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提育嬰假後被調單位
二寶現在兩歲多,目前保姆托育,
報名了今年八月私立幼幼班
前幾天鼓起勇氣跟我主管提育嬰假
我一開始說要請六個月顧小孩
後來主管脫口說出怕人力有問題她要問經理看看
我就說,不然先請兩個月也可以,至少到八月
我說只是到時候我如果要請第二次
又要再次送簽呈到總公司怕麻煩您們
才會想說一次就請六個月
後來結束時她說 也要等跑完總公司簽呈才能請
她接著說她再問經理看看
差不多講了三四分鐘
我就回到自己座位上了
幾天後,被通知跟另一部門的一位資深同事互調
同樣是內勤
那部門人數較我部門多很多
也有可能是因人力考量,把人多的部門先調過來
但那部門流動率挺高、壓力也大、常無法準時下班
我猜會不會我主管過幾年可能要退休
要找另一個資深的來接
所以先調那同事過來熟悉
藉機會把我這個菜鳥換掉吧!
我感覺就算復職,我也待不住那部門
我可不可以不要接受調單位?
或是乾脆不要請育嬰假?
或是請兩個月就好,可能就不會被互調了?
--
因為你已經提了...非良心公司可能無解
都已經提了 後二者就別考慮了
勞基法會給妳相對的保障,調動本身要經過妳的同意沒
錯,但兩部門業務性質如果沒有非常大的差異,工作地
而且現在就調單位,你不接受是非自願資遣?
點一致,薪資沒有異動,公司也沒有違反法規,不同意
調單位也無解,既然要麻煩公司了,我個人會接受調動
不然這個時機要弄出一些業務緊縮的理由來減少人力也
不會太難。
我有點打錯,你不接受可能就是非自願離職,公司應
給資遣費
公司這樣沒違規。
沒違法因為還是有讓復職
我請的時候老闆還叫我換工作咧
公司應該沒有違規,妳就直接請半年育嬰假吧,剩下
的事等復職再說。
先請育嬰等復職再說+1
如果是疫情考量不然就是妳老公請啊
看下來不知道緊張甚麼?公司也讓你請
總要有人交接你的工作,看起來也不是很難上手
公司在你育嬰期間不能資遣你也不能不讓你復職
應該善用這些權力
就是想請假育兒又想要佔著爽缺吧
等到要復職前再狀況
如果單位人少公司做人力調度我覺得還算合理,不然
大家都請育嬰那工作誰做
我們公司人多的單位給育嬰都是很大方也不會做人力
調度,但人少的單位育嬰就是會有調動的問題
有的公司是每個單位都有備援,有的是好幾個部門有
有些人少的單位工作性質落差大沒辦法備援
共同備援,或是比較簡單的工作讓資深的代
我們如果有人請育嬰,可能就找個intern分擔一點
其他成員多cover一些,但其他單位不能這樣
就是要提前先找個資淺人進來,但育嬰結束就回原職
所以完全不懂公司都沒刁難你在害怕啥
公司也是要做妳不在的準備啊 我覺得沒有不妥
單位調度不違反法,勞基法其實都寫得模糊
公司目前看起來沒有刁難,加上調派人力過來分擔妳
的工作對其他員工也蠻好的,友人公司同事有幼兒的
都轉為WFH,其餘都還是照常上班,但WFH的同事要顧
小孩難免工作效率下降,無法通電話、視訊(會被干
擾),只能回Mail,在現場的人也是忙翻天啊XD
都已經決定請育嬰假了,工作那些就別多想了
感覺公司很好,調離原職但都還是同性質也沒有換地
方,這樣也可以非自願離職嗎?
