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笑死!在下台大法研,台大土木博士班,律師高考及格,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夠專業了吧!
就讓我打臉你這個法盲小草!
首先,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3條的規定,細部計畫的變更程序是
主管機關(利害關係人)擬定-->公開展覽-->都委會審議-->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或內政部)
核定實施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細部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應於一年內豎立都市計畫樁、計算坐標及辦理地籍分割測量,並將道路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分區之界線測繪於地籍圖上,以供公眾閱覽或申請謄本之用。
前項都市計畫樁之測定、管理及維護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細部計畫之擬定、審議、公開展覽及發布實施,應分別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
所以不是都委會審議通過就有效的,還要主管機關核定才有效,也就是最終做成那個核定
行政處分的機關是台北市政府,不是都委會,都委會在此僅是諮詢機構,其審議結果主管
機關應予尊重但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要主管機關依法公布實施後才真正發生法律效力!
所以不要再跟我扯麼都委會是共識決,怎麼不把委員抓去關這種完全違背法律常識的話了
!因為都委會根本就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好嘛!正有權力讓案子通過的可是你台北市長KP不是
都委會,更別提京華城案最終都委會根本沒有做出任何表決,完全是彭副說了算,都委會
成員根本沒有決議,你要他們負什麼責任?
昨天(1日)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不料開庭前卻傳出妻子驟逝噩耗,委任律師李岳洋當庭向法官為彭振聲請假,便隨即南下處理後事。然而這起事件恐怕會成為翻供的轉折點,根據《自由新聞網》報導指出,彭先前曾向檢廉坦承,自己明知京華城公司提出的方案四無法令依據,仍在都委會決議下通過,讓京華城不法取得20%容積獎勵,他也坦言自己最後悔的事,就是在都委會的會議中,沒有用表決的方式處理這個案子。
※ 引述《nick2010 (OBOV信眾)》之銘言:
: 雖然柯屁已經被羈押一年了
: 但開庭還在討論用哪條法案來連連看
: 我每天看政黑
: 一堆青鳥都講得頭頭是道
: 我就很納悶了 這就是都委會共識決
: 這些人都是這方面的專家
: 然後綠粉一副這些人都白痴
: 我們講的才有道理
: 那問題來了
: 怎麼到現在一個都委會的都沒有被羈押啊?
: 不要再說不同意的都被換掉
: 這種白癡言論
: 綠狗檢察官都不敢打得論點就別再提了
: 還有不要再提騎飛輪300萬
: 這跟京華城就沒有關聯
: 可以不可以開另一個案子
: 不然青鳥一直跳針 很難好好討論
--
好了啦大律師 不要餓在這裡打臉小草 趕
快去幫忙北檢吧 都一年了 開庭還在探討
哪條法規 被你屌打欸
有都市計畫專業嗎?很多教授、督委會
成員都說合法。
綠共法學系畢業?
笑死,幾十年前的成績天天吹,人生暫停了
?
笑死,你連律師資格都沒有,回家洗洗睡啦!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0:23:36之前不是ai 大師嗎
那你是台北市長 你不聽都委會的 要聽誰
的? 他們就專家 跟你說可以 你是柯然
後說不要? 這不是白癡行為嗎?
法條看清楚好嘛!不要再跳針了,這裡哪裡提到都委會了?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律師鄭秀出來啊。
我拿出來你是不是要下跪道歉啊! 還是繼續耍賴?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0:26:28不敢秀歐? 網路上隨便說說,詐騙集
團是逆?
每次搬頭銜出來每次還是慘遭打臉 你
在貶低自己的價值餒
你就回答我一下 都委會的「專家」跟柯
團隊說可以 所以柯同意 然後變成柯違法
圖利????? 律師真讓人大開眼界 為
了鬥爭 這種邏輯都能講出來
我是很好奇 自己講的話都沒在順邏輯
顯得那些頭銜很可笑還不自知喔?
我相信他是律師啦 但完全昧著良心說話
你這種解釋就是把普通人當白癡而已 你
自己都說諮詢了 這些提供意見的專家 就
跟你說可以 然後柯同意就是圖利 都委會
全都沒事 你是要笑死誰
法條就跟說是縣市政府核定實施了你還在鬼打牆?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
所以你最近贏了什麼官司?政黑當你個版?
我勝訴率七成ㄟ 你咬我?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0:29:56還是法助幹到現在?
