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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買房給對方就是作死

看板Boy-Girl標題[分享] 買房給對方就是作死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時間推噓推:133 噓:7 →:190

上一篇教大家在房間拉屎的文章好像滿多人喜歡,雖然我是不太知道為什麼大家這麼喜歡屎屎尿尿的...但好像滿多人在問到底為什麼不建議婚後買房在一方名下。


執業了一段時間,因為大部分都在處理感情事件,各種亂七八糟的感情糾紛大概都見過了,今天就來講一個買房在老婆名下的悲劇,來逃避編輯的催稿。


喔對了,不用猜故事是不是真的。
我的案例鐵定改編到連當事人都認不出來是自己,我可不想違反律師倫理。
就當作聽我話唬爛就好。

*補充:這個故事性別對調也一樣,跟男女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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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台男,他叫阿綠。
阿綠為了討老婆開心,或是為了節稅,或是要讓老婆有安全感,管他什麼理由反正就把房子買在了老婆名下。


阿綠當時覺得也沒關係嘛,反正房貸都是自己在繳的阿,到時真的出了什麼事,房子很明顯是自己買的嘛,最後一定是我的。


然後他就真的被綠了,慘。


兩人離婚之後,阿綠本想說自己已經退讓,讓老婆可以去跟小王私奔,老婆總不會把房子給吃了吧,就跟老婆講說希望把房子登記回自己名下,人家當然不鳥他。


阿綠氣不過就提告老婆,說房子其實是自己的要老婆把房子還他。
他提出了所有匯款金流,成功證明了那棟房子確實是自己百分之百出資的,阿綠得意洋洋的以為自己痛宰了老婆(還有小王,因為小王在阿綠被趕出門後,搬進了房子)。


然後他就被打爆了,慘。


法官說,你們兩個之前是夫妻,本來就財產會常常混在一起,也有可能是你們當初有協議說為了讓老婆安心才買給老婆,或家庭分工就是老婆操持家務、阿綠負責金錢,所以沒辦法只因為房子都是阿綠出錢買的,就說房子是你的,畢竟你也有可能就是愛老婆才登記給她的阿!


阿綠不僅頭頂,臉他媽都綠了,只好來找律師幫忙。


中間過程不談,花了一年的時間慢慢舉證,二審竟然打贏了,法官認定當時確實沒有把房子送給老婆的意思,判決老婆必須把房子還阿綠。


連我自己都很驚訝,以阿綠提出的鳥證據,我竟然打贏...
你以為結束了?律師的故事是沒有happy ending的,都馬血流成河。


老婆馬上出了第二招,他看到輸了就立刻提起「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
大概意思是:「婚後增加的財產要互分一半」


老婆說,好啊,既然現在房子是你的嘛,但畢竟也是婚後才買的,那依法你就要分阿,我管你誰出錢的,反正在你名下就要分我一半的房價。


阿綠開庭時氣到差點把被告席給翻了,哪有人這樣的,討客兄就算了,林北買的房屋還要跟我搶一半?


那時法官是中年大叔,他用彷彿看死人一般的看著阿綠,萬般同情的提醒他可以告侵害配偶權求償,但也跟他說就算對方討客兄,婚姻財產可以互分一半是法律定死的,這沒得談。


最後,阿綠真的就噴了相當於一半房價的錢給老婆,讓他跟小王快活了。
這就是婚姻中買房給對方的現實。


你第一個訴訟沒打贏,就是整棟送給對方;就算打贏了,對方也可以告你剩餘財產分配拿差不多一半(最近有修法,稍微好一點點,但還是會噴一堆錢)


你說阿綠可以告對方侵害配偶權阿?
當他想起這件事情的時候,早就已經過時效了。


大家一起幫阿綠寫個慘字吧。


現在可以用這種嘻笑怒罵的方式來寫這些故事,但大家可能沒辦法想像當案件正在進行時,當事人負能量有多重。曾經至死不渝的兩人,或許也許下了生老病死不分離的承諾,但最後對簿公堂的理由,大多都跟情愛無關。


婚姻解消後,只剩金錢的算計而已。
一路以來,拆散這麼多對夫妻,雖然算計已經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但看了還是依然不勝唏噓。


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我都真心希望你不要當阿綠。
否則除了被配偶海削一頓外,還要被我扒一層皮。


律師的生活,往往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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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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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s806911/01 23:59阿綠真的ㄉ慘

NewbieShiba11/02 00:06笑死,看看女拳版+媳婦版推崇把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NewbieShiba11/02 00:06這就是她們想看到的

男女買對方名下都一樣好嗎

s21309292111/02 00:27女人要房車作為婚姻保障,只有傻B台男才會無償過戶

GBRL11/02 00:35新的知識又增加了,幫阿綠QQ

kangta051211/02 01:13約定分別財產制的話,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了?

