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租屋公證 租客違規不能提前解約?
簡單粗暴的說
如果你遇到計畫性的租霸
都沒有想方設法合約條文下,按照正常程序走
土地法100-3
簡單說就是2個月押金+欠兩個月才能執行下一步
然後存證信函催告等,即便你逕受強制執行條文
還是一樣會要你催告,法院也會發文給他
這時他只要不收信就不會送達
拖到讓你走公示送達等到期限到
在拖個半年很簡單.....
而且這比強制扣薪還激烈的執行
出動警察,搬家公司,鎖匠,法院人員
把東西搬出來放馬路上,他不清走或沒地方放又是一個問題
誰要保管保管如何處理
還有居住權問題
法院一定非常嚴謹處理
然後走到強制執行那天,推出老殘窮
一哭二鬧三上吊,在拖你幾個月
解法就是賠租客錢請他走
也就是拿錢給他找下一個受害房東
有幾個名人子女出面租屋專搞這東西
住免費還有錢拿....
至於換鎖進入,基本上都是寫爽的
你房子一陣子沒住人,被人家開鎖換鎖搬進去住
請問你可不可以再找鎖匠開門換鎖
答案是不可以
他無權占有在法院未認證前,你就是不可以動他,動了你先被判刑事
對方搞不好還只有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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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處理方法
所有電燈開關淘寶買支援mesh的無源開關
他可以透過wifi 網關 藍芽進去每一個控制器,設定開關功能
都用你的帳號去主控設定
你有提供wifi手機就能連,沒有就在門口就可抓到藍牙
然後.....把控制其裡面開關設定都刪除
這時回家開關全部失效
然後買易微聯或塗鴉牆的無熔絲開關(電閘)
他可以計算監控用電,還可以遠端開關電閘,重點是這顆的跳脫安培數,可透過遠端設定5-100A,你只要遠端進去把他改成5A基本上可以說也不用吹冷氣了,冷氣在省電小台的全速運轉也要2A多,還有電燈 電腦 冰箱
房客就會常常跳電
重點99%水電不懂這
懂的也要有權限才能改
只能求助你.....
還有可以用電子鎖,租約就把磁卡權限寫入租賃範圍,訂閱制概念
沒繳房租=未訂閱就沒有功能
你按電子鎖就可關閉他了,沒開門沒換鎖
至於強制罪沒那麼容易成立要告跟他告
我停車停在付費車格,有人開過來說他車位找很久他趕時間,希望我讓給他停
我不願意對方拉開我車門(熄火開門準備下車)要我下車講
告對方強制罪恐嚇罪,開庭還說他有理我在鬧事
結果通通不起訴....行車糾紛無犯意
更黑暗方法租客外出時,偷偷電錶拔下動手腳(戴手套),還是放超強力磁鐵(戴手套),記得個一個月,買王八卡跟台電檢舉偷電
一來是要有實質事實,二來怕監視器
上頂樓關水,拆下水錶裡面塞東西水流變小很多
更雞歪那超強力風扇,反方向用風吹水表,下次抄表水費負500度,這時嘿嘿
找小朋友門鎖塞入很短節牙籤
這方法遇到樓上漏水,不願意修也很好用
如果遇到冬天寒流來時計算洗澡時間,去樓上水表區域等,開水後關掉時過3分鐘把水關到非常小,逃離現場
就有一個寒流來全身泡泡沒水沖的人哀嚎
記得不能全關才才沒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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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髏大高手,趕快筆記。跑法院耗時費力,實際跑過就知道,
拖個幾年的案例一堆。法院案件太多已經塞車(尤其詐騙案)
,小金額民事通常先發到調節庭,一來一往就幾乎年了。該告
他就不收文書就好,可以拖到年 不斷的調解 這種金額小,極度麻煩動員一堆人,還可能產生其他問題的強執 法院都是想辦法閃 你也要花上幾萬塊 找個找搬家公司少說1-2萬,員警(民事強制執行好像要付執勤費) 如果多對方玩法搞你,你這必要花好幾次還不一定成功 最後都是房租不收給對方錢,請他再找下一個苦主 其實加上去嚇唬作用大於一切
的還是 ,讓租霸蟑螂有案底,方便之後房東查詢。
太強了!!
這些我們小房東唯一能玩的就是換電子鎖XD
不過這東西不會被租霸換掉嗎?
換無熔絲那個也能學
不愧是老房東
如果水電直接換掉無融絲開關呢?
幹 果然是高手 對付垃圾房客真的不用客氣
公證就是不想跑法院。你那些方法被告就算不成立,跑法院
就飽了。
遇到有心搞你的 你打電話討房租都可以告你性騷,跟騷
Mesh 無緣開關可以研究一下
感覺有趣
應該是這個,不過怎麼裝是個問題,水電不一定會
其實做法一樣 只是他是歐規卡槽要修改箱體一下 設定自己研究一下
裝這種電錶,水電師傅不能直接換掉嗎
台灣少人會 很多都不會用
門鎖加入訂閱制 這招厲害xD
租金包含訂閱制門鎖費用 沒付錢就沒訂閱
※ 編輯: a386036 (111.71.99.84 臺灣), 08/12/2024 08:58:26...從入戶線bypass出來接新的無熔絲就破解了
強制罪會被判多重?還是罰金而已
刑事12歲以下無罪XD這個不是更好用?