綠共綠色。黃帝穎支流吧。
不要這樣 法律人跟司法一樣脆弱
大家要體諒
不然就是食糞翁達瑞支流。
最白癡的是柯就照都審會決議照行 結
果有事的是柯 我今天請會計幫我出報
表結果會計亂搞被關的是我 他媽什麼
邏輯
笑死還在鬼打牆!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
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也是啦。檢察官都更蠢了。說柯文哲發
念力用FB串證。
綠共法學系畢業這種水準也不意外
你連法學位都沒有就不要出來現眼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0:31:25被青鳥捧成戰神,結果沒發現32:0大家都撤
退了XD
奇怪,大師出馬為啥沒幾隻粹鳥?鳥
勒?
七成?二十年前嗎XD還是今年?
有法學學位就跟北檢一樣丟人現眼。文
組畢業有啥了不起。理組隨便一個邏輯
性都更正常。
笑死!我台大土木電機雙修ㄟ! 請問你哪位?在這丟人現眼?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0:34:07一張律師證就以為自己是天才 笑死
你連律師証證都沒有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
文組頂的法律系好厲害喔 醫牙電資
表示
不好意思喔!我土木電機雙修ㄟ!請問你哪位?
縣市政府核定沒錯,但是都委會決議通過
正常市長都是尊重會特別去推翻嗎?
畢業證書拿出來啊。招搖撞騙。當你詐騙
集團? 這種邏輯我懷疑連高中都沒畢業
。
要說是市長主導,先把施壓都委會的證據
拿出來吧
一直不正面回答被質疑的問題複製貼
上一樣的答案幹嘛
還在鬼打牆喔!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法條就跟你是台北市政府核定的,你怎麼不敢正面回應呢?
我玉皇大帝,你是什麼咖啊!
五十歲大叔還在講學歷 幫你推啦
我只是覺得你一直拿比我低分的學歷
出來嗆很好笑而已
我懂意你說的法條就說台北市政府核定
那專家提供的咨詢說可以 到底哪裡有錯
?我就問你啊 你是柯 專家跟你說可以
你會去推翻?你不要再貼法條啦 就跟大
家解釋一下就好
就說你鬼打牆! 台北市政府核定的台北市政府不負責要推給都委會,有沒有這麼不要臉的啦 只有小草才會幹這種事!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1:04:53你是不是真的邏輯有問題? 台北市政府
核定就是依據都委會的決議啊 你一直不
回答 如果專家說可以 市政府的人為什麼
要說不?
鬼打牆的人是你啊 你完全說不出來為什
麼台北市政府要推翻「專家」的共識決
然後就一直貼法條
笑死!現在討論的不是有沒有違法?誰要負責? 你不依據法條要依據什麼? 小草都是習慣這樣胡扯的嗎?
我覺得樓上講的很好,原波趕快出來
打臉
笑死!要都委會負責的法律依據在哪裡?小草說不出來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57.168 臺灣), 09/05/2025 01:25:02不是要都委會負責 我們是在問 專家都委
會說可以 台北市政府就蓋章了 那到底哪
裡有錯 你要不要回答啦
專家都說可以? 你在說笑嗎? 小草都是這麼習慣睜眼說瞎話的嗎?
https://i.meee.com.tw/KjCfDM7.jpeg
相信台大!相信台大法研!
都委會就是主管機關委託他們來審查的啊
,通過了就是繼續送報核定。不然主管機
關哪有能力審這些計畫….是在搞笑嗎?
一看就是沒實務經驗的人
笑死!你打過行政訴訟嗎? 不然怎敢嗆人沒實務經驗? 然後都委會成員18次反對意見沒看到,繼續唬爛?
https://i.meee.com.tw/KjCfDM7.jpeg
更別提實務上多的是都委會審核通過結果被行政法院撤銷的案例 閣下沒聽說過? 還在唬爛吹牛?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5/2025 02:24:03你有沒有感覺 跟小草講話 就像跟扁迷講話
一樣
共識決18次反對 啊有多少人同意
怎麼揪著反對的 所以同意的全都無視?
最後結果就是通過啊 你揪著18個反對 是
萊爾校長喔 不是票多的贏喔 不是這樣喔
@CenaC 笑死人解釋不出來 一直貼法條的
人 叫做有在討論?