RaiGend051911/02 01:13房價沒扣除貸款額嗎?

kangta051211/02 01:14阿綠如果當初買自己名下的話,對方應該還是可以請求

kangta051211/02 01:14婚後財產對半?

Namukab11/02 01:17好像要結婚前買吧? 有念法律的可以幫忙解釋嗎

deathly11/02 01:25謝謝分享

abc3252111/02 01:30婚前買 好像也沒用 除非是被贈與或繼承

abc3252111/02 01:31因為一般人即便婚前買 也大多有貸款 婚後貸款減少的部分

abc3252111/02 01:31變成夫妻共用的資產 另一方即便不忠 也有請求權

對滴,但用語比較不精確,那叫「婚後財產」

abc3252111/02 01:34但看之前新聞侵害配偶權的案例 有罰跟沒罰沒兩樣

abc3252111/02 01:35現代法律對於婚姻 鼓勵夫妻雙方AA制 多出錢的比較吃虧

abc3252111/02 01:35的樣子 對家庭較不負責的一方 依舊主張用家庭勞務等

abc3252111/02 01:36無形付出去請求阿綠的資產

winken200411/02 02:01推...

xdccsid11/02 02:05總之呢,現在法律教我們不要結婚,或是結婚後也要小心哪

xdccsid11/02 02:05天另一半想搞事你身家直接蒸發

CycleEnergy11/02 02:05哀 還是放棄八

luckysmallsu11/02 02:08有一種東西叫做婚前協議

ㄏㄏ.........

ghoul12511/02 02:16推,裝大方是要付出血的代價的。而且結婚真的建議一律

ghoul12511/02 02:16約定分別財產制,看夫妻或曾經是夫妻的兩人到法庭上把

ghoul12511/02 02:16隱私事一件一件拿出來當作談判籌碼互撕真的很難看…

luckysmallsu11/02 02:16假如是婚前男生買的房子婚後男生自己扛全部貸款而

luckysmallsu11/02 02:16女生完全沒工作靠男生養也能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xdccsid11/02 02:18女方能聲明自己是家庭主婦阿,對家庭有貢獻怎麼不能分了

xdccsid11/02 02:19除非你婚前的房子事已繳清,不然婚後繳納的沒用分別財產

xdccsid11/02 02:19應該都會能分

xdccsid11/02 02:20像你名下有的祖產之類的就不會被分到,因為是真正的婚前

xdccsid11/02 02:20資產

NSRC11/02 02:55台女日常 ... 台男悲歌 QQ~~

luckysmallsu11/02 03:03家庭主婦對家庭有貢獻要如何舉證?

jhct11011/02 03:08律師的生活都在看八點檔

jhct11011/02 03:08人比鬼可怕

luckysmallsu11/02 03:08不過其實只要婚前協議就都能解

luckysmallsu11/02 03:08決了不簽就別結婚很難嗎

你你你逼我簽這個,是已經想好要跟我離婚了嗎...(下略一萬字,氣哭)

xdccsid11/02 03:16這個舉證細節可能要給律師說明比較清楚,但就我查過得資

xdccsid11/02 03:16訊,一般是賺錢方舉證另一方不務正業沒貢獻,來消減對方

xdccsid11/02 03:16的財產分配額度

xdccsid11/02 03:18應該是比較少有舉證自己是家庭主夫婦時有無貢獻吧

xdccsid11/02 03:22而一般身為家庭主夫婦方通常是財務弱勢方,那想消減其權

xdccsid11/02 03:22益則是由經濟優勢方來舉證才對

marktak11/02 03:26看不出特別在哪 中國法律不就降...

eva1945200211/02 03:31不管,我嫁給你做牛做馬,就不能過戶一棟房子給安全

eva1945200211/02 03:31給我安全感嗎?

luckysmallsu11/02 03:45家庭主婦如果不生小孩不工作對家庭有什麼貢獻?

nutta11/02 03:47有點不懂,按照婚後財產互分一半的邏輯,就算阿綠登記在自

nutta11/02 03:47己名下,不是一樣會被提訴訟要走一半嗎?那不是怎麼登記都

nutta11/02 03:47無解?

nutta11/02 03:47 https://i.imgur.com/uNDMf5N.jpg

luckysmallsu11/02 03:48家庭主婦不生小孩不工作然後外遇要離婚還可以要求男

luckysmallsu11/02 03:48生婚前買的房產分配?我雖然法律念的不多但怎麼想

luckysmallsu11/02 03:48都不合理啊,那如果男女對調呢?

