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北檢前後不一自打臉,憨鳥會怎護航??
魯題~
日前小沈在法院陳述北檢要其陷害柯文哲,不然他公司要被抽銀根
小沈指控林俊言檢察官到醫院,要求不錄音錄影,威脅他就範!!
後來小沈不從,北檢就申請扣押京華城
此事爆出後
大北檢114年3月12日急忙發布新聞稿澄清
10月11日檢察官到小沈那裏是「視察」
不是「訊問」,所以沒有依刑事訴訟法錄音錄影。
------------------------------------------------------------------
關於部分媒體及某政黨指摘本署檢察官針對沈姓被告進行「密室審訊」、「濫權逼供」、「淪政治打手」云云,均屬不實誤導,嚴重混淆視聽,嚴正澄清如下: 一、 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本案沈姓被告於113年8月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因稱身體罹病,遂由該管看守所護送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住院2週,嗣經該院安排將於10月14日為沈姓被告手術治療。
承辦檢察官考量沈姓被告身體狀況及羈
押期間即將屆至等因素,故依上開規定與書記官於10月11日下午前往醫院實施視察,並非對沈姓被告進行偵訊,首應辨明。
------------------------------------------------------------------
https://i.imgur.com/fHa6n6m.jpeg
可是北檢113年10月22日新聞稿指出,113年10月11日是去「訊問」小沈
另於9月9日、11日、19日、25日、10月11日、18 日訊問沈姓被告,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渠等訴訟防禦權之行使。
https://i.imgur.com/Qh9btoh.jpeg
這個案子北檢之前說是訊問被告,
現在被人指控到院威脅小沈並教唆偽證
讓小沈攀誣他人以求自保。
又轉彎說不是訊問......
案件曝光後又完全沒有畫面,
筆錄只記載被告保持緘默
堂堂天下第一檢~
前後供述不一,自語相違
難怪被人民懷疑為東廠!!
政黑憨鳥會如何護航北檢作為咧?
聽信中國詐欺犯,胡亂辦案的大北檢
還有公信力嗎,~
0口o
https://i.imgur.com/yWd5761.jpeg
https://i.imgur.com/K1Zm0oc.jpeg
https://i.imgur.com/xUOpJ0K.jpeg
--
當然是跟法務部長一樣相信檢察官啊ㄏㄏ
先拿出10/11有筆錄的證據吧
訊問是老沈律師講的,他講甚麼你就
信什麼喔
你484都沒在看內文? 還是以為北檢新聞稿是被告律師寫的
說真的 上街遊行吧 幫小沈出氣
那律師說1500跟林志玲我老婆,是柯
文哲寫爽的,你也信囉
不要錯怪他人,該怪自己選舉投錯人
你少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北檢明明說他
們第一次不是“偵訊” 你把他改成“
訊問”? 然後再拿之前的舊新聞說他
們之前說過是去詢問?
不爽就去告 告得贏隨便你
你連北檢是回老沈律師說法都不知道
嗎XDDD
啥? 北檢之前新聞稿說11號是去訊問「沈」 被爆料後現在有說不是訊問 所以11號到底去醫院做啥的:)
竄改人家北檢講的話?然後截頭去尾
斷章取義 不虧是吃國蔥口水長大的草
栽贓抹黑的招數都一模一樣!
原來憨鳥是這樣護航(筆記
※ 編輯: k44754 (180.217.150.3 臺灣), 03/15/2025 12:27:37看看你自己po的文 第一段你指責北檢
說不是“詢問”結果你第二段附上的部
分原文 人家北檢明明是講不是“偵訊
” 然後你第三段再拿那個舊文說北檢
說過是“詢問”?這不是竄改人家講的
你識字嗎? 這是去年的新聞稿
https://i.imgur.com/Qh9btoh.jpeg
話是什麼??
你還是快去多跑幾單來捐
而且當時 10/11 律師都在場
說真的這麼多案件 這麼愛小沈
也是不容易
有很多被告 有鐘姓 黎姓 你可以幫忙歐
他們都需要你的幫忙
北檢明明講得是“偵訊” 你把他改成
“訊問” 這不是竄改是什麼?
