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少康戰情陳鳳馨稱有主張武統言論自由
是這樣子啦
喊喊五桶 沒有觸犯刑法 沒辦法抓去關
所以用行政上的程序辦他
現在的問題是
行政機關是否有法源依據
因為他喊五桶 就說要撤銷他的許可
比較有爭議是這一點
因為如果沒有法源依據 就因為大家不爽
行政機關就可以辦他
這先例一開
以後行政機關說你不愛台灣
把你開的店關起來都可以這樣
※ 引述《redbeansyrup (紅豆湯)》之銘言:
: 現在最好笑的是
: 你五桶仔是要殺台灣人的
: 結果你在那邊喊自己是猶太人被迫害
: 挖草擬馬 台灣人才是被你五桶仔迫害的
: 你民眾黨國民黨顛倒什麼是非
: 真的草你馬 是不是
--
哪裡沒有法源...
有啥爭議 你去德國喊喊納粹看看
沒有法源藍白早就跳出來攻擊了好嗎?
她又沒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你自己搞清
楚好嗎?她就是外國人
你會發這個文代表了~你根本連基本的新聞
都沒去查
移民署都講條文了還在造謠
還在沒法源我會笑死
他是叫民進黨不要亂嗆,避免被五桶
出發點是為了台灣人好
喔 點開帳號資訊 500天 看來又是..
我是不懂,他喊一喊是能危害什麼?
這一條比較偏向行為吧
你都說不懂不會想辦法弄懂?
京華城案也一樣啊小草還不是在硬凹 笑死
不然你講講看啊,他到底危害了什麼
支那人怎麼都一個樣
哪裡不懂 他的行為就鼓吹戰爭啊 危害國
家安全
原po講的沒錯啊,這種都嘛隨便就無限上綱
,白色恐怖就是這樣啊
白色恐怖是送中國人回家?在公三小啊?
他說戰爭就真的戰爭了嗎,笑死動點腦好嗎
你說的是那個14條的概括規定吧
一個日本人在台灣說支持日本入侵殖民台
灣,你看他會不會被驅逐出境,例如矢
坂明夫這樣說
動點腦好嗎
恐嚇罪怎來的
你可以搬日本的法條出來啊
這上面有些恐嚇嗎
然後還有危害社會安定
說要武統你不是恐嚇?
那啥叫恐嚇?
白痴 照你邏輯在機場說我有炸彈也不違
法啊
講一講就可以危害社會安定了嗎,照這個標
準我可能要被抓去關了
之虞你看不懂?支那米露餡了啦XD
有人告你心生恐懼就可以告你恐嚇罪阿
登入500多的帳號是幹啥用的,大家都懂
你知道恐嚇罪怎來的嗎
炸彈跟這個有一樣嗎笑死,你有夠可愛,開
始胡言亂語了
武統有啥不一樣嗎
一樣啊!都是心生恐懼啊!
還是你覺得戰爭比炸彈還輕
怎麼會不一樣?動腦犯法是是不是?
你可是一個戰爭就要投降放棄中華民國的人
了
機場有炸彈你會放棄中華民國嗎
是阿,說說而已沒事,孫安佐表示、Somal
i表示,我們兩個也只是說說阿,怎麼在美
國韓國都出大事?
KONAMI 你可以公開說要去對誰不利看會
不會怎樣
回答一下啦,不要扯543的,他到底危害了
什麼?
社會安定阿
對誰不利跟5桶是兩個概念吧
不是跟你說了嗎
盧粉覺得沒事就請你全黨出來開記者會聲
援她,大聲說宣揚武統是言論自由,快
你法條只看一半嗎
廢文少發 多動腦
你都說了武統過來要放棄中華民國投降
還不夠破壞社會安定嗎
喔真的,那改天罵執政黨也是危害社會安定
囉,你意思是這樣嗎
然後他的言論是消滅中華民國
蔣友青說要對美國學校不利就出事了,KO
NAMI不要再凹了難看
危害台灣人對台灣人不利阿不然呢?
