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韓國鄭仁案 虐童虐嬰/收出養/立法改革
之前就曾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沒詳細去了解,拜八卦板有人分享事件來龍去脈並且帶詳細影片記錄之賜,覺得三年前韓國這個案子跟這次的案子頗有共通處。
我覺得相當值得關心的人花時間看一下:
細節就不贅述,首先我注意到的是幼兒園有監視器,影片證據詳細留下了孱弱女童的受虐身影,和慈愛幼兒園老師的援助,這對定罪跟釐清時間與病程都是莫大甚或唯一的證據。
沒什麼比你真正看到影片 看到照片 更能感同身受。
而影片跟照片哪來的?虐童虐嬰者提供的嗎?當然不可能,唯有政府法規強制規定,才會裝設。
另外就是這個案件發生之後,韓國做了什麼修法立法跟其他的制度面改善呢?
援用這則報導https://ynews.page.link/hBW2m
韓國政壇也因而修法,將虐童致死者的刑責提高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更可判處死刑。另外,新法也規定地方政府或調查機構在收到虐童舉報後必須立即發起調查,同時賦予執行人員在虐嬰案調查中,可在未經監護人同意下,將兒童帶離的權力,以確保阻斷虐待行為。韓國政府在鄭仁案也宣增派兒福機構的公務員人力,同時在警察廳設立專門受理虐童案的新部門。
養父母的下場
檢察官依殺人罪及虐童致死罪起訴鄭仁養母,求處死刑,養父則依虐童罪起訴。一審法官判決養母無期徒刑,養父5年徒刑。上訴二審後,改判養母35年有期徒刑,養父5年徒刑不變。2022年4月終審判決出爐,維持二審判決,養母35年、養父5年刑期定讞。
制度失靈的抨擊
綜觀全案,鄭仁養父母的冷血固然讓人無法接受,但是案情反映出的制度系統性失靈更加讓人怵目驚心。
事實上,鄭仁死前曾有民眾3度向警方舉報虐童,第一次是在2020年3月,鄭仁的托兒所老師發覺鄭仁態度有異,身上有不明瘀青,於是向警局舉報虐童。然而警方派員調查後,卻採信了養父母供稱傷痕是小孩玩鬧與胎記的說法,以無嫌疑作結。
第二次是在2020年6月,有路人發現鄭仁被養父母獨自留在轎車內超過半小時,於是通報虐童。警方派員調查後,回報說養父母與鄭仁感情和睦,再度以無嫌疑作結。
第三次則是在2020年9月,也就是鄭仁死前一個月,當時托兒所老師忍無可忍,帶著全身傷痕累累的鄭仁去醫院就醫,並由醫師報案,懷疑鄭仁的傷勢是虐童導致。不過,警方這次的調查依舊不了了之。
事後,3位調查警員均遭到警局處分,但大眾不免要問為何在虐童案中,警方總是輕信加害人的說法?另外,也有媒體指出接獲報案的警方人員,並沒有發覺鄭仁養父母已經多次被舉報虐童,韓國警察的通報系統若涉及兒少有另外獨立且匿名的設置,但因而造成難以調閱過往紀錄的盲點。
台灣這個案子的慘度,比起鄭仁案 很痛心的說 可能不輸,但 台灣虐童致死的兇手,能像韓國一樣 判到35年嗎?沒有法條可以用,法官即使想判也沒有工具可以判。
從這個角度出發 我完全無法認同加重刑度是無知理盲濫情的意見。
我覺得父母家長們為了不認識孩子的受虐而產生的憤怒跟動力都很可貴,是國家社會最後的良心,發生了這樣的案子卻什麼制度法律都沒有更動,台灣才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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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人為了鄭仁案 向青瓦台陳情 人數高達23萬人,我
想問問台灣人 為了剴剴被虐死案,能有多少人站出來
發聲陳情,進而影響立法及制度的改變呢?
台灣的立法效率是比其他先進國家低很多的,就算有1
00萬人上街,也只是弄個草案躺在立院裡,你想像有
一個員工每天打混翹班,結果考績分紅一樣領到滿,
你會指望這樣的員工那一天突然良心發現認真上班嗎
,老闆縱容這樣的員工自食惡果最後害到自己
剴剴案還沒判呢妳怎麼覺得會判得比較輕呢?看來被判
無期機率很高
而且鄭仁養母是被檢方用殺人罪起訴 剴保姆被殺人罪
起訴其實也很有可能 那最高刑度也是死刑 並沒有比
較輕
撕心裂肺太痛了,孩子無助眼神死,道上兄弟對這類
渣畜有什麼想法
希望這次惡保母也能以殺人罪被起訴!這樣的虐待法
施在一個極其脆弱的一歲小孩身上,不死才奇怪,就
是殺人啊!!!!!
