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討論] 中選會駁回反廢死公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中選會駁回反廢死公投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中選會傍晚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兩項公投案
: 決議:駁回「廢除死刑一致決」公投
: 核三公投8/23進行投票
: 列為編號第21案全國公民投票
: 投票時間:8~16時
: 大家怎麼看審查結果?

這難道還用多問?

只要是有智慧的,都當明知道這個提案違背憲法,絕對不可能接續辦理啊!但看來藍白對此根本不在乎...



又,翁上人已率先回應「違法違憲」

詳細則指:

反廢死公投涉及到未來的立法政策,法官是否要一致決才能判死,這涉及到未來「刑事訴訟法」重要的立法政策,本就應該透過全民表達意見,是否支持大法官的憲法判決。大法官所做的憲法判決是對當時個案產生一定拘束力,但對立法政策的部分,仍須尊重民意。所以透過公投來確認,民意是否都支持大法官的意見。她最後強調,中選會認為立法院提出的公投違法,這完全是違法違憲。

這到底是民粹衝昏了腦,還是有什麼法外考量,認為憲法法庭「必須」遵從民意、不須依法執行?

縱使有再多的不苟同,大不了以後再找案例,去尋求新任大法官的釋憲,會來得更好。



且看是否敢仿效基隆市政府,去循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吧。



: 駁回理由:
: 立法院114年5月20日交由中選會辦理之「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 一致決』之政策?」公民投票案,非屬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 複決」,並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礙難辦理公民投票

至於「核三」,參照七年前、四年前舉辦的版本

除非中選會枉法辦事(更何況,這未有「二年內不得重複提案」的問題),否則根本沒有理由反對舉辦...



而在未來三個月內,還需要舉辦電視說明會

到時正反意見雙方代表如何交鋒,並就早前已經奠定的根基,再往上發展、減少「缺電」危機的質疑,實屬可期待之事。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205 (馬來西亞)
PTT 網址

yoyun10121 05/23 20:49只要回他不爽去釋憲啊就好了

venon0916 05/24 01:20幹你娘民進黨

venon0916 05/24 01:20臭雞掰中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