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玩合法撲克又沒犯法 為什麼要懲處?
人類社會的規範會在不同的情境下產生差異
就像性交易在有紅燈區的國家並不違法
而有些國家則因為其文化背景,女性連露個臉都可能被拖去打死。
今天如果台灣的職棒從來沒有發生簽賭打放水球,那也許球員在休息時間去玩玩合法的
撲克遊戲,也無傷大雅。
可是問題來了,台灣職棒偏偏前前後後好幾次發生打假球的事件,在這樣的情境背景下
整個社會對於職棒球員的行為道德標準,就會被拉的超級高。
同樣的行為在這個社會背景下,你行為就算合法,在社會很高的道德期待上仍然過不了
關,如果是這樣,那就一開始就不要去做這些事情。
不然說真的,要買通球員打假球,可以有很多種方法,只要球員扛不住誘惑,不會只有
什麼金錢收買或性招待,不會只有涉入賭博,但因為之前的放水球事件皆多因賭博而起
,大家光是聽到賭博就起肚爛,那你還照樣去玩,那即便司法不處罰,道德上被譴責是
一定的,球員如果真的要怨這個社會這麼嚴格,那就去怨當初那些受不住誘惑撩下去的
學長們吧。
但我個人認為球團或者聯盟這邊,仍然可以趁機會對此做一個比較清楚的規定跟標準,
畢竟球員真的沒有犯法、也跟打假球無關,那可能就是禁賽或減薪之類的,把「違背
道德的行為」跟「違法行為」做一個有輕有重的處罰區分,我認為這是一個可行的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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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 1130806
推 把規則跟標準訂下來
真的需要規範一下,不然現在這樣根本是靠印象派。
不然現在這樣都是印象/公關處置 沒完沒了
德撲是乾淨的競技運動 運動何苦為難運動
雙龍是很衰小 母集團形象不好 必須開刀
推清楚的規定跟標準更重要...不然弄的草木皆兵
很難耶 像以前有默契看起訴 09年那次公布不起訴書要怎麼講
就是該好好地做出這些規範,之前那幾次我覺得很糟糕的就是大家只是一味地「喔X!打假 球該死」可是球團跟聯盟就是沒有好好地全盤去想要怎麼規範球員的行為,才會到今天還 有這個問題,那既然問題都發生了,就盡早解決啊。
不然你像邦邦 曾峻岳的事情直接裝死 也沒人提XD
有人覺得德撲會館合法啊沒問題,有人覺得有爭議不行,
那就要規範好。
像統一突然開除人 後續大多其他球隊都不敢收算留棒球後路
你要怎麼算 又有像辜辜這種五虎將 少主還要找檢調認證沒事
德撲可以玩成數學遊戲也可以是爛賭徒
既然是合法的為什麼不行當休閒活動
這要處罰嗎
我看起來長的像蔡其昌還是其他球團高層嗎?
KTV可以健康唱歌也可以充滿傳播妹XD
把行為問題輕重標準訂出來,實際上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法律最忌諱就是訂得很模糊 適用跟不適用流於人治,而人也不可能只靠自我約束都不犯錯,只是犯錯之後大家要檢 討怎麼改進,我覺得球團跟聯盟這麼做,一方面對球員來說才公平、一方面也才能保障 這個運動環境保持健康。
※ 編輯: darkofpolo (36.238.72.21 臺灣), 08/06/2024 22:14:34「大家光是聽到賭博就起肚爛」這個大家能代表大家?
你可以打電話去跟蔡其昌講。
這麼喜歡高道德乾脆跟學生一樣 網咖冰屋ktv撞球保齡
球間都不准去
終於有人發現在打模糊仗了,既然覺得場所有問題那應該把有
問題的場所寫明白,不是看風向決定什麼場所有爭議
你不規範,我覺得我們也沒臉指責球員啊,他也沒犯法我
也不知道味全的內規
推 少數幾個正常的推文
大部分會有例稿 只要有影響形象 基本上球團站得住腳
今天郭張被球隊禁賽是因為進入「爭議場所」,不是打德
撲...
所以我才覺得邦邦也該發表一下阿
那個爭議場所球團怎麼知道那是爭議場所?是看了ptt才知道
啊~原來他們去了不能去的地方,還是隊規裡面就寫了禁止出
入桌遊店呢?