一樣啊

luckysmallsu11/02 03:51要求分配房產ok啊但女方至少要舉證自己的貢獻吧?要

luckysmallsu11/02 03:51男生舉證女生沒有貢獻不是很好笑嗎沒有的東西是要

luckysmallsu11/02 03:51怎麼舉證?

法律就是要你舉證「沒貢獻」不是「有貢獻」

nutta11/02 03:51法律真的很常讓人感覺在翻開覆蓋的陷阱卡欸

luckysmallsu11/02 03:52奇怪中華民國法律遇到女權就變成有罪推定了?

Hey dear 這跟男生女生無關

nutta11/02 03:53是說當初為什麼婚後財產一定要訂一個規範出來?不能都不要

nutta11/02 03:53規定,用一句自己選的自己負責打發嗎

因為當初立法時,很多女生為婚姻無償付出,但沒賺錢,離婚後直接居居

luckysmallsu11/02 03:55子女要求遺產特留分也是一樣要舉證有盡到撫養義務

luckysmallsu11/02 03:55啊!難道可以跟法官要求請父母舉證子女沒有撫養的

luckysmallsu11/02 03:55證明嗎?

呃 就是啊

nutta11/02 03:58是不是婚姻中只顧自己爽的人最賺XD儘量把錢花一花等離婚再

nutta11/02 03:58把為家庭增加資產的那一位的一半付出拿走繼續自己爽

現在有法條制衡,但問題是在舉證

luckysmallsu11/02 04:00我只能說如果男女收入相差太大那婚前協議一定要簽

luckysmallsu11/02 04:02男女都一樣當你條件遠優於對方時是你有話語權婚前

luckysmallsu11/02 04:02協議剛好而已

shawncarter11/02 04:57結婚之前可以有婚前協議財產分開制啊 只是你這條拿

shawncarter11/02 04:57出來很多女的會翻臉 因為通常都是女性比較窮

Freeven11/02 06:09這是個女權大勝利的故事

havehappy11/02 06:32長知識,就算提的出匯款證明,要打贏也是要憑運氣嗎(

havehappy11/02 06:32驚),那登記對方名下,到底要提出什麼證明才可以證明

havehappy11/02 06:32是自己付的呢?

JoyceTong11/02 06:48不懂為何婚姻版大多出於自利發言

JoyceTong11/02 06:49這明顯就是女的不忠,才會牽扯到錢的問題

JoyceTong11/02 06:49要結婚麻煩請找正常人==

JoyceTong11/02 06:50留言搞得好像是,利用結婚來賺錢似的

JoyceTong11/02 06:51發言感覺防伴侶跟防外人一樣

JoyceTong11/02 06:51當初就不要結婚嘛==

JoyceTong11/02 06:52一堆留言蠻奇怪的

律師角度:人心隔肚皮,相信你的伴侶,這個真的非常正常。 但要知道會無償付出的關係,只有在親子之間。

havehappy11/02 06:56沒有人結婚是為了離婚的吧,少數可能有(?,但你無法

havehappy11/02 06:56保證人心不不變呀

ricefish11/02 07:01同意樓上 如果今天是男方外遇女生跟男生要財產 大家就會

ricefish11/02 07:01覺得合理了吧

ricefish11/02 07:01法律就是預設婚姻本質是夫妻互相付出(不管你認為實際是

ricefish11/02 07:01不是)

ricefish11/02 07:01所以才會這樣分 避免離婚後弱勢的一方什麼都沒有

ricefish真的提防你伴侶偷錢 結婚時協議訂好吧

joybarbarian11/02 07:05我沒在怕的,車房都在老婆名下

恭喜你有個好太太

※ 編輯: PTTLikeshit (111.241.113.25 臺灣), 11/02/2021 07:09:50

adolf11111/02 07:28這就是紅藥丸談的女本位社會 連法律也是 可憐吶

Freeven11/02 07:52所謂的「為家庭的付出」真的有半棟房子的價值嗎?

