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能解釋勞工愛加班=不要多4+1的邏輯?
愛加班=多賺點錢
那應該要增加假日加班的基數吧
假日加班應該像對岸一樣三倍工資
然後像美國一樣
雇主違反勞基法抓去關
有加班就要乖乖給加班費
修法方向應該是這樣才對啊
怎麼會因為勞工要賺加班費
就要少一點國定假日
讓本來算加班的時間上班 變成正常工作日
這不合邏輯啊
民進黨根本就是想幫資方節省成本
打壓勞工吧
嘻嘻
※ 引述《pickchu22001 (天啊~無薪假~)》之銘言:
: 我到現在還想不清楚,為啥勞工愛加班=不要多 4+1 天的假期.
: 正職工作是領月薪的,遇到國定假日放假,多假期就多休息,錢又不會變少.
: 愛加班的就更好了,當天出勤=兩倍薪水.
: 領日薪的,這些日子工作就多領加班費.
: 你說老闆不想多花錢所以放假?不就代表工作不急著做,不用加班?
: 可以請除了在家啃老的人回答一下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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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拎北以元始天尊之尊,下凡普渡眾生。凡我信眾,務須三步一跪,九步一拜,
向拎北宣誓效忠。欽此,快叩謝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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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一直都是想幫資方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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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命賤啊 最好365天都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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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一堆綠畜狗雜種都故意不提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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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四給八硬被搓掉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