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外行人路權最大
行人的安全問題 在於行人的價格
就拿美國來比較
可以搜尋 settlement pedestrian hit by car
可以看到 平均大概是 500,000鎂 (搜尋結果第一個的研究)
折合台幣大概是 1500萬
如果是在人行道上面撞到受重傷的話 (search可以加個crosswalk)
$1,500,000 Settlement for NYC Pedestrian Hit in Crosswalk
這個受重傷 台幣 4500萬
現在可以回頭思考一下台灣行人為啥一點都不受尊重
每個國家都有爛人 美國有 日本有 台灣有 世界各國都有
限制爛人的辦法是法律 以及法律的執行率
台灣的法律參考性質高 遏制違法的成本低
執行法律的又只看是不是低執法成本 而不在乎社會成本
這個才是台灣整個交通沒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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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人命不值錢
這不只交通方面吧,一些食安或營業場所讓人受傷,
在國外也是賠死,台灣就是重罰20萬
美國這樣保險對應的是醫療費用非常高
台灣就連酒駕都罰不了多少
台灣交通爛跟政府有很大的關係
Ddp肯在交通上下點功夫或許還可以好一點 看起來ddp
是站在違規者選票那方
若照國外賠法在鬼島只會出現全民踫瓷潮,沒人敢開
本身就是違規大戶,跟選票有啥屁關係
車了
反正罰錢抓去關最有用啦
這篇看起來最合理,和解金高大家都怕死,誰敢不讓
日本還有社會性死亡跟允許霸凌犯罪者家族的民間共
識,台灣則是貪污被關出來還能高票當選議員,酒駕
可以一再被抓,撞死過人還能出來選總統
交通單位就都同一個醬缸出來的,你想改會先被改
路權團體出來呼籲政府改善還會被嗆你是專業人士嗎
?
啊現在爛成這樣不就是那些“專業人士”搞出來的
行人的價格表會衍生成碰瓷收益表
感覺還是跟人民素養有關
鬼島撞死一個人你看判幾年就正道
DDP立委還提案不准檢舉違停呢 支持者要是被違停車
害到就不要怨
#1XiMplIe (biker) 垃X不分藍綠 其中一位還選上市
長呢~ 現實生活中檢舉的人可能連萬分之一都不到
根本不影響選票
強制險保費調漲10倍就能辦到了,不過你會想要嗎?
然後又會有人抗議說圖利保險業
賺美金的本來所得就高,這樣換算有意義嗎
那你拿台幣去換成越南盾就好啦,安慰一下自己拿很多
就政府選擇不作為
限縮檢舉不影響選票嗎? 我一定盡力讓dpp後悔做這
個判斷的
現在dpp不想過的法案一定過不了 別想推卸責任
說真的這還真不影響選票,走出門看整排違停,佔用
騎樓人行道,這些人跟你網路上的人一樣一人一票。
過了這些法案,加強檢舉取締,網路上的人還不見得
真的會投,但那些在地居民的票倒是動搖的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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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國外行人路權最大 希望台灣也可以快點把觀念都改成行人路權最大 這樣就能不怕等紅燈了 (?) --8
剛剛走斑馬線過忠孝東路 正常速度 不過身為足球員 速度絕對不算慢 行人號誌轉綠就走過去 結果被 兩輛轉彎車按好幾聲快喇叭 真的超不爽 ----16
我在巴黎待過十幾天 印象最深的是行人路權極大 基本上行人在路口 車一定停車等妳過 而且巴黎一堆行人斑馬線闖紅燈 我看車也是乖乖停 也沒人對行人按喇叭5
個人相信利益決定一切 西方習慣禮讓行人,不是因為道德因素 而是利益決定的 西方因為發展早,社會貧富差距大, 所以碰瓷事件一定層出不窮。20
有一個推文我讚同 我曾經在德國因為看不懂交通號誌闖紅燈 一台車因為從彎道處過來。很晚才看到我 緊急煞車後。竟然是乖乖的停在原地等我闖完紅燈再走 連吧都沒吧一聲。 這是我第一次感到行人路權的巨大差距X
這種也能吹 真的無言 美國我也去過 跟大家講的差不多 但我去大陸北京跟西安旅行 那邊也是這樣"禮讓行人"6
幾年前在瑞士首都旅遊, 首都伯恩不像蘇黎世那麼繁華, 很多地方都沒啥人。 那時候我跟一個雕像拍照拍完準備去馬路對面, 就走到路邊等一台跑車經過再走,33
我在美國生活過數月,美國開車經驗超過2萬KM, 其他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也有不少旅遊過馬路的經驗, 來說說我的見解好了, 基本上歐美日等國家車子在無號誌路口或地方看到行人準備過馬路, 都會特地剎停車子讓行人先過,9
我覺得台灣交通會讓行人感到那麼不友善真的要 歸咎於國民普遍法治意識低落。法規雖然訂在那 邊,但沒有好好執行,久而久之法規形同虛設, 「社會默契」是不要遵守法規,甚至是要「違規」 才能融入台灣交通。1
真心覺得這裡需要被釐清一下 建立在正確停讓的前提下 一個方向的駕駛停下讓行人先過 對向的駕駛不停讓,造成行人不敢通過,進而阻塞路口 那"變成交通阻塞"到底是誰的問題?