Freeven11/02 07:52更何況女方還是討客兄..... 唉 法律保障的是女人

Freeven11/02 07:53當男人就是該死

Freeven11/02 07:57https://i.imgur.com/cJ3AlVX.jpg

angelafreet11/02 07:57講婚前協議的腦袋在想什麼?真的呵呵

adolf11111/02 07:57大法官應該都要有紅藥丸觀點 導正法律適用的結果極度女

adolf11111/02 07:57傾的不公平現象

RachelMcAdam11/02 08:03用這個案例戰男女的人邏輯到底在哪?性別對調結果也

RachelMcAdam11/02 08:03是一樣。婚後收入預設值就是平分,不爽真的不用結,

RachelMcAdam11/02 08:03也沒人逼你結婚

RachelMcAdam11/02 08:03還法律保障女人勒,笑死

cji428450311/02 08:06如果阿綠打輸第一場官司,同理不是也可以請求剩餘財

cji428450311/02 08:06產分配嗎

恭喜你,終於第一個指出問題了,我想說大家怎麼都沒問 但還是沒救,因為是阿綠出錢買的,老婆算是「受贈」、「無償取得」,法律上不用分。

inuwanwan11/02 08:07為何身為本案律師,你不提侵害配偶呢

兩個原因 1. 律師費你幫他出? 2. 那時早過期了

※ 編輯: PTTLikeshit (111.241.113.25 臺灣), 11/02/2021 08:08:58

adolf11111/02 08:10法律難道不會有違憲嗎 那要大法官何用 都快有憲法裁判訴

adolf11111/02 08:10願了

AxelGod11/02 08:15婚前協議的重要性,不要供養女人 當舔狗

dianwei659911/02 08:16這能怪誰呢臺灣這種女人多不多我是不清楚不過對岸蠻

dianwei659911/02 08:16多的

ricefish11/02 08:16為什麼推文要把一方外遇講得像是常態啊= =

ricefish11/02 08:16覺得另一半對婚姻沒付出或不值錢 當初又何必結婚 請個傭

ricefish11/02 08:16人不是更實際

adolf11111/02 08:20外遇當然不是常態 至少法律應制定成外遇構成剩餘財產分

adolf11111/02 08:20配請求權失權的法定事由

meishan3111/02 08:26想到NBA的Jackson婚前協議的故事

benny357911/02 08:32所以知道為什麼一堆台女發現男生沒要娶自己就崩潰跳腳

benny357911/02 08:32狂罵了吧

AxelGod11/02 08:33看看最近新聞男補教老師吃學生外遇,女方現在也求償不了

AxelGod11/02 08:33多少 性別對調也是這情況

chigo52011/02 08:36所以找男人就是要找比自己強的,戴綠帽還可以再薛一筆

win5513511/02 08:37另一半是無法控制的,所以做什麼決定前都得好好保護自己

adolf11111/02 08:41大部分男性是向下擇偶 所以註定拿不到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adolf11111/02 08:41權 女性是幕牆擇偶 所以拿得到 結論是這個法律表面上中