還不夠危害中華民國安全嗎
亞亞宣揚武統沒有危害社會,國民黨要不
要出來聲援啦?我建議最愛演戲的盧秘書
那我罵賴清德也要抓去關囉,你意思是這樣
嗎
抱著她安慰她,說民進黨迫害她太過分,
我笑妳偶像不敢拉
天天在罵執政黨一堆阿
他現在搞得叫中華民國
不是政黨
所以國民黨罵執政黨罵第9年了有出事嗎?
他要消滅的叫中華民國
所以危害社會安定的定義是什麼?
還有他非本國人
知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公三小阿
本人就可以列為不收歡迎人物
所以誰罵賴清德被抓去關了?那八卦那群
怎麼還活好好的???
真的是杠精欸ww
那就不是危害社會安定啊笑死,是危害你們
脆弱的玻璃心吧xdd
KONAMI阿你都說要投降讓中華民國消滅了
定義自己去查字典啊!動手做不會?
還不夠危害喔
我要笑死
你自己都說武統過來要讓中華民國消滅了
好了啦8719,你兜不回來了
只有你覺得不是大家都覺得是啊!你的意見
還不夠危害社會安定喔
很重要?
宣揚武統沒危害社會,那你家藍營怎麼不
到底誰好了
出來聲援???說一下阿?為什麼只有玉
珍公車在聲援??
你自己都說的阿
誰管你覺得是不是阿XD
要投降消滅中華民國~你去問問看這個夠不
夠危害阿
你自己以前都這樣說了忘了
有沒有危害,是他講的算,這不是綠色恐怖
嗎
行政法主觀機關說得算阿
konami循環又開始了,說武統被小題大作
,說這是言論自由,結果你支持的國民黨
只有兩個鐵頭在碰這議題,怎麼不全黨上
支持亞亞?說一下阿?
你不知道嗎
所以國民黨為什麼不開記者會說不讓人說
武統是綠色恐怖??你要不要回答?
話說你一直在支持消滅中華民國的非本國人
到底在幹嘛
情感上聽的當然不舒服啊,但就理上我覺得
太超過了
啊我忘了你是網軍
他回他國家~有啥太超過
沒錯啊是他講得算,但是民意都同意怎麼了
台灣開始新的白色恐怖了嗎
他只是客人
死不回答在你眼中這是綠營小題大作,綠
色恐怖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藍營卻躲遠
你叫國民黨出來支持啊!
遠的,為什麼?
有啥白色恐怖嗎?
讓他回家叫白色恐怖
挖靠你新定義阿
konami:不讓人說武統是新白色恐怖,你要
確唷?
從民進黨的觀點,國民黨甚至不是客人,是
外來者
白色恐怖有在安全送人回家的?在公三小?
支那人真的很會幻想欸XD
KONAMI:亞亞是國民黨的 你要確定喔
開始跳針了,別理他了,循環又開始了
孫安佐說說而已 一樣潛返阿
什麼時候支那人可以代表民進黨說話了?
孫安佐有做了嗎 沒阿 那美國幹嘛潛返
德國說納粹一樣會被趕走喔
為什麼國民黨不碰這議題,甚至用你的論
述回擊綠營迫害言論自由,這都不懂我會
笑死
我看我不能罵賴清德了,改天就被叫去約談
要無限上崗的言論自由先叫國民黨立委把恐
嚇罪跟毀謗罪給廢了
孫安佐還被關進聯邦監獄
KONAMI他不是罵賴清德喔~他是非本國人說
要消滅中華民國喔
當然你不懂
事實就是和統台灣人都不願意了,你還鼓
吹武統?還言論自由?還不給說武統就是
新白色恐怖,盧媽有你這種支持者會選贏
?想屁吃
因為你是哪個遇到武統就要把中華民國消滅
的人
罵賴清德 跟武統 笑死 邏輯真的無言
當然不能叫你一起保護中華民國
你就不要罵阿XD笑你不敢
你要編小說~也編一個根據事實情況符合的
罵賴清德 只要不要造謠 隨你罵
說了一堆有的沒的,就是無法解釋國民黨
絕大多數人迴避這議題,連聲援都不敢xD
再蠢也知道說武統很有問題好嗎
還有你知道為何很多人不敢出來挺嗎~因為
這個人要消滅的叫中華民國
只要不要像打AZ 然後說沒國際疫苗那種
我講了啊,情感上當然聽得不舒服啊
我不懂為什麼你們要跟一個搞不懂自己id
的人認真 他就只會跳針跟可愛而已
你不用講
法條都在上面
但你要講法條是兩件事吧
不然你就把恐嚇罪跟造謠罪給廢了
你回答他到底具體危害了什麼啊
上面有寫恐嚇嗎
還有消滅中華民國言論不是危害國家安全根
破壞社會安定
言論是能危害什麼?