一切由球團裁定 聯盟也不出面
有人帶風向把德撲扯進來阿,鄉長德撲賭重訓怎麼了嗎?
結果就是 網友說了算
都領那麼高的薪水了 有一大半是要顧慮球團的臉好嗎 純打
棒球頂多給你5萬差不多 台灣球團可是上億上億在虧的 還在
那邊爭合法不合法就是天兵
沒違法就不關聯盟的事
聯盟單純依法行事
一個健康有制度的組織,不會只是單純依法行事,這個社會上每個產業對於內部的工作者 的要求,也一定不一樣,相對的才會在不同職場有很多工作守則出現。 國家的法律規定只是一種原則性的規定,不管是商業或非商業組織,還是要有自己內部的 行事準則。
※ 編輯: darkofpolo (36.238.72.21 臺灣), 08/06/2024 22:15:29簡單 叫道德迷起草一份表 沒有說可以的地方就是不行
其他方面要看各球隊內規
推
每個球隊的尺度不一樣吧,而且禁賽這類懲處 ,到底是由球隊
規定還是聯盟規定??
參考法律優位原則: 國家法律規定是原則→聯盟就更細的東西立下規定框架→球隊在聯盟規定內作嚴格或寬鬆 或者乾脆跟聯盟一致。
※ 編輯: darkofpolo (36.238.72.21 臺灣), 08/06/2024 22:17:41球團是球員的老板,老板來規定內規不是很合理嗎
龍這兩次算是給了一點標準了,聯盟跟球團也趁此整理整理
相關規定
聯盟早就明確規定賭博、酒駕、假球這些罰則
其他的球隊自由心證
合理 就是有假球案才造成中職現在這麼高標準 反觀
台籃各種鳥事樣樣來
會放水的跟打德撲差很多吧,你如果說他詐賭可能還連得上,會
缺錢?那這兩天有買台股的要不要先禁賽
護航的都不敢回答,玩德撲為什麼不能像阿富鄉長球員休
息室玩,賭體能重訓就好,德撲是有規定一定要去爭議場
所才能玩嗎?
既然球員去爭議場所都辯稱沒有涉入金錢,那為什麼不跟
條理清楚 推一個
安全的隊友玩,用安全的方式玩就好了
賭博本來就形象不佳,全世界都一樣,即便合法的亦然,也不
見得跟中職歷史有關。但有個問題是,競技比賽跟博弈遊戲要
如何區分,如果我今天說我是打德州撲克或麻將比賽的競技選
沒要護航,聯盟規章寫了賭博不行,我贊成開除或禁賽,不爽的
是賭博=放水,這跟喝酒=酒駕有什麼差別
手,聽起來就很陽光;但我今天說我去賭德撲或麻將,聽起來
就不是很健康。可是這兩者搞不好差不多或至少界線不明顯,
該如何界定呢?
所以其實可以趁這次機會球團跟聯盟大家好好把「輕重」訂出來。
去這些場所真的不賭錢 只休閒的嗎
我沒去過 有去過的可以說說看嗎
人家是繳報名費打比賽,法院認證合法,然後你只會認為
這樣就是賭賭賭 xdddd
球團沒有調查權,只能用高標準來要求,當年黑象事件就是
莊宏亮請兄弟球員去汽車旅館開始的,洪瑞河向檢調檢舉查
了快2年才爆出來
台灣有性專區的法律,卻沒地方政府敢設立性專區,由此可
見台灣多麼的假道學。
美其名競技 實際上還是賭博 只是可以賴皮說是賭籌碼
嘻嘻
所以這些場所就是提供場地 賺報名費這樣嗎
真要問我的話,我會認為要立相關規定的原則,要先考慮你立法的目標是什麼? 是賭博嗎?其實不是,是詐欺,去看過去放水案各個最後遭到判刑的黑人,主要罪名都是 詐欺。 聯盟真正要防堵的是詐欺,在中華職棒裡面就是打假球,所以以處罰打假球為核心,除名 處分就是對應真的有打假球的。 次重的處罰,例如禁賽3年(這個就看怎麼去衡量到底要禁多久),可能是有收錢但沒打假 球的,這是「有高度風險打假球」;再次一點的,你跟著組頭去酒店,但你沒有打假球, 那就是再輕一點的處罰;更次一點的,你一個人上非法賭場,那就更輕;你去合法賭場, 再輕.....以「跟打假球產生關聯的風險」作為立法衡量的準則,就能相對比較好訂出 清楚的規定了。
※ 編輯: darkofpolo (36.238.72.21 臺灣), 08/06/2024 22:36:26最近路上有一些麻將館是不是也是這樣
台灣就是假道學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真的問你標準在那他又
說是道德標準
那些去的人只是想享受跟不同人打牌的樂趣嗎
推,被禁賽是因為「爭議場所」
所以啊 何謂爭議場所 這種東西 就白紙黑字定好
不然就乾脆用 「影響企業形象」這一條算了
原PO你有一點誤解了
「聯盟」這角色本身就是要依法行事
若沒有一個強制性的準則,各球團+聯盟在執行上就會有
所疑慮
舉個簡單例子:
曾傳昇在確認起訴前,聯盟就先把他禁賽,最後要是沒被
起訴,那禁賽薪水誰要付?球團要不要反告聯盟剝奪工作
權?
