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還是覺得吳哲源這一方沒道理
有薪資仲裁制度
如果對談薪不滿意,就應該提薪資仲裁
薪資仲裁時間太緊迫
唉不是,今年一共5個提薪資仲裁耶
怎麼這5個沒有時間太緊迫的問題?
我是覺得不應該有這種僵局出現
球員方覺得要更多,就是應該在時限內提薪資仲裁
仲裁出來就好好準備比賽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2.12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那五個是同一隊的,有可能該隊談約時程較早
→
理論上是該多用仲裁沒錯,但過去並沒有形成這種習慣
→
所以現在直接把談約問題歸咎於指責球員方不用仲裁,並不合理
推
爪比較晚開始談 所以離仲裁很近
→
好像一月底才談,但2月5日前就要提 才談六天
推
若要落實仲裁,應該要求雙方在截止日前至少見面談約兩次以上
→
如果只見一次才開始談,就要進入仲裁,豈不是莫名其妙
推
兩邊都有道理,要改的是仲裁制度
→
工會有提要修仲裁制度了 校長也說該提就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