請問一下消滅中華民國是不是危害國家安全
跟破壞社會安定了
都說要消滅了
還不是危害
我要笑死
台灣民政府都沒有事了
言論 ㄏㄏ 不能危害 那把恐嚇罪修法
然後武統過來恐嚇別人~會不會讓社會造成
不安阿
你自己都示範過了
武統過來要投降
你要不要把恐嚇跟毀謗給去除掉阿
台灣民政府你知道嗎,最後是依詐欺罪處理
,人家都發行貨幣了,所以講一講到底能危
害什麼?
講一講會沒事
就沒有恐嚇跟毀謗罪了
上面就沒寫恐嚇啊笑死,跳針喔
你要不要去把他給廢了
你不要一直跳針啦xdd
我要跳針啥
就說了社會安定阿
到底要跳針啥
是你一直跳針阿
上面就沒有恐嚇啊
還有讓讓國家造成心生恐懼是不是一個危害
阿
你跳針大師我都忘了
心生恐懼也是個一危害喔
大家都知道誰在跳針阿
你只是不肯面對阿
都說了社會安定
也不面對阿
台灣民政府又沒說要武力統一
只是被列為詐欺罪
笑死,台灣民政府沒有顛覆國家嗎?
台灣民政府也沒鼓吹武力統一
只要不要像打AZ 然後說沒國際疫苗那種
他是要顛覆啥國家?
造謠就可以了 有罪就抓去關
你在台灣說和平統一 沒事歐
那個路佩說和平統一 可能聽起來不好聽
但沒事歐
不要亂扯一堆
話說台灣有顛覆國家罪嗎?
顛覆國家罪是中國才有歐
李明哲就是用這被關
其他共產專制國家可能都有
內亂罪
台灣只有內亂罪 但只限於暴力行為
第 100 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
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
實行者,
非法強迫脅迫暴力
所以也只是讓他回去他愛的中國
為啥有人這麼生氣
真的很奇怪 自己帳號都不清楚了
也不像孫安佐抓進去聯邦監獄關
或是李明哲被關
就只是讓他回他愛的地方而已
還有人想跟那位臭掉的大k槓哦?(笑)
自由是有底線的,但很多人以為沒有
支八版言論自由包含叛國
還在沒法源
雜草果然不唸書。在那邊裝什麼裝
看到跳針K真的是..你只要主張教唆暴力
的就是危害了啦,到底在跳針什麼啊
78
首Po少康戰情固定來賓陳鳳馨為依親的陸配說話,難道武統言論不能有言論自由嗎?造謠薇挺武 統言論自由! 打手槍20分鐘也是一種自由?!4
這些人到底在想甚麼啦XDDD 你主張和統就好你幹嘛要主張武統???? 我就問 你幹嘛不主張 中國再過幾年發展5
統派大媽就不用我們打臉了, 我們直接請其他只好安穩好好生活在台灣的陸配打臉就好: 來看看同樣是陸配, 差距有多大。2
現在最好笑的是 你五桶仔是要殺台灣人的 結果你在那邊喊自己是猶太人被迫害 挖草擬馬 台灣人才是被你五桶仔迫害的 你民眾黨國民黨顛倒什麼是非2
個人覺得和統還是要有區別 如果有人拿著五星旗要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體制下 這種言論也應該驅逐出境,因為那就是消滅中華民國的言論 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之內 除非是那種正藍軍,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才能接受X
有法源依據啦 第 14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 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 其再申請:
上一個被驅逐的叫李毅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這咖洨也是來台灣宣揚被武統。 這個亞亞也是來台灣後宣揚被武統,那被驅離不是剛好而已嗎?再說這咖是不是真的智障 到跟白藍一樣以為子彈有意識形態識別功能只打台獨份子,真他媽的來台洗人口順便再降 低台灣人智商484? 最後我的看法是武統要分華統還支那統,這兩者最大差別在國家忠誠度,我華統忠於中華X
如果政治偏好是希望兩岸統一的人 說法是 希望兩岸能夠好好的對等政治談判後和平統一 不然中國就會以武力方式來實現兩岸統一 這樣的說法 算是宣傳武統嗎?1
我真的不知道好手好腳有腦袋 為什麼不造謠就不會講話??? 民進黨確實一直提醒台灣人中國不放棄武統 啊這不是事實嗎!?!? 民進黨講的一直都是國民黨賣台(統一)1
柵欄仔槓精酋長--紅酒大師 標準的 斷章取義 偷換概念 的 胡扯文 來秀下限了 沒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開頭確實寫道:「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但依照我國憲法邏輯 可是只允許 中華民國以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方式統一兩岸 從不允許是 中國共產黨統一兩岸(強姦臺灣)