租戶改水電要屋主同意吧
電子鎖要破解很簡單 入住直接說我不用就好了
房客換鎖也不奇怪吧 最多退租復原而已
開關跟鎖都能換掉,也太異想天開了,你真的有做過嗎?
那個水電不會換開關的
動水錶把抓到一樣強制罪,那來不全關不犯法
就算沒抓到他叫水電來修一樣你要付錢
高手高高手
法律不保障換門鎖,實際可寫在租約裡。不想租就下一位
高手
電子門鎖訂閱制,會不會有房客是蜘蛛人,都爬窗戶進房
電子鎖會沒電
不錯,很懂法
強制罪想太多
租戶都在賴皮了 哪會管租約上改水電或是門鎖合不合法
好奇如果真的都卡在合約期限,往後都改成月月簽租約?
還有個問題:電子鎖本體有個reset鍵,可以直接重置
真的欸,直接reset 就破解了
用設定卡的機種就沒有reset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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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這是最進看到的影片 16:35分那邊提到 租屋公證,就算房客嚴重欠租超過兩個月,依然還是要等租約到期後 才能強制把人趕走,想租約到期前趕人就只能打官司17
公證還有分有無逕受強制執行 有才可以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沒有就一樣要走訴訟程序,只是法院回不會直接認合約 但是有夭壽作法欠2個多月補1個月 加上法院通常會讓人有居住權,加上這種強制驅離12
你這個做法根本就行不通吧?! 所謂的 合約內容與法律牴觸無效 既然要用公證法 就要先看公證法#13 第 13 條1
後來自己再深入查一些資料 大概歸納的重點是 1.公證於租約期內只能強制執行欠款的部分,租約期過後才能強制執行趕人 就算合約因其他原因提前到期,亦同。20
其實之前有分享過,再講一次。 目前台灣的租賃基本上就是極度偏向租客,這是房東都知道的事實。 先說結論,基本上想從條文加甚麼附註條款,多半是無用的。 最好的防範方法還是租客面試 + 絕對堅持1租2押收齊。 另外在現有的制式合約內,有一項承租範圍 "全部" or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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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房客三個月未繳房租這個就是要靠 租約公證 + 凶宅險 租約公證 = 時間到可以強制執行 要求警察幫你趕人 凶宅險 = 不怕對方以死威脅 雖然說多多少少還是有損失啦~ 不過至少也降低許多風險了28
Re: [新聞] 64折租社宅、不付租還鬧事 住都中心建議各位房東不用在那邊想東想西了,別國我是沒研究, 但臺灣的法律就是比較偏向保護承租人,我們先不要思考 法律問題,從更簡單的角度推論好了,房東這個職業也不 是很稀有,全臺灣有成千上萬個房東,包含政府本身也是 房東,如果能夠從契約規避法律的強制規定,那還有需要22
Re: [問題] 推薦處理房客不歸還房屋案件的律師最近這一年來處理的租賃跟鄰里糾紛特別多 不知道跟疫情不能出國有沒有關係XD 先介紹標準流程 催告>調解>起訴>判決確定 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命自行搬遷>現場履勘>現場強制執行19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當房東真的不要隨便漲房租跟低調一點 現在法律多數保戶租客居多,如果租客要搞你房東,合法的方式太多了,如果遇到好租客 ,房租準時繳又收入穩定,真的不要隨便漲房租來趕租客,因為重新出租的成本很高,例 如空屋三個月就是三個月的租金損失,如果透過房仲要給半個月租金。 如果遇到房客要搞你,他兩個月不繳租金你只能用押金抵,兩個月過後你才能催告租金,18
[請益]代管教我設”儲值式密碼指紋鎖“對付租霸?代管教我說 下次可以在合約 寫明 “本棟樓的大門密碼指紋 和 房門的密碼指紋"皆採用儲值型 每月找房東開通當月密碼和指紋使用權 房東就會遠端把門鎖密碼指紋 有效期多延長一個月 然後儲值金額 等於 房租金額 若繳交儲值金可抵當月房租2
Re: [討論] NET事件 幾個疑點還在扯什麼強制執行? 這個OT案的合約就是基隆巿政府和大日一起簽的。 你要訴請產權不明就去找民事法庭,和本次的點交程序無關。 點交的所有權在於大日開發和基隆巿政府,你要告基隆巿政府就請透過合約的乙方來提出 ,請問大日提出了嗎?10
Re: [請益] 房客遲繳房租: 雖然這問題可能不歸這管 但朋友遇過 刷寶刷累了這邊順手回你 朋友的情況比你還惡劣一點- 1. 不能斷水電, 但是可以停他電梯磁卡 ,讓他不能搭電梯, 因為他還是可以走樓梯進屋 所以不算強制罪,缺點是低樓層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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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財劃法修法三讀 估中央失血3753億22
Re: [新聞] 央行隱藏手段「別想搬錢」 科目四、增貸11
Re: [新聞] 財劃法修法三讀 估中央失血3753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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