adolf11111/02 08:41立 但實質上極度不公平的立法 因為立法者沒有考慮社會已

adolf11111/02 08:41轉變成女本位的現象

ricefish11/02 08:45錢多的分給錢少的是不公平嗎XDD我同意上面推文講的可以

ricefish11/02 08:45訂定請求財產分配的失權事由

ricefish11/02 08:45但真的沒必要一竿子把所有人打死

gymfantasy11/02 08:46以後男生求偶策略是整的帥帥的來給女人包養

Expend11/02 08:47之前不就有新聞案例,台積男離婚前把財產脫產到國外

Expend11/02 08:47最後嬯無奈賠不到東西哭哭嗎

ghoul12511/02 08:48別再幻想可以婚前協議或借名登記契約了,會被另一半用

ghoul12511/02 08:48「把財產登記我名下給我安全保障」的藉口攥住財產的人

ghoul12511/02 08:48,會有勇氣或智慧要求對方先簽,是不是想得太美好,那

ghoul12511/02 08:48你恐怕不用等到用到那張協議或契約他就先跟你一哭二鬧

ghoul12511/02 08:48三上悠…上吊了

adolf11111/02 08:51錢多分給錢少當然是ok的 但是用平分這種粗暴的分法 顯然

adolf11111/02 08:51是無法通過憲法比例原則的檢驗

Expend11/02 08:52https://myppt.cc/Iwys0g

adolf11111/02 08:53所以各位有錢的男性 結婚決定是弊大於利 要慎思考

VoV11/02 08:56女權自助餐不意外吧,媳婦板也常用房產登記來要脅老公,這就是

VoV11/02 08:56女權打的如意算盤,她們不是為了愛結婚,而是為了錢結婚

adolf11111/02 09:00樓上的案例台男真的要學起來當自保的手段 不求傷害人

adolf11111/02 09:00 但要學會自保

dreaback11/02 09:15剩餘財產本來就可以請求分配差額

dreaback11/02 09:15登記在啊綠名下也是可以請求一半

dreaback11/02 09:15本案就只是單純分配請求

dreaback11/02 09:15跟登記在誰名下一點關係都沒有

TOEY11/02 09:15這故事告訴我們一定要先告侵害配偶權(笑)

TOEY11/02 09:16第二是如果可以,先簽好婚前協議(?)

jupto11/02 09:18其實就婚前協議分離財產制就沒事了吧

sakurak011/02 09:19問一下原po,如果協議離婚對方死不簽字怎辦(假設雙方皆

sakurak011/02 09:19無過失比如外遇家暴之類)

kabkglomr11/02 09:19智商稅

Laurara11/02 09:20登記在自己名下也一樣要分一半啊 什麼爛標題= =

「『第一個訴訟沒打贏,就是整棟送給對方』;就算打贏了,對方也可以告你剩餘財產分 配拿 差不多一半(最近有修法,稍微好一點點,但還是會噴一堆錢)」

some725911/02 09:23婚姻法律是保護弱者的 至於誰可以從中獲利 自己思考:)

ChikanDesu11/02 09:27侵害配偶權再離婚就不用吧?不是歸咎於男方的理由幹嘛

ChikanDesu11/02 09:27要平分

jupto11/02 09:31離婚理由和財產分配沒有直接關係吧 頂多影響法官比例上的判

jupto11/02 09:31

※ 編輯: PTTLikeshit (42.72.46.179 臺灣), 11/02/2021 09:35:01

jkreg11/02 09:36結婚的眉角真的多,還是軟體好,不會被綠

PECVD11/02 09:37台灣鬼法律, 婚前各管各的,婚後各管各的,離婚卻突然變成

PECVD11/02 09:38財產是大家的

PECVD11/02 09:38簡直莫名其妙

PECVD11/02 09:41一堆人講結婚再合買也是顆顆

PECVD11/02 09:41買什麼都是獨資,而且要登記在自己名下

PECVD11/02 09:42結婚的時候千萬記得去登記 "分別財產制"

PECVD11/02 09:42人都是會變的, 不要相信什麼愛你一萬年

PECVD11/02 09:43那只有鬼片跟電視劇才會出現

AmaiNeko11/02 09:43文筆不錯耶,好好看

NomeL11/02 09:47不是本來就要分一半嗎…?

NomeL11/02 09:47阿綠自己不告侵害配偶權的(律師也沒建議告?

NomeL11/02 09:48以結局來說登記在誰名下根本沒差不是?

PECVD11/02 09:49婚後 "工作所得" 都要分一半

bndan11/02 09:49可以理解有些推文說的 挑個正常人結婚之類的話..但是我沒記

bndan11/02 09:50錯的話 離婚率要過50%了 簡單來說就是2對有1對會離婚 而且

bndan11/02 09:50時間在縮短 沒意外離婚率會再提高(但有上限 因為新結婚的會

some725911/02 09:51日常恐女 結婚三思啊 雖然我也結不了XD

bndan11/02 09:51變少) 從數據上來說 離婚率這麼高的情況下 你要說挑正常人

bndan11/02 09:52結婚就能避開離婚的風險..這很明顯是不夠的 我不否認婚前篩

bndan11/02 09:52選 婚後經營 可以降低離婚風險 但是以數據來說50%以上這種

bndan11/02 09:53數字已經極高風險了.."可以的話" 婚前協議或財產分離 算是

bndan11/02 09:53個"保險"

mayii102011/02 09:56原來婚後還款的部分算是婚後財產 我還以為整個房子市價

mayii102011/02 09:56都會算在婚前財產

s910443ttw11/02 10:00同意你說的,一堆台男舔狗真的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lee7911411/02 10:08這就大富翁4的均富卡啊

