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 → nolag: 我覺得會有問題,人會補不滿。可能還會調整。 02/12 09:01
單純想回這句...
現在很多機關(建設局之類) 技術類組比較多的機關
除了長官以外..承辦幾乎都是職代、約用人員
土木每年開缺這麼多,就是這些缺額都沒有人要來
之前建設局對口承辦一天的行程:
白天凹監辦廠商開始一整天的會勘行程,被民代跟刁民洗臉洗一整天
五點之後回辦公室開始辦公文,又被長官洗臉洗到七八點才下班
好處是待得住 十年拚個科長應該不是很大問題
但是這麼拚幹嘛不去營造廠? (所以他也跑了)
一年累積個一兩百小時補休,結果現在給個嘉獎就要清空...(雖然本來也休不到)
只能說 當公務員不就是追求五點下班 反正薪水就是那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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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不滿上面還是不會理你,重點是要人"跑光",沒下面的
辦事上面才會痛不是?
回這種放炮的幹嘛 問題就是現況大環境差 改善無法根治
不代表不用改善
反正有職代...
國家這麼窮的話 該關門的單位就全部關掉
希望能有像職代的加班費QQ
誒~現在職代有加班費???? 真的嗎? 哪個機關這麼開心有加班費?
雜事多到只能看外面積假出國玩,休不到還領不到...
建設局敢的很敢
這個草案我猜各地方人事室都會反對 要看考試院有沒有
種這樣幹下去
更正 銓敘部
樓上答對了,我們人事說維持現有
人事也蠻奇怪的,有利大家的事不知為何要反對.....
應該不是人事,而是長官意見吧
畢竟回覆都需要經過長官核准
笑死,人事會反對?人事自己也想調吧,只要修法下去全國
公務員ㄧ體適用,對人事自己有利的規定,人事幹嘛反對…
這種內容只有不是靠能力升遷的長官會反對
希望趕快三讀,我要趕快跑了
法規命令需要送立院三讀嗎?應該預告後沒問題就公告?
這麼屎還要10年才科長?有沒有看過5年科長的單位
慘
笑死我們小縣市有人三年就科長了 六本二科長有沒有看過
6本2科長6都也有
印象中細則考試院改完公告就好
我太菜了~只看過 沒當過課員直接當課長的...六本一課長
※ 編輯: gokratio (61.219.81.144 臺灣), 02/13/2025 09:14:17爆
首Po主要是刪除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的規定 應該是之前新北霸凌自殺才想要修法的吧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https://i.imgur.com/WAGdptw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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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來了 接下來應該要搭配: (1) 如果一個科全跑掉 1/3 , 科長要拔 (2) 一個局如果如果半數科跑掉1/3以上, 局長要拔 人跑光光, 這個比上下互評還準, 很適合拿來打主管的績效4
修正說明為「刪除須函原服務機關同意,使得調用之規定」 現在大家看成「不得拒絕」 但是有沒有可能只是「原服務機關壓公文沒有回應,時間拖太久也能走」 看他修法方向似乎是第二個選項。 畢竟「不得拒絕」各位想想是不是改的太誇張,正常會這樣激進調整嗎?12
跟風聊一下 我記得疫情期間反調派很高調地說: 原機關有商調否准權才是對的!! 要不然衛生局第一線的人全跑光怎麼辦?? 公所第一線的人全調走怎麼辦? 草案出來算是跨出第一步了11
大家一定要多多發聲 對於這個修法草案表態支持 據我所知 很多單位都是人事室直接去問機關首長的意見 回函給銓敘部 所以導致意見(反對修法)會與基層多數公務員的想法不一致 修法對照表電子檔如下 請參考![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https://mega.nz/rich-folder.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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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路上看到114年初台北市府有發公文 若同意過調,過調期限原則上不得逾三個月 至少盡量避免雖然同意過調,但期限卻押很久,變相不放人 首都市府的氣魄就很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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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想請問自己是否真的太草莓?文長 慎入 本人公職正式任用大概一年,也就是到職快一年半,但是做的是有點心力交瘁,想請教各位 進入的科別是小英總統主推的某個政見相關,從進去到現在除非開會或是其他必須下班的狀 每天電話源源不絕(平均應該有接近20通加加減減),加上會詛咒公務員的民眾,真的壓力 現在接聽電話比較習慣了,但很崩潰的數量一樣多,壓縮到辦公文時間導致爆炸加班平均兩16
[轉錄] 邱顯智:給公務員面對霸凌一個卑微的逃命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11
Re: [討論] 加班都在混還能領加班費?我有待過血汗的單位 當時一小時才一百多,報加班被主管靠邀 主計室也說加班費預算不夠 要留給長官用~ 承辦人只好自己改補休 平常太忙也沒時間補休13
Re:[閒談] 為什麼要設計不用辦業務的股長?就直轄市政府職等編制太低呀 股長就直轄市政府最基層的主管 管的人數大概是5-10人不等(只看正式編制人數) 不然直轄市一個業務科往往都是超過20人 怎麼可能科長一個人管4
[請益] 機關少發加班費如題,想請求協助或給予建議(文長) 主因: 本人為公家機關約僱人員,111年11月加班時數實為27小時,加班費於111年12月20日入帳,於同年12月25日發現有誤少了兩個小時的加班費便向承辦人員反應,而承辦人員口頭回覆不能補發加班費,報請幹部給予補休2小時限2年內修畢。 而113年1月底欲申請同年2月某上班日補休2小時被拒,理由為已逾補休申請期限,原規定為一年,向上級反映後,得到的回覆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所規定補休期限延至2年,係自112年1月1日施行後得以適用,不得究責承辦人員。 我的疑問是:3
Re: [新聞] 這款模範公務員》床下搜出300萬 高公局前這種模範公務員 其實就一堆長字輩的在當 至少也是專員或技正 最底層承辦等級不是沒有 但就是鳳毛麟角 而模範公務員的遴選3
Re: [問卦] 親戚:你怎麼不考公務員 怎麼回?就跟他說 要考你去考 然後可以解釋給你親戚聽 假設他的懂人話,應該會給你按個讚 現在公務員福利跟垃圾一樣 你還活在80年代嗎?X
Re: [新聞] 立院三讀!公務員每日辦公8小時 假日可司法院108年11月29日公布釋字第785號解釋,依據該號解釋意旨,服務法第11條及保障法第 23條應於3年內(即111年11月28日前)檢討修正,將於近日內函請立法院審議,盼能如期完 成修法工作。該二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1、服務法第11條、第25條修正草案 (1)明訂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辦公總時數40小時,以及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