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SPC-專訪王建民》郭泓志條款登板?「我還
原文4刪
藉著這篇討論一下
這個傑出旅外球員的制度
是不是也要重新制度化啊
會長也換人了
這個就不要再用人治的觀念來訂定好嗎?
可以制定在大聯盟日本職棒一軍
累計多少年資或是多少登錄天數
回來之後就開放各隊接觸
選秀也不應該讓幾輪
這樣才能讓各隊都有競爭空間
不要限制這些優秀旅外選手回國的意願
--
認同
當初大概怕被有錢球隊壟斷旅外大咖吧
現在大家都有錢了而且職業比賽也是要有這樣的發展才會熱
鬧啊
根本不該有傑出旅外球員的制度,直接選秀最公平
傑出旅外球員就是已經證明自己的能力了為什麼還要選秀?
選秀對他們來講只是過程必須維持球賽的公平性
如果今天是籃球可能就有公平的問題
但棒球的明星因子不大 就算鋒哥那時候回來也不完全是靠
他拿到總冠軍的
陳金鋒有列傑出球員。沒啊。當初也才列4個,表示那些人
有可能影響很大才列。總之,球員根本不該特殊化
再說真的優秀球員應該支持他們盡量在國外打到退休
所以才說當初就是因為人治的觀念影響鋒哥啊 如果有訂一
個年資出來他沒達成那就乖乖選秀
當然啊但就像這篇文章的王建民他也想繼續打球不過國外已
經沒機會了 現在想回來打即使他是優秀球員但一想到球團
要讓三輪根本不會有球隊想簽的
以林子偉當例子假如他能在大聯盟累積滿8年的年資就有這
個優秀旅外的資格 他回來台灣時不用選秀也不用讓三輪
各隊自由開放他的身價會更好
統一為何讓三輪是因為郭泓志指定要加入統一才有讓三輪
這種事。至於王建民現在想打球就是他自己在說笑
直接選秀+1制度上沒打過中職的本土球員就是要經過選
秀 我認為這條底線不能沒有 所以我一直覺得讓三輪這
個很瞎
所以傑出旅外球員定義是什麼 之後開會再滾動討論嗎?
直接選秀就不會有讓三輪的問題,因為那會讓需要補強的
球隊選到。
讓三輪就郭泓志條款,直接廢了不准球員指名球隊就行
要檢討的是旅外球員回來為什麼不可以有簽約金才對
以現在中職的環境很多小選手早早就出國真的像林、張這樣
站到大聯盟的很少
所以小聯盟以下或年資不到的乖乖選秀我沒意見
但有能力站穩大聯盟的球員又有一定的年資他可能32、34歲
想回家了 那就把他當成像洋將等級的選手給各隊競爭 簽約
金跟年薪都能刺激中職的薪水天花板
就說缺乏公平性了,但若是回國用呂明賜條款先透過選秀
再進行交易。這樣就合理多了
至於刺激什麼天花板那不是在這該做的事
哪像富邦喬江少慶也是公平性?不也是球員先挑隊嗎?
每一年的選秀狀元簽約金也是在刺激天花板啊!怎麼會一直
想把中職的高度限制住呢?
喬江少慶是私下說笑,江少慶本人哪有說非富邦不然不加入
中職。沒啊。再說富邦本來就去年墊底
應該直接廢除 會回中職的實力早就沒了 想選風險自
負 何必還要讓三輪
就用今年韓職秋信守的例子 他當年選秀時就沒加盟韓職直
接去國外 後來回國後就讓各隊去接觸了
這樣有人質疑過公平性?有說過沒打過國內職棒回來後還要
在選秀嗎?
優秀旅外球員的條件可以訂定的嚴格點我同意 但當在外已
經有實力站穩大聯盟的台灣球員 就該給他們更好的待遇
秋信守你是有什麼誤會?他本來就那隊的
udn.com/news/story/7001/5269839
最後三行就是。待遇選秀後會有經紀人去談的
還不需要球迷來煩惱
秋本來是羅德巨人的第一指名喔!他今年加盟的是登陸者隊
有看到了 有個優秀旅外球員特別選秀會 但這個跟一般選秀
也是不同啊 而且當時的環境也是因為經典賽吸引他們回來
設立的
優秀旅外球員特別選秀會還是用選的,又不能想怎樣就怎樣
這個選秀會算是特例舉行的 球隊的選擇也是以出身地為考
量 那用同樣標準來看不也是不公平?
有選秀就是遊戲規則,就算用出身地考量又如何?而且他是
如果真要投入選秀規則也要訂清楚 不是以戰績為考量 也要
跟一般選秀分開吧
旅外前選的,誰也不知道他的發展會怎樣,那會不公
更正,選的時候秋信守還在小聯盟,但他會怎麼發展仍是
不明。
目前還沒有這樣的球員,把它當成一個落日條款即可,將來
有須要,再討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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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王維中是不是更夠格動用旅外優秀球員條款目前唯一一次動用的是郭泓志, 但郭泓志那年已經高齡32歲。 而且距離最後一次MLB登板已經間隔一年多。 2012整整一年沒有大聯盟登板。 2013沒有合約。9
[專欄] 用三輪選秀權換陳偉殷?淺析中職獨步世界文章出處:運動視界 作者:dolin66 Link: Date:2020/06/30 標題:用三輪選秀權換陳偉殷?淺析中職獨步世界之「傑出旅外球員規定」!8
Re: [問題] 林子偉有達到讓三輪的標準嗎?當初黃鎮台前會長 提的本來是旅外選手,累績一定年資 回國後各隊可以自由接觸免參加選秀會 但是各隊都在盤算,什麼錢鬥會讓球隊間不和 戰力會失衡等等問題,當年想要小小郭回台增加票房3
Re: [討論] 旅外球員超過35歲讓球團自行接觸簽約好嗎如果改為美國大聯盟、日本一軍累積年資做為標準,大家覺得呢? 例; MLB 登錄累積滿五個球季 NPB 登錄累積滿七個球季 滿足條件的球員,回來中職,各隊即可自由接觸,不需要經過選秀。1
Re: [討論] 旅外成績傑出球員開放各隊談約不需要推文有版友提到 最好訂出標準,不要人治 我覺得可以用年資來分級 以FA年限為基準 如果該球員有美日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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