bnn11/02 10:09這年頭離婚率這麼高 本來就得把這部分加入風險評估

goodryoko11/02 10:19我被女友劈腿 但我認為是雙方問題 我也有錯 他才劈腿

goodryoko11/02 10:20但劈腿真的是在感情中最致命的手段

goodryoko11/02 10:20我跟他拜託以後不要再用這種方式處理感情問題

LoveSports11/02 10:22樓上你拜託沒有用,還有你錯誤歸因

LoveSports11/02 10:23"因為你先怎樣怎樣所以我才劈腿"那種說詞你信?

Freeven11/02 10:23登記公司用公司名義買不動產好了,省得婚後被整碗端走

devildevil11/02 10:27我有問題,外遇過失這方也有資格要求分財產嗎?

r3038511/02 10:39外遇是要提侵害配偶 跟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應該是兩回事

weihsi11/02 10:54???,其實財產分配也是短期時效欸…

你有沒有想過起算點不一樣= = 再回去練10年

pandadavid11/02 11:14沒有 侵害配偶權真的是悲劇

abby200711/02 11:18推文裡是沒看過票據法被關的大老婆吼

lolicat11/02 11:19這個現實常聽到 其實你也不用改編吧

※ 編輯: PTTLikeshit (42.72.46.179 臺灣), 11/02/2021 11:23:52

ojh3362211/02 11:25阿綠自此之後內心應該對人性失去信任,餘生的內心折磨

ojh3362211/02 11:25恐怕不是金錢可以衡量

heaventear11/02 11:36推125樓 所以建議男人找富婆當對象

richardz11/02 11:43好文推

richardz11/02 11:43那在離婚前資產轉移可以ㄇ

bndan11/02 11:45其實也別說被分錢的部份 光是阿綠知道老婆外遇 這東西就夠

bndan11/02 11:45嗆了 今天如果阿綠本身對於男女互動形態理解夠深也就罷了但

bndan11/02 11:46如果阿綠是那種一般傻傻的男人 只懂忠貞並執行忠貞 同時要

bndan11/02 11:47求忠貞的那種 再搭配一些男人浪漫主義(男人就是要怎樣怎樣)

bndan11/02 11:47這種人被女人外遇就跟被後面桶一刀一樣 = = 沒上社會版面已

bndan11/02 11:48經要偷笑了 結果連離婚都這麼"慘" (攤手)

csgod132511/02 11:55歐尼醬沒有要生幹嘛結婚???

KyloRen556611/02 12:02婚前協議沒用吧,我記得預立離婚違反善良風俗,法律

KyloRen556611/02 12:02不承認

wuxie201511/02 12:02文筆好好耶

niukb11/02 12:06其實寫得很簡單,但是整個流程絕對耗時又麻煩又臭又長的

niukb11/02 12:07剩餘財產分配並沒有那麼簡單好嗎 = =

MTBF11/02 12:12我覺得原po寫的蠻好的,其實現代婚姻早已和愛情完全無關了,

MTBF11/02 12:12婚姻只是在你們感情加上各種文字法律約束而已

niukb11/02 12:17你這篇有點風向文。就只是帶個離婚可以像雙方財產/2

MTBF11/02 12:18要結婚就代表你承認接受這堆遊戲規則,諷刺的是很多有人怎麼

MTBF11/02 12:18簽合約前不看規則事後才在反悔呢

friends2911/02 12:24哈哈哈哈 被我扒一層皮

friends2911/02 12:25這篇很勸世 推

friends2911/02 12:25台男不要再傻傻的買房舔狗了 到最後小丑盡是你自己

charlie011211/02 12:25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

janechiang11/02 12:27律師你要不要創個粉專,我覺得你的故事好棒好喜歡<3

有粉專哦 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friends2911/02 12:27現在的婚姻制度 對於不守法的那一方太有利了

friends2911/02 12:27雖然我們看到爽賺的幾乎都是外遇的女方

xdccsid11/02 12:40因為如樓上所說,婚姻中資產多的男性佔多數,在這種情況

xdccsid11/02 12:40對女性先天有利,再加上很多人沒法律概念又盲信他人,就

xdccsid11/02 12:40爆掉了

tim952711/02 12:41不愧是律師 文筆淺顯易懂

※ 編輯: PTTLikeshit (42.72.46.179 臺灣), 11/02/2021 12:57:12

janechiang11/02 13:01馬上追蹤XD覺得喜歡

Romances11/02 13:06美國很多州也是規定離婚後財產分一半啊

Terahara11/02 13:14解方就是「不要結婚」就不會有這些財產問題嗎?