安安 憨鳥一直跳針北檢說「偵訊」 偵訊? 那11號是去「訊問」三洨??
https://i.imgur.com/Qh9btoh.jpeg
賤人就是矯情 洗推文有屁用
竄改人家講得話還這麼囂張
好了啦~ 不識新聞稿的「訊問」2字嗎?
青鳥(X),青冥鳥(O)
政黑不意外
黨工假日還要加班 辛苦了
智障綠畜中文都看不懂 別太為難了吧
拿這檢視標準去看柯文哲帳目不知道有多
好
原來北檢發的新聞稿是被告的律師寫的
小鳥真是讀了很多書
原來憨鳥都是這樣跳針護航的(筆記
※ 編輯: k44754 (180.217.150.3 臺灣), 03/15/2025 15:00:03爆
Re: [新聞]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等等 檢察官承認錄影消失16分鐘 只反駁公衛文在借題發揮 這是欺負老百姓不懂法律嗎? 查到刑事訴訟法第 100-1 條![Re: [新聞]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 Re: [新聞]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https://i.imgur.com/lJr2V2sb.png)
73
[討論] 北檢檢察官 第九次提訊柯文哲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京華城等案件 今天下午1點提訊在押被告柯文哲 柯文哲搭著囚車抵達台北地檢署 稍後即將開庭訊問柯文哲 另外檢察官今天同步傳喚被告端木正![[討論] 北檢檢察官 第九次提訊柯文哲 [討論] 北檢檢察官 第九次提訊柯文哲](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974/d7974414.jpg)
64
[討論] 黃珊珊訊後請回京華城案「證人」立法委員黃珊珊 晚間6時北檢檢察官訊問完畢 檢察官諭知黃珊珊「請回」 另外京華城案在押被告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 北檢檢察官今天上午提訊![[討論] 黃珊珊訊後請回 [討論] 黃珊珊訊後請回](https://i.imgur.com/sb0dAT7b.jpeg)
32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先講結論 今天的爭議點會在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 是不是能作為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首先![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https://i.imgur.com/RhZef3xb.jpeg)
6
[轉錄] 台灣民眾黨:辦貪悍將淪政治打手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8
Re: [新聞] 沈慶京控檢衝醫院逼供 北檢反擊:到醫院刑事訴訟法 第 106 條 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 去年10/15的新聞 說沈慶京10月1日住院,10月15日押返台北看守所6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我看法不一樣 刑訴法93條5項: 法院於受理前三項羈押之聲請,付予被告及其辯護人聲請書之繕本後,應即時訊問。但至深夜仍未訊問完畢,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深夜始受理聲請者,應於翌日日間訊問。 雖只約束法官沒明講檢察官,但舉重以明輕,所以檢察官非有正當理由仍不得夜間偵訊。 --
[轉錄] 陳智菡:四問法務部長 台北地檢署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5
Re: [討論] 黃國昌:台北地檢把檢察官的臉都丟光了前一天北檢的聲明(即引發黃國昌怒火的源頭): 有媒體報導某政黨人士批「北檢真正目的逼柯辭黨主席」、「佈下不辭職就羈押的局」云 云,均屬不實誤導,嚴重混淆視聽,嚴正澄清如下: 一、本署檢察官偵辦柯姓被告等案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 態度,至於柯姓被告是否辭去黨主席,非檢察官職權所能置喙,亦與偵查案件無關。![Re: [討論] 黃國昌:台北地檢把檢察官的臉都丟光了 Re: [討論] 黃國昌:台北地檢把檢察官的臉都丟光了](https://i.imgur.com/SHkweZyb.jpeg)
Re: [討論] 應曉薇助理 北檢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檢署除了毛姓教保員案外,另發關於此案的通稿 內容如下: 一、就應姓、沈姓被告部分: (一)應姓、沈姓被告於113年8月29日、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 ,分別於9月6日、11日、13日、20日、24日、10月15日訊問應姓被告;另於9月9日、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