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聯盟說明 (曾傳昇事件)
https://i.imgur.com/tsS0JhW.png
聯盟說明:
針對味全龍球團曾姓球員涉及德州撲克賭博案,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聯盟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款 1 至10萬元、禁賽 1 至10場。如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最重得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球團涉及聯盟球賽賭博,處球團罰款 1 億元。」
聯盟強調,曾員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規章處以最重之處分,並建議球團內部從重論處,持續強化選手生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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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管理,以後只能去湯姆熊玩
最重就是罰10萬禁10場
打個牌而已 搞這麼大
跟之前酒駕一樣 最重10場 10萬?
要刀了嗎
其實也滿輕的
聯盟禁賽十場,看球團要不要加碼
打牌下個注而已 對啊
將依照規章處以最重之處分,並建議球團內部從重論處
有耶聯盟 ptt規章都翻得比你們快= =
味全該開除了
禁賽而已別怕 繼續玩 好玩
好了啦 要洗幾篇 夠了沒?
要不要刀就看球團要不要加碼
然後看球團摟
我是覺得沒必要永不錄用,但至少該禁賽個5、60場吧…
球團別護了 開除了 聯盟都跟你講從重論處了
所以直接開除 會違法嗎
規章就那樣,除非修改規章,不然只能看球團要不要從嚴處理
隔壁棚2020年的案例 供參
這咖禁不禁賽 是有差逆
88
以nice的實力直接開掉還比較省事
聯盟最重就只能罰到那麼重,只能交給球團處理
沒必要護了吧,反正年底或明年也是丟
跟板模一樣阿給離隊證明 有球隊要用會祝福你
有夠鬆,不痛不癢的罰則,跟交通違規罰金一樣可笑
看球團要不要做個場面罷了
禁賽5-60場=開除他了 那要吃一軍名額
你自己味全這塊牌當年就被賭博搞過的 還保這種咖幹嘛?
10場
聯盟酒駕也沒規定直接開除,主要看球團內規
一億喔
聯盟最重是罰款10萬跟禁賽10場
這是聯盟規定,球團內規要更重就看他們合約了
大概就是協議離隊這條路
看球團內規(X) 看社會風向(O)
默契封殺啦
聯盟就是照規章處理 後面就看球團怎麼處置
穩了 禁賽而已 耐斯
保這種咖就是搞臭聯盟跟你味全的形象
以後跟合法跟團湯姆熊 嘻嘻
他也上不了一軍 禁賽好像真的沒差
禁賽而已 沒事 下庄了
球團規定早就該開除 結果還在拔草看風向
傷害球團 不開除說不過去
https://i.imgur.com/fdk2N9N.png 球團想開鍘的話,制式
黃勇傳這種一輪都下去了 曾傳昇這種味全還想保喔?
合約是有這條可用,就看球團囉
現在就是拿起訴書跟經紀公司終止合約吧
理論上球員禁賽要吃一軍名額吧 理論上…
黃勇傳甚至連被起訴都沒有
犯賭博罪了 可以名正言順開除了
他只是財務規劃不理想而已
如果球團不開除 那就是自己拿賭博標籤貼在味全牌子上讓人
應該是不會開除拉XD
不開除往後出賽推文就是 性感內野手在線發牌
還沒到有債務糾紛都還有教化可能 油龍千萬不要被鄉民裹脅
以後就跟賭掛勾了 不忍
說閒話 老董不要求形象也沒差啦 就不要怪媒體球迷開酸囉
開掉+1,就不要去,連擦邊球都不要碰,中職發生假球
那麼多次,還偏偏要去灰色地帶的場所,這本來就該開
掉
10萬10場 不就跟之前酒駕未改一樣 現在早通膨了 剛好
改一改啦 黃賭毒就最容易被拉去做壞事的
味全真那麼缺人 不如請黑白兩道搜尋找勇傳回來打 WWW
該開了
老闆花十幾億漂白結果球團要保他? OK啦
希望開除,在球隊越來越不重要,場外還出事,留著幹嘛
賭博就是中職大忌
不開除,以後味全就要變成中職的反派擔當了,出賽必被噓
龍完全不缺SS
板模黃金二遊
本來就是開掉 這哪要問
要保這個已經在職業邊緣的賭博仔 不如去把黃勇傳簽
回來
黃勇傳被開不是財務規劃不理想,是練球未到
版模工還只是借錢亂花過生活 賭嚴重多了
照規矩說黃就自己白目,統一開他最大理由是他不配合也不歸
隊
照規章就是10場10萬而已啊
今天就算換其他有實力的也是開掉啦 你都賭博罪起訴了
油龍如果鐵了心要保賭博咖 還是可以留
早就已經沒位置…..
