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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管制房租:萬元租金年增不逾二百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管制房租:萬元租金年增不逾二百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開始急速惡化了()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3

簡單說


1.工作證明
2.繳稅憑單
3.信用卡+最新一個刷卡收據
4.租貸保險 凶宅險
5.公證契約

租貸和解約
交屋當天拍照7-11列印 一式兩份
要有印章
別用便利商店和書店賣的合約那個很糟糕
可以參考但是要改不少

如果遷入戶籍解約後還不遷走的時間成本


合約內要有加速條款 違約金相關

其他
非自住 所以沒有6年自住的時間損失
跑法院的時間成本



然後全部列入攤提成本



※ 引述《Yishanhuang (Yishan)》之銘言:
: 標題:
: 內政部擬修法限房租漲幅:
: 例1萬元租金、年增不得逾2百多元
: 連結: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9-04/991810
: 內文:
: 內政部研議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除了保障租期至少3年、租客權益外,
: 對租金漲幅也將限制在3年內,每年不能超過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變化。以近期每年年
: 增率2%為例,就是不能超過2百多元。但具體條文,還需與各團體於9月10日研議後,才會公
: 布,並送行政院,最快盼本會期送立院審議。
: 內政部將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從「保障最短租期」、「限制租金漲幅」
: 、「強化租賃權益規範」3個面向予以規範,推動穩定長期租賃關係,避免不合理漲租,相
: 關租賃爭議得免費調解或提供法律訴訟扶助。
: 內政部地政司長林家政今(4)日說明,台灣的租屋市場大概都是一年一約的短期租約,常有
: 會聽到說續約時,房東有不合理的漲租或增加了不合理租屋條件,衍生了爭議。這次修法希
: 望兼顧一個衡平,房東房客雙方的權利,將提出四個修法重點。
: 一、「保障3年租期」: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 林家政說明,房客跟房東在約定上面可以第一年先訂了一年約,後面兩個一年約,或再兩年
: 約,合計的話至少三年保障。後面房東要不要再跟他訂超過3年,就看房東、房客的合意。
: 至於房東要賣房子,林家政說,民法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使房子賣給下一手屋主
: 的話,個租約原則上還是繼續保障下去。房東若惡意不去做一個租期保障,制度設計上會有
: 罰則及對於房客應該有相關的一些賠償。但林家政也說,如果房客欠租本來就可以提早終止
: 租約。
: 至於收回自住如何查證,林家政說,現在就是透過事實舉證,到底有沒有自住。另外,可能
: 韓國例子是收回後,一年內不能再出租。這也可以避免房東假借用收回的名義來拒絕續約。
: 林家政說,續約之前房東必須要先通知房客,要不要續租?如果房東想要去調整租金的話,
: 也一定要去告訴房客,因主計總處每個月都會有公佈租金指數變動的年增率。現在大概都是
: 2%多,1萬塊的話大概漲了200多元幅度,以後就會用這個幅度來做一個漲幅上限。房東若超
: 過這個標準,也會有請房東改正租金的機制。
: 林家政說明,這個漲幅幅度是限制在3年租約內。他說明,最近一期,租屋市場2、3年會調
: 動一次,租金約是5%左右,也是接近指數變動。如果房東希望很快反映租金變動,可以一年
: 一年簽約,每一年都調整一次。但到了第三年後就沒有這個限制。因為,如果綁的太長的時
: 間,可能也會影響房東要不要把房子拿出來出租。
: 至於房東違背租金漲幅限制,有何罰則,林家政說,這要跟業者、NGO團體討論,否則公布
: 了一翻兩瞪眼就很難看。預估9月底會推出,希望行政院這會期儘快送立法院審議。
: 三、「維護房客權益」,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受罰。
: 林家政說,現在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房東不可以拒絕房客去申請租補或是簽入戶籍。但實
: 務上會遇到一些房東以口頭約定或用LINE通知說,「我還是不讓你申請租補」方式來做規避
: ,這對房客的話是不合理的要求。為了杜絕,修法會明文禁止這樣相關的行為,並給予罰則
: ,而且這些口頭上面的約定,原則上就是無效的。
: 四、「爭議免費調解、法律扶助」,租屋糾紛可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 林家政說,租屋的若有爭議的話,各個縣市的鄉鎮市區公所都有調解委員會,可就近尋求調
: 解協助,後續也會去提供一個法扶,就是跟法扶基金會提供相關的訴訟協助,或訴狀的撰寫
: 免費撰寫服務。
: 修法期程,林家政說,9月10日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縣市政府、租扶公會、仲介公會、估
: 價師公會、崔媽媽基金會、房東或房客聯盟、Ours、消基會等座談。希望儘快將法案送到政
: 院審查,趕快送到立法院。若房東違反規定,林家政說,房客是可跟縣市政府來提出一個申
: 訴或檢舉,由縣市政府行政裁罰。
: 內政部長劉世芳也說,這次修法主要是三個條文,只是條文比較複雜。包括參考日、韓、德
: 及現在社會住宅政策。租賃條例修法是希望能夠維持長期穩定的租賃關係,但是是朝著房客
: 權益的保障傾斜。
: 心得:
: 台灣未來的租金價格將參考已開發國家,租金佔家庭收入百分之四十~六十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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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icho09/06 23:58今年的租客約到期後建議先收回暫時不租 且看法條修成怎樣

jaricho09/06 23:58 再做決定比較好

kusomanfcu09/07 00:04要訂的細節 夠硬

kusomanfcu09/07 00:04有保險在 法院費用保險出

kusomanfcu09/07 00:06一樣一樣東西算押金

kusomanfcu09/07 00:07不能只算在房屋租貸裡面

kage0109/07 00:08看風險貼水會增加多少

redpapa09/07 00:37有人有範本嗎 好難欸

jerry101909/07 00:40請問不用書局的,要用自己擬的嗎?要不要

jerry101909/07 00:40很八股?法律用字艱深。

jerry101909/07 00:41同樓上

kusomanfcu09/07 00:43內政部記得給的那個都比書局好

JUL09/07 03:38便利商店賣的都是內政部版本了

kokilly09/07 07:00你可以參考社宅契約,社宅比內政部範本嚴格,笑死。

a965204809/07 10:42回上面,去找包租代管業者的網站,都有範本直接拿來抄,

a965204809/07 10:42寫得很不錯

kusomanfcu09/07 10:49真的 社宅那個又更嚴格 反正 書局 便利商店那種最蝦..

kusomanfcu09/07 10:49..

jerry101909/07 13:39謝謝a96大與kuso大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