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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時隔12年重啟軍審!「軍法官缺很大」 軍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時隔12年重啟軍審!「軍法官缺很大」 軍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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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TVBS新聞網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 總統賴清德3月時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時隔12年重啟軍審,由於軍法官缺額百人: 以上,為恢復審判能量,國軍招募對象從原本現役軍官及未役青年,擴大招募至備役軍官: ,資格門檻與現役軍官同。值得一提的是,軍方對此十分重視,甄選會編組由副部長任召: 集人指導,常務次長、法律事務司司長、副司長、少將處長、文職簡任處長、最高軍事法: 院院長及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分任甄選口試委員。

: 推 m21423: 軍中自己培養的 遲早又會出大事 101.9.32.163 05/25 10:39
自發性(內部)培養的如果還能出事

大概就是軍紀鬆散、未處戰時狀態很久了的結果了吧?



可是,照著甄選基準表提到的資格來看:

一、具有律師考試、司法事務官考試、檢察事務官考試或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 者。

二、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而在公立或經立 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任教授、副教授三年、助理教授四年或講師五年,講授國防 部所定主要法律科目(主要法律科目係軍法官考試規則所定之科目:憲法、民法、刑 法、刑事訴訟法、陸海空軍刑法、軍事審判法、刑事政策)二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 作,經審查合格,具有薦任職任用資格。



這看起來和一般進入司法院擔任法官的標準、審查條件沒有不同

但難道真的不宜直接從有軍法經驗的人員中調職嗎?

再加上「其他條件」中的年齡限制

要先開始懷疑是否能招募到適當的人選,以便踐行「軍事審判」的精神了...



但不管怎樣,目前《軍事審判法》草案尚未通過

而藍綠白三方之間有紛爭的情形可不少

在未能達成團結的前提下,是否真的能順利上路,已有一定疑慮

這超前部署是否恰當,也不好觀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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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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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ToDust 05/25 11:59就要插自己人而已啦

DustToDust 05/25 12:00搞這麼大 你還不如回歸一般司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