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請問有關流感疫苗兩劑間隔問題
想請教有關嬰幼兒流感疫苗兩劑間隔的問題,
所在地是在宜蘭縣,
寶寶第一劑施打時間為11/18,
今日(12/17)帶去施打第二劑,卻被診所櫃台拒絕。
但寶寶手冊內的說明是兩劑間隔4周,
而診所櫃台卻堅持一定要滿一個月(即12/18)才能施打,
還表示這是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規定的。
雖然明天再帶去也不是不行,但畢竟今天也是冒著雨特地過去的,
而且實在不明白為何會有這樣的時間落差?
因為中間試著說明手冊上載明四周等規定,所以櫃台人員也許覺得很盧吧!
還被擺臉色一副父母搞不清楚狀況的樣子...
所以想請教大家有遇過這種狀況嗎?
如果這樣是不符合規定的應該可以如何反映?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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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給該診所區衛生所,一切都是衛生所的要求
診所會這麼硬一定是被衛生所搞過
我遇過醫生說要隔一個月而非四週,是怕申報被刁難
如果是同一家診所 應該上面會註記第二劑的時間要求
一定是只能比這天打晚,不能提早...
第一劑打完沒有在手冊壓第二劑的時間嗎?
之前也碰過,醫生明白告知可以延後不能提早哦
醫生開回診是四周,我們按醫生開的時間回去沒問題
就算提前一天也不行 只能延後 無法提前 預防針都是
這樣
你當初打的時候醫生沒開單子告訴你回診時間嗎
反正宜蘭接下來天天都下雨 不管怎樣還是得冒雨去啦
可能有版友沒看清楚我的表達,的確診所有壓時間(第
一劑是11/18第二劑是12/18),但明天是週六診所休息
,我原本以為診所這樣壓時間只是為了方便,這樣便不
用看著月曆去數第四週時間。心想既然手冊上是清楚載
明間隔四週,而確實也滿了,並沒有提早一天去,應該
是沒問題的。所以只是想釐清,既然疾管局規定和寶寶
手冊間隔時間都是四週,而去的時間也已滿四週,為何
地方政府會有一個凌駕於中央的規定而已。宜蘭很會下
雨沒錯,但明明是符合規定的,我可以不用被懲罰跑兩
趟吧?謝謝一樓版友的建議,我會去向當地衛生局衛生
所反映此時間落差的不合理~
我們也是第二劑沒有我們常看的醫師,就順延往後幾
天
但四週和ㄧ個月確實不同,應可反應給相關單位
我們打預防針的診所都一定是只能比壓得時間往後,提
前都會被拒絕,會這樣規定可能怕AB診所打的時間太密
集或怎樣吧,而且你這次的掛號也不一定知道上次蓋章
的醫生和跟診護理師怎麼講的,他形式上檢查就是先退
你再說
https://reurl.cc/aN2MYG 我查衛服部的資料也是說要
相隔1個月耶(第3頁第1個Q)
就只是不知變通而已 四週18天但一個月31天 政府一
堆衛教文件有的寫四週有的寫一個月 根本沒差吧
對了 我自己也是剛好滿四週那天帶去打的 醫生看了
一下 說有滿四週沒關係 就讓我們打了
*28天
只能延後不能提早
感覺很多人沒看清楚,四週是28天,覺得你沒有問題,
是診所不知變通~
地方政府本來就能夠有一些決定權,CDC規定四週以
上,宜蘭衛生局決定隔一個月也是在四週以上的範圍
,CDC並沒有說滿四週一定能打,而且那麼小的事還
要上來反應...
手冊壓18號就18號吧,只差一天沒必要為難診所吧,
下次可以先打電話問
如果樓上覺得這只是小事不用來問可以不用回應,您沒
意義的發文也挺多
是指b大
因為健保系統有卡關啊,講幾號就是幾號不能提前,
都打流感了之前應該至少打了6個月預防針了啊,施打
單位不是都會說?
如果提早打,會被衛生所警告,而且規定就是這樣,只
能延後打不能提前,一天也不行,我在桃園執業過,也
是一樣的規定
健保制度的問題吧,院所去跟健保署反應這些也沒有
用,只會被檢討被核刪,所以院所也只能求自保
這個跟健保無關。一定是當地衛生所要求的啦
我們10/31醫院打第一劑,看診當下,醫院直接預約第
二劑是11/28,所以是4週,不是一個月
診所已經寫日期給妳了,就照時間過去~如果妳想提早
不妨打電話先問一下診所,就不會白跑一趟了,現在電
話很方便
我們今天也是滿六個月才能打疫苗,昨天有先打電話
問過,提早一天也不能打!
滿六個月才能打流感,但是還沒滿之前爸媽可以先打
呃樓上兩位搞錯問題了吧
其實一樓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是有些衛生局的官僚難搞
如果診所28天就打雖然符合規定卻會被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