藍白粉都不讀起訴書的,裡面有詳細記載
藍白有在尊重專業的嗎
小草連超徵都搞不懂,別怪他們
霸主我早跟你說過不用花時間渡化他們了
只要笑笑地說,恩你們說的對就好了
4
首Po雖然柯屁已經被羈押一年了 但開庭還在討論用哪條法案來連連看 我每天看政黑 一堆青鳥都講得頭頭是道 我就很納悶了 這就是都委會共識決5
→ cheninher: 律師鄭秀出來啊。 223.139.165.194 09/05 00:23 → cheninher: 不敢秀歐? 網路上隨便說說,詐騙集 223.139.165.194 09/05 00:24 → cheninher: 團是逆? 223.139.165.194 09/05 00:24 推 cheninher: 有法學學位就跟北檢一樣丟人現眼。文 223.139.165.194 09/05 00:33 → cheninher: 組畢業有啥了不起。理組隨便一個邏輯 223.139.165.194 09/05 00:33![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https://i.meee.com.tw/VEJfion.jpg)
X
噓 nick2010: 我懂意你說的法條就說台北市政府核定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那專家提供的咨詢說可以 到底哪裡有錯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我就問你啊 你是柯 專家跟你說可以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你會去推翻?你不要再貼法條啦 就跟大 134.6.185.9 09/05 01:02 → nick2010: 家解釋一下就好 134.6.185.9 09/05 01:02![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1003/d10035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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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en811018: 都委會就是主管機關委託他們來審查的啊 1.174.226.114 09/05 02:12 → ben811018: ,通過了就是繼續送報核定。不然主管機 1.174.226.114 09/05 02:12 → ben811018: 關哪有能力審這些計畫….是在搞笑嗎? 1.174.226.114 09/05 02:12 → ben811018: 一看就是沒實務經驗的人 1.174.226.114 09/05 02:12 笑死?你有實務經驗?![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 Re: [討論] 政黑是不是一堆人都比都委會專業啊](https://i.meee.com.tw/29RiZx3.jpeg)
爆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https://i.meee.com.tw/W3Pz5S0.png)
爆
[討論] 彭振聲抗告比照柯文哲主張「沒都計專業」不想當余文的阿北的副市長啦..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擔任台北市長時,處理京華城改建提高容積率案涉及收賄、圖利等 罪嫌,經台北地檢署搜索約談後聲押禁見,台北地院2日凌晨3點裁定無保請回,法官採信 柯無都市計畫專業、信賴都委會專業意見,所以「犯罪嫌疑不重大」。同案被羈押禁見的 台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聲,今(3日)傍晚將由律師提起抗告,也要比照柯強調自身不懂![[討論] 彭振聲抗告比照柯文哲主張「沒都計專業」 [討論] 彭振聲抗告比照柯文哲主張「沒都計專業」](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826/e782654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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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條,本法用語定義,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 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 跟第85條的施行細則是不一樣的東西。 施行細則不是指細部計畫,施行細則是一條行政命令,頒布的時候當然有送到內政部;例 如有《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等,只要是![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 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https://i.imgur.com/9FMHHe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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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都發局今年一月發了個新聞稿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 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 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 [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https://i.imgur.com/vPHxWv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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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檢方為何盯上應曉薇其實有點好奇,京華城案大家討論很久 都不怎麼提及應曉薇的名字 看今天檢方撒網,既有查金流,又出境列管 看似早就盯上她了 極有可能是之前傳喚的證人告訴檢方線索17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都市計畫法 第 22 條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https://i.imgur.com/BcbJ4Y6b.jpeg)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那個你有看你內文寫的要經過內政部審議嗎 第 27 條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 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800/20241227/2000x1500_15941294033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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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內政部有相關的法規跟準則,台北市的都市計劃已經授權給地方政府, 主管機關就是台北市政府。 都市計畫法本來就要求細部計畫有居住密度跟容納人口的規定, 問題在於台北市的土地分區管制沒有寫容積獎勵要怎麼給, 照內政部的審議原則,都委會審議過不可以違背都計法22條即可![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 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https://i.ytimg.com/vi/IX1ncXo8n8U/maxresdefault.jpg?sqp=-oaymwEmCIAKENAF8quKqQMa8AEB-AH-CYAC0AWKAgwIABABGEkgVihlMA8=&rs=AOn4CLDu11QgSr8fn7f3qxtJ31BYdvxO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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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19 : 蛤~你知道都委會換過好幾批 : 最後一批才通過的嗎 : 在來就是還有一點 : 誰告訴你都委會通過就是合法啊?![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WI1Yhx6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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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今年年初 北市都發局就針對監察院的糾正案做過回應了 回應監察院糾正京華城案,都發局將配合檢討通案審議原則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