丟了吧 職棒好不容易變好 不容許這種人
沒開掉就是每次都推賭博球團
統一明明要保阿 自己曠職神仙難救
就算是那些賭博被抓但沒入罪的都很嚴重了 何況你有罪起訴
丟了吧~ 他之後上場打球就是毛毛的 賭博很容易扯上假球
一月的事,現在才爆,上個月還在二軍出賽,笑死
10W+10場..結束這個回合
賭博的到底是在保三小,直接發新聞稿請他滾了啦
不會被丟啦,吳昇桓賭成這樣也只是禁賽而已
講真的 黃勇傳的情況都比這咖好
禁賽 1 至10場
板模原本統一想留,但他老兄連人都找不到
這樣球場上一堆怪怪的行為 就不要怪人聯想了
禁賽是以一軍登錄場次算喔 沒在禁二軍的
照規章10萬+10場,然後球丟給味全XD
聯盟就照規章禁賽而已 生殺大權基本上還是看球團 但涉賭這
種大條的 以中職球團的態度大概也會把輿論考慮進去
聯盟建議球隊從重處理,如果覺得太輕那就是球隊問題了
黃勇傳統一沒想開他,是他自己搞人間蒸發球團不得不
公開逼他出來
板模工只是欠錢跟曠職 他老兄都被起訴了
耐斯
德撲是賭博?不要反智了
從輕的話加上中職失誤又多 想逼球迷PTSD爆發逆
還是味全打算利用耐斯哥當箭靶趁機把黃勇傳簽回來?
?
薩哭拉你說的好像也可以捏,來個浪子回頭情節
少在那邊跳德撲啦 今天就是他賭博罪起訴
德撲是個遊戲 但他去玩的規則是賭博
我去酒店聽妹唱歌喝酒合法 但帶妹給錢做S被抓叫性交易
我絕對願意相信曾在場上是認真打球的
但以後出現這種Play怎麼辦?
你要球迷怎麼想?
這樣你懂不懂?
照慣例是被起訴永不錄用...一般人相聚玩牌怡情養性怕老
人痴
呆 職業球員如牌局聚x屬實 唯只天條 cool了..
我猜掰了
殺雞警猴味濃 中職禁不起再一次假球案
球團應該加碼 20場 20萬
說不用開除的是不是沒經歷過黑暗期
唯一支持開除
順勢去簽勇傳 這招不錯
台棒、台籃一家親
建議開掉
支持開除
不開除以後我就整天說味全龍有個賭博罪起訴的再打球 對阿
好不容易大巨蛋榮景 真的要小心警惕阿
聯盟只能做他該做的 剩下是味全要決定
以前假球案不到千人的球賽 真的慘
所以就是罰十萬禁十場 球丟到味全龍看要不要留摟
去賭場玩德撲說不是賭博 你講給誰聽?
滾去搬磚做模板啦 不珍惜機會就下去
聯盟最多只能處理到罰十萬禁十場 味全才該硬起來了別護了
禁賽10場
這事可大可小,從口頭告誡到開除永不錄用,就看聯盟跟球隊
怎麼處理
對了,今天看維基百科,中職好像已經發生5次簽賭假球案了
喔。
最重也只禁10場
一定開除的,賭博對職棒的傷害誰不清楚
不開除以後有油龍的比賽也懶得進場了
起訴不難
實力來看板模比這咖值得留
罰真輕 科科
請改一下規定 最重才10場是怎樣
中職從墳墓爬到如今榮景 珍惜一下會死嗎
味全的聲明已經有避重就輕的嫌疑了 如果真的要保他 那可
能就整隊名聲一起賠下去吧
他的重要性有禁沒禁 甚至開除都根本無所謂
照這看來不用開除也可以?
怪聯盟不如怪領隊會議 自己不改罰則 跟酒駕一樣輿論罵
了才想到要動
現在一堆球員沒經歷中職黑暗期你怎麼以為他們會珍惜?!
本來老闆更生人名聲就差了 故意沿用味全名稱來洗 結果這
下變成…?
味全這種讓他持續上場處理方式 板模真的待錯隊了
只有開除一個選擇
一月的事情你不早點懲處 弄到現在新聞出來 又讓看中職的人
被老人虧 什麼「你看你看」「早就跟你說了」有夠哭的 無言
聯盟規章只是最低罰則 球團才是最終下決定的 統一可以斬
斷地下錢莊借貸的 這個還是確定非法賭博起訴的
好不容易明星賽拉了一波 懷舊粉也開始回籠 結果搞這齣 不
就正中痛點?
規章最重看起來就罰10萬並禁賽10場捏 就不知道龍隊內規是
不是會再併罰更嚴重的處分
聯盟就是拿自己的劍砍最大力了 後面多那一句從重就是要
球團自己讀懂空氣
除了簽賭假球案 還有球員因為不想打假球反被黑法官污陷
調查局當時其實知道 但為了釣長線挖其他更多黑幕 放給黑
法官弄清白的球員搞到被除名
還有一點 不要懷疑台媒製造功力 標題又來個 中職 賭 ?
