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會認同劈腿??
先說,這是我前同事(男)的故事。記者或其他人抄文會爛手爛腳!!
他的前女友長相就是大家說的一般,但那個同事對女友都很好,雖然不是美女但還是認為前女友是正妹。他是中部人北漂,女友也是同鄉鎮的人,會讓他劈腿癥結點是前女友媽媽。
前女友媽媽大概以為自己女兒林志玲吧?因為前同事從小父母離異又各自有新家庭,他曾邀前女友媽媽吃飯卻是得到各種嫌棄。不外乎就是你這種單親家庭長大的配不上我女兒之類(WTF!?父母要離婚小孩能決定的喔!?)又嫌棄我同事沒錢,我其他同事知道之後一怒之下邀請他前女友跟她媽媽去他中部(不是台中,台中更南)的透天厝烤肉,房子是前同事爸媽留給他的。
勢利眼的女人知道他小有存款(來台北一年省吃儉用存了60萬+那棟房子)開始對他各種不要臉的要禮物。母親節要、過年要等等!他前女友也是白癡真的就開口跟他說她媽要什麼我同事也是都真的買(好幾千保養品)遠距離一年多有一直到同事應徵了一個內勤(也是長相普通,但他本人也是不帥啦!就很愛存錢寧願犧牲租房子的錢租那種洗衣機跟浴室共用一個月幾千的房間大部份時間都在公司休假也是會來。)可能面試是聊天興趣相合?面試完當天應該就劈腿在一起了!(至於為什麼我們知道?因為新人有豁免權可以準時下班,而新人準時下班但包包還在人不見了,後來搭他開的公司車一起去收貨坐副駕回來被看到。)前女友當然不知道,打給同事不接不回不讀不回,打給另一個同事(也是同鄉人,女)問他怎麼都沒接同事只好幫忙隱瞞他可能開車沒辦法接(其實都有藍牙耳機XD)
劈腿大概一週後吧!男同事直接傳訊息給前女友說妳媽總總行為讓我無法接受,分手吧!
說真的,劈腿本身不對完全不鼓勵。但這種自以為女兒很美很多人排隊要求娶的白目媽媽才是女兒戀愛路上最大豬隊友!大概能夠理解為什麼他選擇劈腿了吧!
※ 引述《sea130281 (胃哥)》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胃哥
: 劈腿
: 在世俗的眼光,不論國家、種族,都是有違道德的事
: 但世事無絕對
: 男女交往本就沒有真正的對與錯
: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
: 你們會覺得這對情侶,男/女方劈腿是情有可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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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再美、再多人排隊求娶,過了35歲年紀大了,也是
老了、高齡產婦了
林青霞、王祖賢,當年那麼美、那麼漂亮,現在多年過
去了,還不是也老了?
其實這個就是單純看不開了 高齡產婦 要是借卵生子
一樣可生 但是你知道 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啦
可以理解為什麼選擇分手。劈腿主要還是騎驢找馬的
自私沒自信心態作祟。
女兒就算長的似如花,也不能所托非人,惦惦斤兩安
份活著,噁心令人作嘔
等一下 所以劈腿是跟誰在一起啊?男老闆??
爆
[心情] 女友聽閨蜜的話提了分手抱歉大家 之前那篇標題下的有問題 但是這次是千真萬確的分手了 原因是因為女友的好閨蜜(女) 跟她說 我在公司到處把妹 劈腿 把她當備胎爆
[求助] 前女友變同事 該怎辦?我從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我是在某家小醫院工作的護理師 今天護理長突然宣布我們單位有新同事 結果那新同事竟然是我好幾年前的學妹兼前女友 當初跟那個學妹在一起一年 相處的還算合適21
Re: [問題] 隱私被同事公開原po的發文看起來是一般的正常人,有哪裡好笑的地方嗎? 是說ptt帳號最好還是不要被同事知道的好 我之前在台北某科技業外商工作時,有天某位跟我同年的同事不知道為何搜到我的帳號,還跑來我的文章底下噓文 結果我一查,發現他ptt/email/Facebook都用同一個帳號,然後他的發文跟留言清一色都是: 1. __你媽台女母豬9
[閒聊] 如果是前女友跟公司鬧翻你們幫那邊?如題。 如果前女友好巧不巧跟你在同間公司上班, 結果被同事發現,拿來當談資, 然後前女友因此跟同事翻臉, 要求同事不淮再提這件事,6
[問卦] 前女友跟同事在一起怎麼面對?是這樣的啦 我前幾天發現前女友跟我在理髮廳的同事在一起 但前女友完全不記得我 她好像失去記憶了 跟我那同事一天到晚在我面前親親我我6
Re: [討論] 愛比較重要 還是適合比較重要:: 1.你很愛很愛的人,但他/她不適合你 : 其實這種情況根本不太會發生 先回這句。 怎麼不可能發生? 我身邊有某個男性,剛跟女生交往第一天,就上網公告自己遇到最優秀最適合的人,1
[問卦] 媽媽跟女兒大家會選哪個我同事最近跟女友的媽媽見面 因為對方已經離婚所以沒見爸爸 他說沒看還好一見不得了 她媽媽雖然60歲但是一直都有在整形打扮 看起來跟20歲一樣5
Re: [問卦] 原來職業軍人在女生眼裡這麼優啊?我前同事也是士官長退伍 47歲 月退好像每個月快四萬 之後離職考上公務員也是四萬多 但是他很扯3
Re: [求助] 前女友變同事 該怎辦?從你的兩篇文看來,你對他是還有感情的。 如果你真的因為她劈腿所以很恨她,你根本不會問別人這種問題。 你上來問問題,只是想從芸芸眾生中得到支持你的言論, 然後讓你心口不一的言論有個支持而已。 想復合就去復合吧,彆扭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