台灣殺人不是殺親人 大多判15年左右 七八年就出來了
,有一堆判例!希望這次以殺人罪起訴 無期不可假釋
或死刑定讞!而且速審速決!不要像殺警案那群,還在
外面爽好幾年 期間還繼續犯案。
強烈希望比照鄭捷 判死速審速決!!!
就立委可以直接修法,大家一起打爆他們電話,那個敢
不理的就換打爆記者電話
真心相信等判決出來再對照才是真正的心痛
照片裡剴剴被放在公園裏的悲悽神情,真是心痛。
找立委陳請要求他們要修法
韓國雖一直以來有不同案件,但遇到重大事件或鑽漏
洞的重犯,還是會積極修法;反觀台灣,根本已經一
灘死水,卻還不知反省,不解決問題、反而解決(利
用媒體輿論等等)有問題的人,真的可悲又可笑
一堆犯罪事實擺在眼前卻說無法可管,明眼人都知道
問題在哪裡
罵政府也不行、推動重刑修法也因為"沒有預防功能"所
以反對、希望監視影片政策能進一步進展 被洗成仇視
保母???啥事都不幹都不做 就是最有意義的事了?
實名反對監管雲的立委高票當選啊,這就是人民的選擇
,選完了又要罵政府,哪來的精分啊www
韓國的事件看的我好心痛 可憐的孩子
沒有精分啊!有去看投票的年齡層嗎?媽媽我就忙沒
投啊......有投的就沒小孩啊感受不到我們的擔憂憤
有權利投卻不投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推
推
放棄投票權但極力捍衛抱怨的權利,也是一種價值觀判
斷
選擇不去投票再來罵也是一種精分啊不然咧,這麼誠實
的耍寶也是很少見w
沒投票就是一種選擇啊 還講得很不得已是…
YT影片看到哭,拜託這世界別再有虐嬰人渣了好嗎
怎麼沒有把文章截錄完 最後一段說韓國虐童案還是頻
傳欸 去年還有水原冰箱死嬰案 還有本案養母被判35
年 養父才5年 真讓人好奇為什麼
也是想到鄭仁案 任何髒話都不能表達我對虐童人渣的
不解
片段報導就是要隱匿重刑一樣失靈的問題啊zzz
要隱匿就不會附上原新聞連結了喲~是因為新聞原文太
長,所以才節錄符合討論點--案後改變的部份。大家都
中年人了應該沒人在幻想重刑就能讓世界美好鳥語花香
,但至少後來發生的案子有新的刑度可用,這已經很有
意義了!
這樣講不太厚道吧,台灣兒少法早有強制安置規定,
韓國有些時候真的讓人匪夷所思,出事了才在重視,
不是國外月亮就比較圓,而且韓國等同廢死了,修這
條也是應付了事
終於有人提到南韓實質廢死了,所以講南韓好棒棒前有
打算抄他們廢死嗎^_^
補充一下286條修正後致死是10~無期,我們實質上還
比較重
鬼島是左鄰右舍 樓上樓下都當沒聽到凱凱的哭聲 更
不用談舉報 最後居然是外庸看不下去報警 果然最美
風景
所以韓國虐童致死刑度7年以上,台灣刑度10年以上,
結論卻是韓國好棒棒,台灣法律過輕要修重???
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講什麼啊
台灣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可悲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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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韓國是不是走在台灣前面三年多前韓國也發生過鄭仁案 垃圾養父母把16個月可愛小女孩鄭仁活活虐死 全身多處骨折 營養不良 內臟出血 最後養母被判35年 養父五年 韓國也因為全國暴怒修法將虐童致死最高改為死刑5
[問卦] 虐童的人都在想什麼現在連社工也被檢察官給查出有問題了 這個案件超級離譜 心理變態已經無法形容大家的憤怒了 很好奇的是 虐童者在虐待兒童的時候心裡一定非常爽X
Re: [問卦] 看到虐童案氣到不行怎麼辦?= : 結果在臺灣 怕! : 看到這種恐怖虐童案一整天心情很差 該做什麼調適心情? : 卦? 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