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汐止區建成路保母-判四個月
※ 引述《wendy0121 (hsuan)》之銘言:
: 大家好
: 108年曾在此版發文
: 我的寶寶被保母摔倒腦出血 並且開刀
: 日前已判決定讞
: 雖只判了4個月(得易科罰金
: 但我仍想再一次的提醒各位汐止的家長
: 據悉保母現在仍可接受托育
: 希望大家幫忙轉傳給汐止的家長
: 不要再有下一個遺憾的寶寶遇害!
: 托育地點位於汐止建成路社區
: (希望大家幫忙分享在汐止地區的家長!)
: 以下取自司法院判決書
: https://i.imgur.com/0Fn6GHr.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12566
2021/07/22 17:44
首次上稿16:54
更新時間17:44(新增判決理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年逾50的保母商佩瑜,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男嬰卻摔至床墊,害男嬰因頭部多次遭撞擊造成腦出血與癲癇症狀,並有發展遲緩的狀況,商女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審結,今判商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法官認為,商女並無男嬰母親指控的「故意動手毆打男嬰成傷」行為;不過,商女身為領有合格保母技術士證書的保母,對於全然仰仗她照顧的男嬰,卻未隨時注意支撐男嬰的頭、頸部,導致男嬰受傷,但考量沒有證據證明商女出於故意為之,或有殘忍、暴力等重大過失手段,以及與男嬰父母為未達成和解等情,依法判刑。
商女自前年5月1日起,以每月1.8萬元價格受一對夫妻之託,自每日上午7時30分至晚間6時30分,在自家照顧男嬰。但商女被控多次在家涉摔男嬰至床墊,前年5月21日傍晚,男嬰在商女家中突然翻白眼並失去意識,經送醫由醫師從男嬰腦中取出40毫升血塊,並有發展遲緩狀況須定期回診;男嬰父母提告後,商女被訴。
商女在士院審理期間否認涉嫌摔、丟男嬰或劇烈搖晃,她強調「我的柔軟度可以彎下去」,所以將男嬰放到床墊前,會將整個身體彎下去並把手貼地;她也說,男嬰母親在醫院偷錄音還辱罵她,還逼她下跪,害她精神崩潰需就醫。
商女的律師說,商女具有16年保母經驗,絕對不會在未固定男嬰頭部、身體,又距離床墊有相當距離情況下,放下男嬰;另商女照顧男嬰時數共264小時,比起男嬰家人照顧時間少了2倍,傷勢如何認定由商女造成?因此聲請調查男嬰病例與所有就醫紀錄。
男嬰母親庭後表示,商女於案發當天曾在醫院道歉,且手中握有錄音檔與LINE訊息,可證明商女承認每天摔兒子1至2次,出庭卻否認;男嬰父親也說,商女在法庭內只是在背律師教她的辯詞,不符合保母職業倫理道德,「案件結束後一定要撤銷商女保母證照」。
看法院的判決
他沒有虐童 所以...沒辦法撤銷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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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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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攝影機真的很重要
所以我找有即時監看系統的托嬰中心,
我怎麼印象中動手的是她老公?
刑事10天上訴期,被告沒上訴檢察官沒上訴就定讞拉
上訴必須要有新的事證,不是喊就能收…
要有新事證,法院採信才能上訴
這樣還可以16年的保母經驗!?很恐怖
商佩瑜 這姓還蠻特別的
不是還沒定讞就代表保母沒錯吧?四個月太輕了,支
持原po上訴
原po又沒有說沒定讞代表保母沒錯
唉,這樣還沒有撤銷證照,還可以易科罰金...
政府真的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