Terahara11/02 13:16婚前協議應該還是可以被對方鑽漏洞而要求部分財產吧?

littlehato11/02 13:21一開始阿綠就搞不清楚狀況啊,想要一毛都不分給太太

littlehato11/02 13:21才會提起這樣的第一次訴訟。

gtjs4511/02 13:24脫產到國外啊,給政府總比給客兄好

niukb11/02 13:29脫產 負債 借貸關係 。一趟官司下來要多久,很累的

niukb11/02 13:30父母支援的錢。好聽一點可以說贈與 廣義一點也可以說借貸

saber11111/02 13:32侵害配偶權的效期是怎麼規定的?

saber11111/02 13:32在被綠前先了解了解

nutta11/02 13:48有點賽局的感覺欸!雙方都相信真愛就會互相為家庭投資且得

nutta11/02 13:48到真愛;一方背叛則兩邊同時失去真愛(但其中一方會比較晚

nutta11/02 13:48知道愛沒了)且先背叛的那方可以用時間差處理財產再提離婚,

nutta11/02 13:48背叛方得利;雙方同時背叛,都沒有得到愛,以為有結婚其實

nutta11/02 13:48只比沒結婚多花了一段光陰在有的沒的手續和婚宴婚禮本身的

nutta11/02 13:48費用等

nutta11/02 13:49婚姻真是磨刀石啊

nutta11/02 13:50要進場就要賭真愛的意思

bndan11/02 14:19不只台灣人 一般人高比例簽約不看內容 雖然輕重有別 但光

bndan11/02 14:19個簡單的網站會員申請就好 有多少人看內文 XD? 那更別說浪

bndan11/02 14:19漫主義爆腦時的婚姻

w3aki11/02 14:50之前有個醫生也是離婚賠個精光啊

w3aki11/02 14:52真有錢還是簽婚前協議 反正對方看在錢的份上還是會結

nutta11/02 15:03其實那些超級有錢的家族結婚的是簽婚前簽的清清楚楚才結的

nutta11/02 15:03

nutta11/02 15:04多了好多字…算了看得懂就好

nutta11/02 15:04一般小老百姓才不習慣簽約這種文化

newstyle11/02 15:31綠色是悲情的顏色

newstyle11/02 16:09如果先生也有做家事跟帶小孩呢?! 該怎麼算家務部分

mearinez11/02 16:19推淺顯易懂

Robben11/02 16:28難怪結婚率越來越低

z2277118711/02 16:31這篇文應該要置底一個月昭示天下

z2277118711/02 16:51粉專連結給一下好嘛

https://www.facebook.com/MrLawyerDiscount/

lakb2411/02 16:55台女是很精明的

※ 編輯: PTTLikeshit (42.72.46.179 臺灣), 11/02/2021 16:56:35

wakamur11/02 17:08剛畢業嗎XD 起算點不一樣也不會早就過期好嗎

wakamur11/02 17:09上面已有同道留言提出你故事的問題了,想宣傳粉專也不必

wakamur11/02 17:09如此

沒關係啦ˊ_>ˋ 誰對誰錯一直以來都是法官說的算 我就虛心受教囉

asd90070111/02 17:14是我 會帶他們一起走

swleu080411/02 17:19

※ 編輯: PTTLikeshit (42.72.46.179 臺灣), 11/02/2021 17:28:17

z2277118711/02 17:27原來上面那個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就是粉專XD

dabiann11/02 17:28話說法律上本來就是結婚後財產各半,有什麼問題嗎…. 妻

dabiann11/02 17:28子外遇不代表她對家庭沒有付出阿?

bfacsls11/02 17:40是婚後的財產才有一半均分吧?婚前的不用吧?