後面再補償,或者設立其他的補償機制啊,台灣有冤獄賠償法這種東西可以借鑑。 我並沒有說不依法,而是在原有的法律上再更細的規定,因為聯盟不是只有向法律負 責,它也要向球迷負責,台灣的球迷容忍度就是比較低,挑戰或者改變球迷的道德要 求,不是聯盟要做的事情。 你舉的例子,反面來說,曾在確認起訴之前,如果聯盟讓他繼續上場打球,球迷萬一不爽 不進場看球、一堆人退票,損失怎麼辦? 所以這時候球員工會不是擺飾啊....要怎麼處置就是大家去協商
那是聯盟跟味全的規定,跟法律判決沒有關係
你要是不認同聯盟的規定,那當初可以不用選秀加盟
只是不符合賭博罪而已,娛樂城也不算賭博但其實大家心知肚
明,運彩協進會都攻佔大巨蛋了
推 黑歷史到現在都還在影響整個中職 進職棒的球員都還要
繳防賭基金 球員真的要有自知之明
所以「起訴」就是目前聯盟的共識
但球隊內部有自己的天條
「社會觀感不佳」、「影響球團形象」、「出入爭議場所
」這些抽象理由等...
球團要用什麼理由處理球員都行
畢竟與球員簽約的是球團
付錢的也是球團
聯盟管不著
@finalzerd 聯盟規定就是看法律判決
合法立案的場所耶
推把規則訂清楚 除了球員才能知道明確的標準之外 之後
處罰有依據才不會該
建議找專業人士研究一下法院實務判決 畫出明確的紅線
林志祥也只是搞女人傳誹聞 還不是依照球隊內規無限期停賽
看來各球團規則不就是不要影響球團形象
先叫記者不要報的那麼聳動 球迷不要那麼大反應 形象問題OK
而且形象這東西會隨著球員實力越強犯錯容許度越高
9樓邦邦沒裝死吧 這麼急喔
推這篇
完全推這篇,工會、球團、聯盟還是要有一個共識跟規定,什
麼是爭議場所,什麼能碰什麼不能碰,能碰的標準是什麼,也許
現在訂定的不夠精準,但本來就是隨著時間推移,新興產業的發
展,要趁某些時機去修訂規則。這樣才是有助於聯盟的進步跟
成熟
問就是之前的前輩害他們少一項娛樂
大推這篇文章,理性有邏輯,讚!
推這篇 完全說到重點
一打五次假球的聯盟竟然還有球迷在那邊說又不是聖人
推這篇 很多人搞不清楚政策都是有它歷史脈絡 政治人文
社會經濟相關 藉由這件事提升一些人文素養是不錯
就觀感問題
我支持高標準去處理 職棒真的不能再被搞到!
