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北院臨時傳喚應曉薇
這已經違反具保裁定了吧,當初北院裁定要求柯文哲、應曉薇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以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接受配戴電子腳鐶(左腳)及個案手機。
結果你還藉議員質詢對證人施壓,明顯地違反法院裁定,法院就可以違反具保裁定為由撤銷原裁定,續行羈押,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chyx741021 (科科科吉拉)》之銘言:
: : 應曉薇質詢「好好整頓都發局」
: : 涉恐嚇證人 北院臨時傳喚明出庭
: 所謂的原話:
: 「謝謝很多議會同仁的落井下石,讓我更堅強,我真的好謝謝他們……但我要再三提醒
你
: ,請你好好整頓都發局、政風室,不要讓政風處被我們嘲笑跟把風處一樣。」
: : 在議會上公開恐嚇騷擾證人,
: : 關了一年還不夠,才放出來沒幾天就很想念看守所是不是?
: : 現在法院知道了要找去問話了
: : 本來還想說應曉薇怎麼會都沒機會交保,
: : 原來和柯文哲是同類,很囂張嘛
: 不過對照了人工智能的詮釋,對於「恐嚇證人」的方向,似乎有不同見解
: 看到的說法:
: https://i.imgur.com/nNzDLlU.png
: 重點在於:「主要偏向於表達對政府機構或相關處室的強烈不滿和對改善的呼籲,而不是
: 直接的恐嚇行為」
: 不過畢竟不是什麼基於法律專業的詮釋,所以不好先妄下判斷...
: 至於:
: : 推 diefishfish: 只有她進去收押的話那就會一票押到 39.12.154.92 10/15 19:
: : → diefishfish: 底了 39.12.154.92 10/15 19:
: : → diefishfish: 之前是因為跟柯文哲捆包一起審理 柯 39.12.154.92 10/15 19:
: : → diefishfish: 文哲聲勢太強所以一起放 39.12.154.92 10/15 19:
: : → diefishfish: 她如果明天被羈押我看會被關到死 39.12.154.92 10/15 19:
: 理論上不需要想得太過悲觀
: 就算真的再次被執行羈押處分,應不至於要繼續禁止接見、通信或授受物品等;而且這時
: 候再關回去,辯論終結後還是有機會重獲自由
: 只是不確定性根本上太多了,沒人能料到最後會否影響大局(即針對柯文哲的處理)。: 反正這是應曉薇的造化問題
: 膽敢違抗法院已下達的指示,看來是真的很勇;但這不會因為換了媒體報導,就會有不同
: 結局,所以被關回去就不能怪別人沒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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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羈押給其他被告們警惕
不要懷疑那個藍白腦會幹蠢事
現在天氣轉涼,住看守所可以抵刑期減牢獄
阿北這次出來很低調
倘精神失常笑屎病態嚴重可能監所拒收i74
又笨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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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草看不懂北院裁定書?小草對北院裁定具保歡天喜地 以為事還柯文哲清白了 貼個北院裁定書的重點來看一下 京華城圖利證據明確![[討論] 小草看不懂北院裁定書? [討論] 小草看不懂北院裁定書?](https://i.imgur.com/UYnrgr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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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院裁定補上原文 北院8點裁定理由: 一、本院於114年9月5日裁准被告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七千萬元保證金後,應曉 薇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三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 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院裁定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院裁定](https://i.imgur.com/TAa90aN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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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檢提抗告北檢抗告理由如下: 針對法院114年9月5日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本署檢察官已擬具理由, 於今(9)日下午6時向法院提出抗告。簡要摘錄如下: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 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15
[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114年度抗字第 2234號新聞資料 柯文哲等人交保抗告案件 114.9.12 檢察官因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聲字第 2282、2306 號具保停止羈押裁定,提![[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 [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https://i.imgur.com/EMWwAw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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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北檢說要抗告怎麼還沒消息?這不是來了嗎 針對法院114年9月5日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本署檢察官已擬具理由, 於今(9)日下午6時向法院提出抗告。簡要摘錄如下: 1.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O哲、應O薇 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O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8
Re: [新聞] 第3度准柯文哲交保又被高院撤銷 北院休不管怎樣猜想都好,抗告審下達的「指示」,感覺上更像是要求北院充實「限制接觸範圍 」(像是禁止有交流的對象之類的)、「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理由」等,而不是直接認為應 重新羈押 按照「台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抗字第二二三四號」刑事裁定的完整說法:(摘要版已經 有他人轉貼了)5
Re: [閒聊] 7000萬什麼時候能拿回來北院2日晚間11點宣布羈押庭結果,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忠等4人羈押禁見 ,至於已繳納的保證金,在這次羈押禁見確定,例如都沒抗告,或抗告被駁回,之後具保 人可聲請發還保證金。 --![Re: [閒聊] 7000萬什麼時候能拿回來 Re: [閒聊] 7000萬什麼時候能拿回來](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026/e802634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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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涉八八會館案能回家過年了 郭哲敏獲新北其實要先注意,針對同一案件,新北地檢署曾在去年十一月抗告(即本次前的最後一次) ,當時同樣也是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一億元、一千萬元交保,且需要「遵守接受電子腳 環及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八月」。 當時的理由,按照「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三年度抗字第二四五九號」刑事裁定之附件,顯示 略以:(地檢署案號:一一三年度押抗字第十二號)2
Re: [新聞] 京華城案沈慶京具保停押獲准 法官裁定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10日開庭時,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目前住院台大治 : : 療,由律師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要求律師和沈慶京討論保釋金金額,不能低於1億 : : ,需有人保並接受電子監控。但律師轉述沈慶京現頂多只能拿出1億,人保有困難,可接 : : 受個案手機拍照監控。北院合議庭11日作出決定,裁定沈慶京提出1億元保證金及人保2億X
Re: [新聞] 柯文哲7000萬保金不是「確定金額」 法院實際上,在整個案件中,已經有破億交保的個案 對照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聲字第一一三六號刑事裁定(七月十一日)、一一三年度金訴字 第五十一號刑事裁定(七月廿一日,即延長柯、應二人羈押的時候),當時已經有所述的 情形了... 七月十一日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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