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想請問存股和所得税的問題
台灣的股利可扣抵稅額約8.5%
最多可扣抵8萬元,換算回去就是94萬元的股利
依照你的淨所得的級距約在12%
那這些股利會讓你增加一些所得稅
所得級距越高的人,會因此繳更多的稅
40%稅負的人更是傷
解決方式有兩種
1.除息前賣出,不參與除息,除息後再買回
2.在除息前將股票借券出去,除息後再召回
那券商會將股利連同借券利息退還給你
股利會變成「權益補償」算資本利得,不課稅
另外借券的利息收入會併入所得課稅
除權息旺季剩三個月就快到囉
最好在前一個月用低利出借
會比較容易成功唷
引述《sadness0830 (ken)》之銘言:
: 各位大大想請問一下
: 存股和所得税的問題
: 因為小弟的年收入約120萬-140萬
: 看年終獎金
: 五月綜所稅的時候
: 因為其他家人的收入比我高
: 所以父母都給其他兄弟姊妹報
: 我目前單身
: 所以綜所稅都繳3萬多甚至更多
: 想請問那我這樣 存股 領股息
: 在綜所稅繳稅上
: 會不會很不划算?
: 還是照存 沒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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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買股票就好
如果存股已經存到可以當上董監事 那的確成立投資公司買股會比較划算 我們這種放千把萬的業餘投資人 不需要這麼麻煩
賣出買回需付給券商的手續費及證交稅用整筆交易金額算,
成本似乎未必會比股利所得稅低?
看所得級距跟量,算算就知道了
手續費6折:0.1425%*0.6*(1+0.96)+0.3%=0.4676%
股利所得稅:4%*(12%-8.5%)=0.14%
以上殖利率假設4% 買進時股價除息4%變原本的0.96
不知道這樣算對不對?
實在太佩服你,算得很仔細 這些應該給級距12%的人參考 級距20%以上的人可以直接忽略吧
若投資ETF證交稅只有0.1%,則變為0.2676% vs. 0.14%
我是原發文者,感謝回覆
想請問假設一年股利24萬
所得稅率12%
一年要多繳24萬x(12%-8.5%)
=8400元,請問是這樣算嗎?
沒錯喔
賣出買回最大風險就是填息,萬一秒填股利直接變0...
我的認知是那樣算沒錯,但我沒有實際經驗,都買美股...
回sadness大,我的認知也是這樣,所以我都不想買高股息或
高配息的金融股。全部存入配息較低的大盤etf如006208,我
覺得配息只是左手換右手,還要被多抽稅不太能接受。我寧願
不要配息,所以海外存股選擇vwra。如果有理解錯誤的部分,
還請其他大大指正。
對我來說,股息對於個股投資比較有意義。長期投資就是
選資優生的概念,而台股來說,現金股利會是個不錯的指
標之一。有點像是個誠信濾網,配不出現金的公司,我就
是多少有點懷疑你拿不出來。至於長期報酬的預估,後來
都直接看長期還原股價比較快。
這時你會發現長期配些股票的,贏過只發現金的,像1229
我就抱了好幾年。
配息是左手換右手?所以你合夥做生意都不拿分紅就是了
?
為什麼不講右手換左手
要講左手換右手
ETF連結基金不配息版本也是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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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借券是否可以拿來做所得稅退稅套利?前陣子弄懂借券重要事 我是低薪族,所得不高 我借券出去,跨除權息,假如配2元,股利2000 以往這2000股利可扣抵所得稅2000X3.5%=70元 但如果被借券出去,過水幾天就還券,變權利補償7
Re: [心得] 股利所得退稅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內容 方案一: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金額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以8萬元 為限 方案二: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6
Re: [請益] 出借股票Q6:若透過券商將手中股票借給他人賺利息,那股利所得稅該算誰的? 「依規定,借券收入屬於財產租賃所得,因此證券公司向借券人拿了借券利息收入,並轉付給出借人時,就會依法扣繳所得稅款。」林志翔指出,就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來看,這部分須按給付額扣取一○%,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二千元,即免扣繳。 股利所得屬於出借人 須課徵綜所稅 但要注意,若出借期間涵蓋除權息,股利所得仍屬出借人,應依法課徵綜所稅;但若借券人賣掉股票,資本利得則因證所稅停徵而免課稅。6
[請益] 借劵收入與股息 如何節稅?最近台灣50開始要發放股息了, 想請教大家一下,如果我已經把股票借出去了, 在除權息期間,將由券商補償股息及其他權益返還出借人。 股息沒什麼疑問是絕對拿的到的, 但是如果股票沒有借出去而是正常的領股息,5
[請益] 借券券權益補償報稅經驗------------------------------------------------------------------------- 發文前請先詳閱[請益]分類發文規範,未依規範發文將受處份。 根據板規1-4-2.請益可提及標的,但是只要屬以下如: 1.問漲跌,或持股分析。 2.預測個股或產業未來性。 3.或有推薦意圖。 請使用 [標的] 分類並依正確格式發文,違者1-4-2砍文處分。3
Re: [請益] 出借券期間配發股息, 報所得稅的問題你好, 出借股票後取得之股利收入為"權益補償",依財北國稅審二字第1050010713號函,第四點 (二)解釋,屬股利所得,請報入您的綜所稅項目 另,出借股票時所產生的利息收入,申報綜所稅時列為51K租賃收入,其中,請備好券商提 供給你的"扣費證明單",上面的手續費,可舉證為租賃收入的"必要費用",得作收入減2
Re: [請益] 雙向借券問題依照元大雙向借券的解釋如上圖,現金股利會補償給你,這補償的現金股利算到個人綜合 所得中,但沒有8.5%的可扣抵稅額。 有誤請指正 以下是凱基證券較完整的解釋2
Re: [請益] 借券是否可以拿來做所得稅退稅套利?手機排版,還請見諒 原PO的意思應該是:在不考慮股市波動的狀況下,靠借來的券來產生股利退稅(5%-8.5%= -3.5%) 但是如果原PO借來的券,在除權息前未賣出,則股利屬於出借人,要繳稅或是能退稅都是 算在出借人身上1
Re: [請益] 借券期間的股利所得仍可扣稅8.5%嗎?簡單回覆税的問題一下,如果有誤請教: (這邊針對自然人也就是我們一般小散戶) 10萬股息,要看你的相對借券方,在除權息前的動作而有差異。 情況ㄧ:若借券方,在除權息前賣出,這時候你的券其實是第三人持有,但借券方仍要給 你這筆股利,根據財政部的解釋令,借券方給你的股利其實是以借券方的資本利得補償給- 查到的資訊如下: 情況一、股票未出借,配發之股息股利屬營利所得,需於次年五月申報所得稅。 情況二、股票已出借,若借券人於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前未賣出,則權益補償返還之股息股 利亦為營利所得,於次年五月申報所得稅。 情況三、股票已出借,但借券人於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前已賣出,則權益補償返還之股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