爆
首Po去玩玩合法得德州撲克也不行? 又沒犯法 還要下放二軍和罰款 所以打麻將是不是也不行? 應該以犯不犯法為基準吧? 還是球團有明文規定不能打德州撲克46
: 根據我常在靠德州撲克賺外快的朋友說 德撲 在台灣是絕對合法 只要不打現金桌 那種錦標賽的一切合法 當然用籌碼私下換錢就是非法27
: 最近在吵德州撲克我就印象中中職之前就有人在玩回去翻以前看過的影片54
身為公眾人物有太多是合法但是不該做的事情... 林香抽菸也合法,但是對她的事業造成多大的傷害? 更別說球員出入有爭議的場所傷害的不只他個人而是球隊甚至聯盟 球隊聯盟有內規,你領人家薪水就是要遵守 保全值勤的時候睡覺也合法呀...但是公司規定你不能睡呀10
賭博罪的存廢 刑法上本來就很多討論 刑法用詞是保護法益 不過太文謅謅了 簡單來說 禁賭(賭博是犯罪)的好處有這些 1.維護社會善良風俗44
看到大家都說那是合法的場所, 我就說一個連吃飯都不去的, 剛剛去查了,獅版的文章還在, 標題是「潘威倫的一個小故事」, 內容大概說是泰山約朋友吃飯,49
很多人沒玩過德州 德州是需要花大量時間跟精力的 一打就是好幾個小時起跳 是起跳 先不說場所有沒有爭議的問題1
打LoL 世界大賽贏了會有獎金?可以 打麻將比賽贏了會有獎金?可以 打橋牌比賽贏了會有獎金?可以 打德撲比賽贏了會有獎金?不行,灰色地帶 很奇怪吧?1
你是對的,人們只要帶著一顆善良的心,無論別人帶著什麼心態做什麼事 就不會做錯了對吧!大多數的人拿來賭博,可是我是帶著善良正直的心, 我是在純動腦袋,就沒錯了呀~對吧 就算是去酒店也是合法的,就帶著善良的心,去飲酒聊天,那也沒什麼呀 所以說,我絕對相信那些球員只是要去動頭腦,休閒一下,完全的沒有任何X
我強烈建議德撲協會不能退縮 直接入主中華職棒 挑戰中職道德最低限 球團名稱也幫忙想好了 就叫《德撲牛仔》
爆
[討論] 中職球員到底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剛剛在隔壁看到有其他球員被拍到也在玩德州撲克 我記得耐斯哥事件剛爆發的時候就有人在fb po過了 結果推文風向很亂 有人說協會是合法的就沒事 也有人說只要是玩就不行 各種亂R43
Re: [討論] 中職球員到底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都民國幾年了,還在用傳統心態在道德綁架球員跟聯盟 德州撲克比賽是合法競技早就已經被世界承認 多家合法協會在台灣開大門走大路 也引進世界一流比賽在台灣舉辦 每年WSOP主賽事都不乏許多好萊塢或職業運動明星共襄盛舉,他們都是在賭博嗎?44
Re: [討論] 中職球員到底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所謂的德州撲克 不管任何形式的場地就是賭博 只是有些場地鑽法律漏洞 遊走灰色地帶 所以"賭博罪"不成立而已47
[討論] 中職就是要最高道德標準先說明本人也是德州玩家 也去協會打過現場錦標賽 最高法院也說過錦標賽形式不是賭博 回到今天這個事件 我認為就算是去合法協會好了13
[討論] 職棒球員可以嫖妓嗎?如題,今天兩個味全龍球員因為玩德州撲克 被懲處,雖然沒有犯法,但社會觀感還是不 佳,那職棒球員如果去合法的地方嫖妓一樣 會被懲處嗎? --28
道德標準德噗:不行 有可能是非法賭博的 要打牌就不要打職棒 麻將:也有可能是非法賭博 要打麻將就不要打職棒 大老二:也有可能是非法賭博 要打大老二就不要打職棒 喝酒:喝酒就可能會酒駕 要喝酒就不要打職棒 是這樣嗎?10
Re: [討論] 中職就是要最高道德標準我也是經歷過職棒黑暗期的德州玩家 能理解老球迷非常怕的事情 難得職棒可以重回盛況 也認同應該用最高道德標準來規範球員 這件事其實對兩邊圈子都非常傷 棒球圈怕賭 德撲圈怕汙名化 但想先說說目前規模非常大且合法的德州撲克協會環境13
Re: [討論] 如果當年沒發生時報鷹事件、現在中職會可惜沒有如果, 不過,認真說, 我並不會覺得沒發生時報鷹事件,中職就會比現在變得多好, 那都是未知數, 那時候職棒雖然很熱,1
[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我希望能夠暫時去除個人情感因素,單純以這次的事件分享我的看法。 我知道我的意見一定會有人反對,但還請保持理性討論。 一、味全龍的處理得體,給予球員足夠信任的也保障球團名譽,同時也確保中職對於賭博 行為的標準 首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如刑事訴訟法154條1項所寫:「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