5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7: : : → magamanzero: 就某鄉民說的不是上行政法院就好了? 60.248.126.193 10/23 1 7: : : → magamanzero: 為什麼不去行政法院打呢 笑爛ww 60.248.126.193 10/23 1 7:5
Re: [新聞] 蔡英文車隊經過交管2分半 騎士不爽怒比行政程序法 第 六 章 行政指導 第 165 條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 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Re: [新聞] 蔡英文車隊經過交管2分半 騎士不爽怒比 Re: [新聞] 蔡英文車隊經過交管2分半 騎士不爽怒比](https://i.imgur.com/uqJ6ukzb.png)
6
[問卦] 行政機關以星期日為週啟始日?依行政院行事曆 台灣是以星期日為一週開始 從美國習慣 這是有法源依據的嗎,![[問卦] 行政機關以星期日為週啟始日? [問卦] 行政機關以星期日為週啟始日?](https://c.tadst.com/gfx/1200x630/map--first-day-of-the-week.png?1)
1
[問卦] 行政機關可以為所欲為嗎?各位帥哥美女晚安 今天NCC巧立名目說 這個第二類射頻器材審查費750 那訂這個金額是依據什麼? 如果沒有依據那可以訂7千5、7萬5嗎2
[課業] 法大"行政執行法 執行異議"一題選擇題來源:97年初等(人事、經建) 第四題 下列關於執行異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義務人對執行名義是否應予撤銷有爭議時,應另提訴訟而非聲明異議 (B)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C)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方法,不得聲明異議![[課業] 法大"行政執行法 執行異議"一題選擇題 [課業] 法大"行政執行法 執行異議"一題選擇題](http://www.angle.com.tw/news/images/angle_FB27.jpg)
[課業] 行政處分之轉換與變更行政程序法 第116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得將違法行政處分轉換為與原處分具有相同實質及程序要件之其他行政處分。但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轉換︰……」 第129條規定:「行政機關認前條之申請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 訴願法
[課業]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得否先行裁處行政罰?【111年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解析(12) –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先行裁處「 行政罰」? 】 今年高考以下這題,還滿有趣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111年新修法與重要實務見解一定是考試重點! 我會在【行政法】 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這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課業]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得否先行裁處行政罰? [課業]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得否先行裁處行政罰?](https://profile.line-scdn.net/r/g2/group/og_tag_default_image.png/c.496x273)
[討論] 現在行政機關不能喊機密 怎麼辦?這幾年 每次看質詢的時候 都想得到 行政機關會回應什麼 疫苗事件立法機關:詢問內容 行政機關:機密 雞蛋事件立法機關:詢問內容 行政機關:機密
辦手機跟去行政中心要身分證怎麼辦如題 大家辦手機都知道需要證件 去行政中心辦理業務也需要證件 按照鳥鳥的邏輯,這樣全台手機行跟行政機關都算違法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