re: [新聞] 國民黨檢舉罷團違法募款遭打臉! 監應該說依照「監察法」個人不屬於監察院職權行使範疇 然而監察院是「政治獻金法」執法行政機關 「政治獻金法」第31條 營利事業、廠商、團體、機關(構)、法人或個人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 或拒絕查核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