bfacsls11/02 17:43我靠,是剩餘財產分配喔?!這樣名字如果是在自己名下可

bfacsls11/02 17:43以先贈與給親人,然後再離婚嗎?脫產脫到一貧如洗0.0

xdccsid11/02 17:47當然可以啊,之前不就有個工程師在前妻還沒從法官那拿到

xdccsid11/02 17:47財產分配權把8000萬的資產轉移到海外,最後根本拿不到

xdccsid11/02 17:50所以要脫產要趕在對方拿到財產處分權之前弄,在之後弄就

xdccsid11/02 17:50會被告毀損債權罪了

ym41079811/02 17:57爽啊 阿綠

snowish11/02 17:58原文不是本來就合買嗎?要比複雜度應該是單純比婚前婚後

snowish11/02 17:58合買的差異吧?婚後本來就很簡單、一人一半啊,除非一開

snowish11/02 17:58始就登記夫妻分開財產制;婚前合買麻煩多了,有問題時光

snowish11/02 17:58舉證就飽了

我一直在想,案例都已經寫出來給大家看了,也把結論有寫出來,還是蠻多人都有這個疑 問。這到底是我寫的不夠白話,還是閱聽者比較沒有辦法從案例裡面看到問題所在?

deathly11/02 18:35所以律師大大推薦怎麼做?

我推薦先搞清楚後果,不管你要登記在誰名下都是好決定。只要知道會變成怎麼樣,買誰 名下就是自己的決定了,就像你今天晚上要吃什麼一樣,問律師幹嘛?

deathly11/02 18:35不結婚? 分別財產制?

wutsubasa11/02 18:35所以啦,跟嬯談什麼感情太高尚了,台女只會談生意~還是會

wutsubasa11/02 18:35詐騙坑殺合夥人的那種,堪比對岸共匪

deathly11/02 18:37也不是所有女生都是這樣,但買個保險是好的

deathly11/02 18:38畢竟離婚率這麼高,而且求偶標準不同

※ 編輯: PTTLikeshit (42.72.148.19 臺灣), 11/02/2021 20:22:23

Terahara11/02 22:02想知道即使公證分別財產制有沒有漏洞?

Terahara11/02 22:04不過婚姻不只是財產,還有無形的情感因素在,財產只是有

Terahara11/02 22:04形的、理性的,無形的情感因素才是最難的,永遠公說公有

Terahara11/02 22:05理、婆說婆有理。再加上人性就是講自己有利的、自己過不

Terahara11/02 22:05去的坎就大肆發揮,然後越難收拾

XDdong11/02 22:38阿不買還不是可以分財產…

XDdong11/02 22:40最佳解是 不買然後堅持不離婚嗎

aidansky098911/02 23:19結婚買房生小孩本來就是傻了

wynton11/03 00:57中肯

AAjeanAA11/03 03:09其實不要離婚感覺是唯一解,這時候就比誰臉皮厚,反正

AAjeanAA11/03 03:09房子自己有份,死不要搬出去就對了,然後想辦法抓到兩人

AAjeanAA11/03 03:09通姦的證據,告這兩人,然後讓全部共同朋友加對方親戚

AAjeanAA11/03 03:09知道她搞外遇,並大肆宣傳這個爛人,讓她丟臉(前提是

AAjeanAA11/03 03:09能承受別人知道你被綠的尷尬),就不知道兩人有沒有小

AAjeanAA11/03 03:09孩,感覺好悲哀,可惜的是事主沒有告侵害配偶權告成功,

AAjeanAA11/03 03:09真的太可惜了

q12321211/03 07:19所以女方希望結婚後不工作就要有警覺了

shihuanrow11/03 09:45媽媽的女性友人當補習班老師賺錢養家 錢都給老公管

shihuanrow11/03 09:45 房子也登記在老公名下 結果老公跟學生外遇吵著離婚

shihuanrow11/03 09:45 要錢說沒錢要房就裝死 小孩兩個老公不愛還想帶走一

shihuanrow11/03 09:45個好讓自己不用付贍養費

zeolas11/03 12:08所以啊,解方就是不要結婚 玩玩就好了

jerryc593811/03 12:19所以要怎麼解

angerm111711/03 13:49所以侵害配偶權 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啊 怎麼感覺會外遇的

angerm111711/03 13:49人過得比較爽

angerm111711/03 13:51解方大概就是當初交往就要找同等社經地位的吧

Firenzea11/03 14:24我個人認為解方是 慎選結婚對象 特別是人品

zacxyz11/03 16:07律師大,感謝分享!

MLARAI11/03 17:02阿綠不應該簽字離婚的

huuban11/03 22:57那就分居吧! 啊, 都分居了又何必結婚...

pipipa11/05 11:34慘... 還是單身好了

acesslai11/05 18:34貸款都繳清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