應該是自願離職吧
如果薪資和工作地有變動的話,可以非自願
都一樣的話,就只好請育嬰後再看,畢竟現在調動也無
力改變
只能說爽缺人人要
要復職的時候再討論吧,既然決定請了就先暫且放下
我自主管提出育嬰留停時,也被主管怎麼不乾脆離職
,要佔一個職缺
覺得是合理的人力調度而已
人力調度我覺得合理耶 公司也要運作吧
都提了,不就應該要有這種打算嗎?後悔也來不及呀
公司也是要運作調度人力啊
我同組同事請育嬰假,就被移到另一組,調了一個資深
的過來,因為一個蘿蔔一個坑,職位上一定要有人在,
也不可能請短期的,案子都是長期需要有人,只能說你
請假前就要考慮過是否會被取代或是調職了
小孩已經2歲多,又報了8月私幼,請半年是要幹嘛,
如果妳當時只是想請2個月相信主管忍一下而已
公司完全沒問題啊比較不懂你的問題是什麼
如果沒有影響薪資,調單位沒問題阿
而且這是請育嬰假一定會遇到的問題,現在才問會不會
太天真
對耶 八月就要上幼兒園 現在在保母托育 那請半年育
嬰假幹嘛啊?
妳要提之前就要考量到了,公司的人力調度看起來沒問
題,想留在原位子真的也要看人力夠不夠。
妳好天真,已經調單位就不容易調回去~除非在原單
位妳不可或缺的能力
你已經提了,公司為了要讓你休育嬰假這是合理的調動
,提之前都沒想到嗎?如果以工作為重的話,當初為什
麼要提育嬰假呢?既然已成定局,就好好陪小孩,等回
去上班再做工作的打算吧
新警察嗎
育嬰假本來就可以調單位,只保障一定有工作不保障
原工作
而且您說要嘛請兩個月...現在就六月了喔 現在提要請
兩個月到八月 這位太太您是完全沒有考慮到交接就想
放假了嗎?這樣人家調人來你部門補足人力有什麼問題
?您根本理虧吧?
抱歉按到噓 補推
推文實在太多誤導了吧…依性平法第3條第9款復職定義
為「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故留停期滿應回復「原職」,未經同意於法不應調動
單位。
又依勞動 3字第 0990130965 號函:「依據性別工作
平等法第 17 條,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
職,雇主自應以回復原職為原則,若得受僱者同意,可
調動受僱者,但應參照調動五原則相關規定辦理,以保
障受僱者之工作權」
當然以上是純論法,若勞資雙方能互相體諒與協商最好
,畢竟對許多中小企業來說要找短期職代確實不易。
之前查網路,育嬰假後,如公司沒有合適的職位還可
以合法資遣員工。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
看原文敘述,是育嬰假前就被調職了,這樣適用性平法
嗎?
應不適用,但還是要符合調動5原則
咦 原po不是說想現在開始請到8月嗎 所以應該是復職
後才調單位吧?
好像八月才會通過育嬰假返回職場時不調動單位
抱歉!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補充一下 我是口頭向主管提育嬰假之後 (還沒正式送簽呈申請) 過幾天被主管口頭告知說最近要讓我跟某同事互調 但她又提到,也有可能不會互調 而是直接把我調去那部門 因那部門很忙,需要人手 另外,我原本的職位是爽缺沒錯......XD 要被調去的部門很操、壓力大、常不準時下班 我怕之後復職上班,待不住而自己自願離職 這次利用二寶3歲前請假(第一次) 在公司將近十年,是第一次請育嬰假 因疫情關係,想說可能之後疫情不降溫的話 加上無法全國人民在近期打完疫苗 想說也有可能小孩會延後開學 或是保姆不收、或是讓小孩明年再讀幼幼班 畢竟請假不是馬上生效,因此才先跟主管口頭詢問
※ 編輯: KERY (101.9.240.60 臺灣), 06/05/2021 18:43:56我覺得應該是a大誤會,公司現在看起來是趁她開始請
假前先把她調職,這樣請假後一樣回"原職",就是那個
非爽缺的單位,這樣確實鑽漏洞,但沒違法
這就觀感問題,同事也知道你原本送保母接幼幼班,請
育嬰假不是那麼必要,可能也不是真的在育嬰(當然現
在又加上疫情有變數),妳要依法請假是妳權利,公司
就依法調值,不讓妳卡爽缺
感覺就不是甚麼好公司,那就請好請滿然後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