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哇操咧 人比上次選舉多
主要這次是系統性的大罷免
新聞版面很多
氣勢也有起來
規格確實相當於平常的選舉了
不像之前都是地方性的
不過選罷法修正後
連署變得更難
這次的大罷免恐怕就是空前絕後了
※ 引述《lcic (蔚藍的天空 坦蕩心胸)》之銘言:
: 哇哩甘
: 我在桃園鄉下地方
: 7:30就到投開票所了
: 這次選舉人比上次選舉人多欸
: 大家也太熱情了吧
: 原本想說投票搶頭香投票完之後
: 趕快買早餐回家吃
: 嚇到我了
: 不管什麼年齡層都好多人喔
: 大家記得今天要行使投票權喔
: 啾咪
: 第五樓 第十樓 第二十樓 第三十樓 一人100p
: 重複推文不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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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空前啦,絕後卻未必 XDDDDDD
推
選罷法被亂改 就可以再改回來
推
沒欸 我覺得是投票所變少
→
我們這裡就少一個
→
剛去,沒什麼人,不過投票所安排有點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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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黑道或是有案底的人 可以參與連署罷免嗎?如題 黑道或是有案底的人 可以參與連署罷免嗎? 查詢選罷法 對於罷免人的資格 似乎都沒有提及 "罷免人不得有案底"這件事 既然法律規定 選舉是選務工作9
[討論] 賴先生,3人變1+1人是受益不是侵害!!賴苡任先生在臉書上說 我跟你談法律,你跟我講政治,您不是曾經說過,《選罷法》修正要求附上身份證正反影 本,是沒收民權、沒收罷免。如今我主張選罷法第80條第3項侵害「連署人」的罷免權, 妳著急忙慌的出來替選罷法背書,過去一年來實屬少見。 另外讓我提醒吳大立委,《選罷法》在105年11月29日修法前,規定可以有三位領銜6
Re: [新聞] 選罷法罷免門檻 陳其邁:反對因個案修法當然要反對啊 當年修成這個樣子不就是暖男自己弄出來的? 陳其邁 Chen Chi-Mai 2016年11月29日 · 選罷法修正三讀通過 人民勝利![Re: [新聞] 選罷法罷免門檻 陳其邁:反對因個案修法 Re: [新聞] 選罷法罷免門檻 陳其邁:反對因個案修法](https://i.imgur.com/CisZaFF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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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認真問,昨天抗議的主要訴求是什麼?當然是捍衛民主,kmt的選罷法就是要抬高罷免和連署門檻,事實上就是要剝奪人民連署和 罷免的權力,從而只要選上,就可以為所欲為而沒有任何監督。 最近幾年,kmt在地方選舉和立院選舉占多數,他們拿到了權力,就不願意再傾聽任何的民 意,只想為自己撈好處,只想賣台。 由於太過分,連韓國瑜都被罷免了,而他們罷免dpp卻屢屢碰壁,為一己私利,當然要事實4
Re: [新聞] 選罷法修正案三讀 民進黨立委高喊沒收民沒參加過罷免連署 不過我想像中的連署 就是本人+提供身分證才能參加罷免連署欸 不用本人到場連署,不用提供身分證連署 怎麼能叫連署????1
Re: [新聞] 選罷法一分鐘就喊送出委員會 (修了哪些!?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擬提高罷免門檻 《選罷法》修正哪些條文? 罷免門檻相關條文 本次排審為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徐欣瑩與蘇清泉等人提出的修正草案,主要針對罷免提案 與罷免門檻進行修正。1
Re: [新聞] 罷免林昶佐|二階段力拚2.4萬份連署 還: : 哪裡嚴苛 : : 現在只要六萬同意票就能罷免 :![Re: [新聞] 罷免林昶佐|二階段力拚2.4萬份連署 還 Re: [新聞] 罷免林昶佐|二階段力拚2.4萬份連署 還](https://img.youtube.com/vi/kNTnLeMyPLQ/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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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二階罷免適用新法舊法,誰說了算?其實選罷法第131條除了條文外當時提案的行政院其實是有附理由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全文修正)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 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Re: [問卦] 就問 罷免制度要怎修法才公平?現在有一種說法是說罷免門檻太低 我反而認為罷免門檻沒什麼問題 因為要走到投票這一步本來就不太容易 法律明文規定的電子連署被技術杯葛 執政者不會想要方便罷免她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