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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能接受另一半具名公審?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能接受另一半具名公審?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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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的公審定義比較好笑欸,

因為男方上FB公審、女方上PTT公審,

就重新定義說上PTT不叫公審,FB才算,

這樣才能繼續批評、數落男方,真可笑。


女方叫忍無可忍,男方就不是忍無可忍?

要知道能在媳婦板打到風向五五波的程度,

女方行為可不是有一點點不妥的程度,

要是全都男方問題,在那板早就一面倒血洗了。


公審就公審,

把事情放網路上讓其他人知道就是公審,

並不會因為論壇是不是匿名而有所差異,

真正有心,要肉搜出當事人是誰很容易。



※ 引述 《JQK2》 之銘言:
: 把家務事拿到FB小題大作,人身攻擊
: 女方忍無可忍不甘受辱被貶低來PTT匿名抱怨
: 結果追殺到媳婦板開戰,連抱怨的空間都不給
: 當初看上對方性格溫順好相處聽話好掌控
: 現在嫌人家圖安逸、不積極、拖油瓶
: 自己選的怪誰!有一好沒兩好,不能樣樣都要
: 企圖心強的通常難相處,積極的女生多半強勢
: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事業有成的女性單身
: 她們也想找能包容的,不會找咄咄逼人型
: 對方是否能當得力助手去美國前就該知道
: 這麼想拿身份何不技術性離婚?
: 找美籍結婚再離婚,再跟原配結
: 有些人轉移財產、過戶、避稅會用這種方式
: —————————
: 話說回來,原生家庭確實影響很大
: 那是一種被綑綁想掙脫卻揮之不去的夢魘
: 但也不能一直受制於此,應該要想辦法突破
: 愛和包容才能長久,一直講道理只會批判沒用
: 先不論誰對誰錯,畢竟家務事說不清理還亂
: 感情不睦吵架就拿到檯面上具名公審合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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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K2 04/21 23:56可是八卦板的回覆爆文都是偏向女方欸

wwa928 04/22 16:04那是因為男方為了自己爽後面到處戰板友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