爆
[爆卦] 台灣交通榮獲國外認證!國外認證 台灣交通真的很危險 9.交通事故對策48
[心得] 六都通學交通傷亡看房市這張圖是五年來六都孩童同學交通意外統計 台北市平日人口多到爆,算密度更是可怕 但發生數量與發生率卻是最低35
[討論] 行人推廣禮讓行人的方式 (微偏激?)近期看大家在熱烈討論禮讓行人這件事,想來分享我個人 以一個行人或許可以改善社會風氣的作法:走就對了XD 自從數年前考駕照時讀到台灣法律有規定行人路權最大之 後,我才意識到台灣社會對禮讓行人不太在乎。我先自首承 認也有在開車時忘記要禮讓行人這件事,幾乎都是右彎時會30
Re: [閒聊] 好奇大家對人行道的看法?不處理霸佔騎樓地問題是不太好沒錯 不過不至於本末倒置吧 要知道部分騎樓算是私產,只是被政府強制為公用通行道路 不討論政府有給予屋主對等優惠的問題 今天一個私產被拿來當公用,怎麼說都很奇怪呀14
Re: [新聞] 獨/女碩士生被輾兩半 家屬淚控:蓄看到有些鄉民說要禁機車 這邏輯真的很有塔綠班價值 禁了機車 大車不會撞死機車 但撞死腳踏車和行人 照鄉民邏輯是不是要禁止行人腳踏車出門?? 世界各國都是要求大車駕駛行為去保護弱勢 而不是叫被害者去犧牲自己權利大車維持現狀不用改善7
Re: [情報] 9月1日起,路口安全大執法:禮讓行人類似交通問題其實已經發生很多次也造成很多人傷亡了 有稍微了解交通工程的就大概知道這些問題點基本上分為兩個最基礎的部分 1.駕駛交通教育觀念不足 台灣拿到汽機車駕照的人大部分連很多基本概念都不懂,甚至是轉彎車和直行車路權的基本觀念都沒有了解就貿然上路 要做到禮讓行人最基本的就是「過彎務必減速」很簡單的一點但大部份駕駛都做不到,只要你轉彎時再放慢一點,前後移動身體稍微看一下,普通小客車根本沒有死角的問題 例:下圖是公道五下橋之後右轉的斑馬線,如果不知道為什麼轉彎車要慢一點的可以晚上6點來走這一條斑馬線試試看X
Re: [新聞] 酒駕撞人!26歲OL遭撞重傷昏迷第3天 家來首先你講得沒錯後,如果現場有人行道的話,行人就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3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 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如果沒有他只要靠邊前行就沒事- 回歸到交通3E(Engineer 工程、Education 教育、Enforcement 執法)本位上 以工程面來說,針對行人不友善的穿越道設計 以教育面來說,針對駕駛禮讓行人的觀念教育 以執法面來說,針對違規當下是否有及時執法 呆灣人最愛說情理法,當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違規總會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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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日本是不是很關心台灣人?像是之前 飛彈從台灣上空飛過 台灣完全沒有消息 反觀 日本傳來消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