這季禁賽,看表現決定要不要釋出
後來還他們清白 但領隊會議有一隊領隊堅持不讓他們回來
影響聯盟形象就是從重處理吧 好不容易有點起色了 別再被這
種二流爛咖搞事害到
職棒生涯就這樣沒了
不用媒體啦 味全不砍 我以後就是天天說味全放任賭博罪起
訴的球員在場上逍遙喔^.<
涉及與球賽相關才會開除,中職聯盟你要不要看美國大聯
盟是怎麼處理這種事的啊
味全老闆自己都更生人了 名聲只會更黑
會被開除大概是球場表現不佳 這都關聯的
中職情況不一樣 不從嚴處理誰還有信心不會再發生一次?真
的會動搖根基
統一其實也是用逾期未歸這條處理板模 但內容一看大家心知
肚明是怎麼回事
油龍要變化骨龍了嗎?
不開鍘有屌用
有MLB看為什麼要看一堆假球前科的中職 嘻嘻
台籃去年才剛發生過,現在又傳涉賭,有風聲還不大刀下去
新聞報出來才發聲明ZZ
大聯盟不是賭棒球也是禁賽而已
跟中職一樣啊
最后開除決定權 是在紅龍球團手上 ...
黃勇傳是自己曠職啊 不然現在也還在打
是不是大家都不知道無罪推定原則阿==
油龍不開除會被笑一輩子
現在只是先起訴而已 怎麼還有人可以一直扯到假球去
10場吧 內規再多個幾場
最重就是禁賽十場罰金十萬
禁賽罰金是聯盟的懲處,球隊可另依內規開除像板模工
先罰油龍一個億吧
不排除改打MLB證明清白
要拜了,可有可無的球員還不自愛
聯盟敢開出船身,不就打臉我丁特哥
味全龍真的很誇張
球員能玩手機賭博遊戲嗎
現在賭牌 以後賭球
覺得無所謂的人 沒看過真季後賽 地檢鼠隊上場吧
乖乖去玩夾娃娃機吧
油龍不意外
賭個撲克牌直接滑坡到假賽到底是三小
黃勇傳是曠職 那間公司會讓員工無故曠職好幾天
大老二可以玩嗎
這種的哪天輸大了很可能就會被收買 把球迷當塑膠
賭博還能護航 笑死
龍
爆
[情報] PLG/賽事懲處公告【 賽事懲處公告 】 新北國王球員季外違反聯盟規章 楊敬敏禁賽15場、戴維斯禁賽20場及罰款新台幣35萬元21
Re: [問題] 有關中職規章"永不錄用"條款..先承認前一篇的推文錯誤, 聯盟有針對隨隊人員參與鬥毆做出處分, 不是跟球迷一樣可以處終身禁賽。 這次判罰應該會用"附錄"中的"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的"第17條"(聯盟規章第80頁) 球團隊職員在比賽進行中,若有對對方隊職員言語侮辱、惡言惡語、粗暴動作等不正行為13
[討論] T1規章中鬥毆的處分條例根據T1規章 第十六條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行為準則中 三.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吸毒、重大違紀經司法機關認定或其他影 ? 聯盟形象之不當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形象之不當言論,經查證屬實者,視情 節輕重? 罰款最高一百萬元或處或併處公益服務或禁賽至多 30 場 場上集體鬥毆應該適用這條吧?7
[閒聊] [WIT] 六月份文生大叔信箱 2020週記之24[WIT] 六月份文生大叔信箱 2020週記之24 中華職棒真的申請企業紓困嗎?統一7-ELEVEn獅這支球隊到底該怎麼辦?陳鏞基為什麼要 被罰十萬? 盡量簡單,努力不囉嗦,WIT就是每個星期的What I Think,但這是六月份的文生大叔信7
Re: [討論] 姜正浩應該可以來中職吧之前就有報導了, 中職規章第17章「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第94條【不正行為】,「外國籍隊職員曾凡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棒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盟查證屬實,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 洋將只要犯罪、重大違紀等就永不錄用。 所以應該是沒辦法啦。7
Re: [討論] 職棒違規懲處的準則KBO聯盟規章 (譯自KBO官網) 第151條 [品位損害行為] 選手、監督、教練、球團任職人員或裁判委員因麻醉藥品犯罪、兵役舞弊 、種族歧視、暴力、性犯罪、飲酒駕駛(酒駕) 、賭博、服用興奮劑 等比賽外之品位損害行為,造成社會公眾質疑時,總裁將依照下述表格中所列施予失格處分、職務中止、參加活動中止、出場停止、賦課制裁金或警告處分等相關之制裁。 <對品位損害行爲相關之制裁規定> 賭博(非法網絡賭博及一般賭博等)7
Re: [情報] T1聯盟公告我們來看一下規章吼 第十六條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行為準則 三.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吸毒、重大違紀經司法機關認定或其他影 響聯盟形象之不當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形象之不當言論,經查證屬實者,視情 節輕重處罰款最高一百萬元或處或併處公益服務或禁賽至多 30 場。 四.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涉及與本聯盟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經司法機關確認定罪,除司法 裁罰外, 聯盟有權視情節輕重處該不正當行為之隊職員罰款最高一千萬元,並得併處 最重永不得參與聯盟工作及比賽。曾涉及賭博行為並定罪之聯盟及球團隊職員則永不 得進入本聯盟賽事舉辦之球場。 閻總被判不得進場,然後看起來沒罰錢,看起來是 16-3 跟 16-4 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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