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職涯選擇,懇求給予意見
想再詢問小弟目前薦七本4
明年會升薦八
但小弟身上背有一些紀錄(申誡),商掉面試不易
這次放棄商調可能要再找很久,請問降調還會是原敘級?
看板上說明如下,但事實是我還沒薦八...
一、「同官等內降職等」
1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以原職等任用(公任18)
原po薦八降調薦六以薦八任用
2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以原職等任用人員,仍敘原俸級。(俸給11)
敘薦八原俸級
3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並敘原俸級人員,考績時得在原銓敘審定職等俸級內晉敘。(俸給16)
可繼續在薦八晉升俸級
4專業加給依其銓敘審定職等支給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5本文)
以薦八任用,專業加給領薦八
5銓敘審定職等高於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者,其職務加給(主管加給)依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支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5除外情形)
假設薦八主管 調 職務列等單列薦六之主管,
職務列等最高為薦六,主管加給領薦六
※ 引述《peterken (小黑炭)》之銘言:
: 小弟目前37歲,面臨人生的轉折點,但版上能找到的資料真的並不多,
: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接下來的選擇,本人目前公務員年資7年,
: 休假年資10年
: 1.目前某中央一級機關單位 7-8職等(可私信詢問)
: 薪資:56000
: 每個月加班費:3500(但我都選擇補休)
: 如果待的久可以到8-9沒問題,因為這裡流動率快,但這裡9職等也很累
: 工時:每天做到7-8點,有時8-9點,工作環境壓力很大,假日也經常被on call,
: 沒什麼生活品質,公文量多真的很操不會輸給地方政府,高考考上幾乎都離職了
: 2.經濟部某中央三級機關 7職等(可私信詢問)
: 薪資:56000 目前沒資訊加給,預計9/26改組後提供資訊加給(確定)
: 每個月加班費:沒有加班費
: 備註:小弟我有一些紀錄 未來要升官應該不容易 一過去人生
: 可能就7職等到退休
: 工時:每天6-7點下班,公文量不多,但改組前會比較忙一點
: 3.中國輸出入銀行7職等
: 薪資:46000
: 台土輸跟公務員一樣是公保休假年資可保留,年終加上加班費等做7年可破百,但進去就: 是從0開始
: 工時:以前朋友在輸銀待過聽說可準時下班,現在不確定
: 若有相關經驗朋友願意給方向真的感激不盡,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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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不是八 調過去也不會是八 想要八過去 先升八再
去 繞來繞去是在糾結什麼?
要先昇上8 ……
你都還沒8,哪有什麼降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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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公司化後的公務人員身份對法律是完全不懂 只是今天突然想到就去看了一下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二條: 「公務人員因機關裁撤、 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時,13
[請益] 公務職涯選擇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原單位薦6-7,最近有面試薦7、薦8的缺,但屬性不同且未來職涯不同,故陷入 兩難想請教前輩,說明如下: 薦7-8 A機關,案子都多百萬等級,但案量不少,每個人大約2~3個案子。沒有加班費,但 專業加給比原單位7職等多2500,未來若升到8職等專業加給比原單位7職等多4500,沒有12
Re: [心得] 7年5乙,我的食蟻獸公職人生唉 其實我想說啦 法規已經明文的東西 沒有人要相信 唉 然後相信一些 "我覺得 我認為 應該是如此"的話 各位辦業務時也是這樣嗎? 各位是靠印象派在做事作處分 然後再被上級機關訴願會和行政法院撤銷打臉嗎? 以下只就升官等任用部分進行討論 先來看法條7
[討論] 薦任降調委任,之後又佔薦任缺想請教一下 高考三級及格,薦7降調委5,之後佔到薦6的銓敘審定和俸給問題 如下所示: 1.原已在A機關銓敘審定至薦任7等,7本3(445俸點) 本俸--7本3 (445俸點)4
Re: [難過] 月薪到頂8萬7千多魯爆欸,我是低端肥宅社畜啦, 剛才稍微查了一下公務人員的薪俸表, 薦任9職等年功俸7級:50,480元 薦任9職等專業加給表一:27,620元 薦任9職等主管加給:9,330元5
Re: [請益] 土木八本二離職 n年後再考上要重爬嗎我覺得你的問題非常的熟悉,然後我找到了一年前有人跟你問一樣的問題 把當時的回復貼給你 俸給法第14條寫的很清楚: 本法施行前,經銓敘合格人員,於離職後再任時,其俸級核敘比照第十條 規定辦理;本法施行後,經銓敘合格人員,於離職後再任時,其俸級核敘3
[請益] 專業加給的判定?小弟在工程單位,專業加給是參照表(七) 目前是薦六職等,但所佔的缺額是單列第七職等 想請問專業加給的金額這樣應該是給六等的,還是七等的呢? --3
Re: [請益] 降等(薦8降至薦6)如何解釋不會當跳板?我推文寫薦八降調薦六,表一差約四千元, 很抱歉我又錯了,更正如下: 一、「同官等內降職等」 1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以原職等任用(公任18) 原po薦八降調薦六以薦八任用2
Re: [請益] 重考上不同職系疑問借這篇也想請問一下 怕法條理解有誤 俸給法第14條:「低於原敘俸級者,敘所再任職務列等之相當俸級, 以敘至所任職務之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為止。如有超過之俸級,仍予保 留。俟將來調任相當職等之職務時,再予回復。」- : : : 中時新聞網 王柏文 : 大陸近日再禁台灣秋刀魚、午仔魚及酒品等產品進口,對此總統蔡英文9日在臉書上表示 : ,「中國大陸再次以突襲方式,讓台灣水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對此,財經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