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育嬰假需配偶在職證明嗎?
如題
有看到勞動部網站Q&A說明如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規定自111年1月18日起已刪除,自該日起,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
還是有疑問是父母雙方現在都可領育嬰津貼,但本人想請育嬰, 但若
配偶目前是無工作的一方,確定可以請嗎?擔心公司又刁難要配偶的在職證明...請各位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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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沒聽過這種要求耶,你同事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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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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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法規還沒改 公司就表示一定要配偶的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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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想問法規改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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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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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也是要配偶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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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司目前規則也改成配偶不需提供在職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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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工商時報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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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且已經開始施行了,故已經不需要配偶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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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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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二月請育嬰假,公司也有要求我必須提先生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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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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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開始請 公司沒給我要配偶的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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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跟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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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拜開始請,公司說不需要先生的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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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申請育嬰假時,的確有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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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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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配偶在職證明,今年2月初剛申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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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開始請,不用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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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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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新法規生效,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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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公司,現在法條過了就是不用,強迫附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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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自己送,申請書上請公司蓋章、填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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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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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先生剛請好是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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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問時是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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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是沒有要求提供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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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朋友的公司也一樣,不用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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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