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怎麼知道房仲有沒有說謊? 為什麼要說謊?
來來來.剛好最近剛幫同事處理完這種類似案例.妳看看是誰公開說謊到極致
屋主的房子.有因為漏水壁癌.然後委託時.要選擇事後處理要交給買方還是賣方等項.屋主選擇簽約再說(附註.屋主是年輕的2姊妹).好.到了簽約桌了.屋主跟買方還是無法決定.這部分自然變成拖.然後無法勾選怎麼理.然後.為了預防屋主不願意善後(對.後面會看到.給一些人經驗.遇上這種的.請預留類似的修繕款項).我們這邊請屋主預留25萬做為漏水修繕處理.當然.仲介費發票已經開了.這是前話.然後.
屋主就要買屋了.聽了買方仲介說完.跑去找消保官地政局去鬧.同時第1-2次的現場勘驗
估價.自然就是各說各話(後面會看到最誇張的修繕價格).結果我就收到了地政局來函.
這位同事就很慌的跑來找我.原因為何.1是說壁癌沒這麼嚴重.為何要收25萬做為修繕款.然後最誇張笑話來了.為何這第2各部分沒開立發票.前面成交了仲介費付了開立發票沒問題.阿還沒處理漏水哪來的開立發票.然後要求怎樣處理.妳看看"除了退還25萬以外.服務費必須退還.且不接受任何書面文件"(3-4次協商不到.補上這點)
然後我就直接地跟同事說麼寫存證信函.然後同時送交地政局消保官.然後第5-6次的漏水勘驗跟協商.屋主這一開口就說"我漏水只是壁癌.只需要2萬的負擔就好"來來來.誰能說
說.頂樓漏下來5樓.防水破了漏到樓下生壁癌.只要2萬就能做的.當然談破.請屋主帶當初修繕發票來.結果屋主當初修繕費用開9萬.後來協商到12萬才完成.同時撤銷.(忘記補上.存證信函部分還提示寫上2段屋主無法破解的辦法必須處理).
不要說仲介說謊怎樣怎樣.買方賣方何嘗不會說謊.光上面這種漏水處理能拖則拖.然後
該處理不處理.還想著怎麼拿回修繕款.要不是後處理部分有漏洞給我抓.我還真不知道
這種屋主妳說說有無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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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買方我是屋主說謊代表好傻好天真,你仲介說謊
該關該下地獄。
懂?
舒趴耶
這種真的有病
媽的.聽到更誇張的是地政局專員後來看到我同事心虛的很
根本的懷疑專員也亂教這2姊妹.結果破解掉
誰都會說謊,重點是謊言有沒有傷害人權益。
那個 買 和賣 你應該有打錯幾個
總之就是女性越想越不對 給你亂客訴?
為什麼 不先自己找人 去修 修好交屋 然後設個期限阿?
賣家沒足夠錢 可以去房貸 維修阿
找到買家講好怎麼修再來處理
我也遇過當初說好的A價格,賣方覺得ok準備要簽約了,
結果買方媽媽來了說,你都騙我小孩呀 他不懂,之前沒說
服務費另外出的,我要含在買價裡面,我們沒那麼多錢
當初都有說清楚(錄音也有)只是不想跟別人有糾紛,爭這個
結果最後 買方 房子只貸款3成不到啦 哈哈
附註買方已經工作數年3x歲了 還不能為自己簽的契約做主?
XD
你的文筆我看的很痛苦
因為賣家一開始就知道漏水.偏偏就是拖以為買方會自己吸收
這案例傷害的是買方權力齁.買方好說話到連我都很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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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26年老屋漏水壁癌處理不好意思昨天詢問過,今晚談價格,還有一些問題想確認 目前問題: 1. 大樓外牆漏水處理方式?(在4樓) 2. 牆內&牆外防水處理費用約多少? 3. 屋主在跟仲介簽的委託賣屋確認事項中有說有壁癌,但已修復,是不是以後發生漏水29
[請益] 疑似滲漏水協商剛買房子 昨天約交屋 然後交屋前我要求要再去看一次房子 發現浴室上方天花板有滲漏水痕跡 屋主也有來 問屋主 屋主說不是滲漏水 這是建材得問題 因為浴室上方的儲藏空間24
[請益] 簽完約發現壁癌我在1月中簽約買了間30年的房子 當時沒看到壁癌(因為有房客沒辦法看的很細) 合約上也講明房子沒壁癌滲漏水情形 但後來再去看房時才看到角落有幾塊壁癌 房仲說雖然合約上寫沒有滲漏水情形14
[請益] 中古屋壁癌修繕時間點和責任歸屬前提說明: 十六年中古屋 在簽約之前就已經有發現客廳的牆角有管線漏水造成的壁癌。 我當時找去幫忙看的師傅給了一個不到一萬的修繕估價。 屋主也口頭同意由同一個師傅負責處理,簽約的附加條款有提到“水管管線造成的壁癌要 由賣方負責修繕”。12
[請益] 中古屋交屋前發現窗型冷氣口滲水敝人前些日子成交了一戶位於台中的中古屋 今天剛好台中有下雨想說去看一下 檢查有沒有漏水的情況 結果在牆壁某處發現有滲水的痕跡 檢查後發現原本窗型冷氣口的地方9
[請益] 交屋前 丈量評估遇到漏水滲水交屋前 丈量評估遇到漏水滲水 賣方部分 我們在合約書 有已知漏水地方 之後漏水是買方修繕 但目前發現的是 客廳外牆漏水進客廳內部9
[請益] 漏水責任歸屬公寓樓下鄰居(新屋主)登門表示 我們房子漏水到他們家 而我們去鄰居家看 部分天花板有些微壁癌斑駁 甚至原本就有接集水盤 對談過程中套話得知 鄰居在買這間房子之前 就知道有壁癌等瑕疵 現況交屋 我們買這間房子才7年 當初裝潢防水都有重做 甚至入住後發現我們外牆會滲水 直接請人整個公寓外牆防水重弄7
[請益] 賣方不負漏水責任,減20萬可以?上上周斡旋一間4樓老公寓(共五層樓) 因為我出的價格跟屋主要的差不多 就沒有約到小房間談,準備約好去代書簽約 可是今天房仲打來 說屋主因為有一段時間沒有住在裡面了4
[請益] 交屋後漏水處理從5月初簽約時 賣方及房仲都保證屋況正常 沒甚麼大的瑕疵存在 到6月中驗屋當天 發現了幾個問題 (只有我與房仲及屋主方的開發房仲一同驗屋) 1. 主臥浴缸阻塞 --> 屋主認維修 這點屋主早就找人來處理過 但沒處理好 但簽約當下沒有說出來 讓我有點小不爽3
[請益] 公寓漏水修繕請益最近正在處理一戶剛成交位於頂樓的中古屋,拆開木作發現多處鐘乳石,還有前屋主未告 知的創意浪板&滴水盤,目前經頂樓放水測試確認滴滴答答漏水無誤。 請求仲介協商卻表示如果由前屋主修繕「半年內」沒再發生問題,前屋主就沒有責任了? ! 想請教大家,這「半年」依據是?一般修繕後不是都還會簽1-3年保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