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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不生不婚族的老後

看板CFP標題Re: [請益] 不生不婚族的老後作者
opm
(角落裡的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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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wangching (小資族)》之銘言:
: 認真問一下
: 不婚不生(不管是被迫或主動選擇)
: 終究會有一天無法自理
: 如果年輕時存好退休金
: 老了真的會有專門照顧無法自理的機構
: 會收無法自理的老人嗎?
: 或可以自理但還是多少需要人顧的老人嗎?
: 一個月大概多少錢?
: 有大大知道嗎?

不婚不生不一定會老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639048
根據衛福部統計處今公布的死因數據,去年兒少(18歲以下)的死亡人數為1236人

人老了不一定死前會失能
http://big5.xuefo.net/nr/article20/195747.html
100多歲還能自己上樹摘果子招待客人,工作到在世的最後一天,預知時至,無疾而終
當然海賢和尚這例子有點特別,我跟同事談過,沒有一個願意一輩子在山裡修道

老了沒辦法照顧自己的程度?
安養機構是基本上算還可以生活自理
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長照型
護理之家,慢性病或出院後需要長期護理
照護需求的程度從輕到重是:安養機構→老人照顧中心(養護型)→老人養護中心(長期
照顧型)或護理之家

護理之家可服務至插3管的患者,沒使用或只使用1~2管也可服務。
3 管指的是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管。
費用約2萬到6萬不等(不含耗材等費用);建議親赴不同的護理之家訪問,才能找到
真正適合患者的照護機構。

106年機構住宿式服務方面,以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家數最多,106 年11 月底計1,100
家,護理之家次之,106 年6 月底為518 家。

早夭的人不會老,願意好好照顧自己,一世修行的人有死前不失能的可能
我不太喜歡長照
可好活,好死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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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言配命 自求多福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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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une09/20 22:23不知道幾時才能推動安樂死合法化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否即安樂死合法化? 早在1987年,世界醫學會(the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即已明確區分兩者的不同, 無論是安樂死或醫助自殺,都是藉由藥物主動終結病人生命,即使基於病患或其近親之要 求而為之,亦不合醫學倫理。1992年世界醫學會再次重申,醫助自殺其本質與安樂死相同 ,均不符合醫學倫理。   而拒絕醫療則是拒絕透過人工或儀器介入來維繫生命,乃是病患基本權利,若醫師在 尊重病患意願下中止醫療,即便病患最終死亡,也是病人自然病程發生的結果,是「讓病 人自然地走」(allow natural death),並不違反醫學倫理。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3696

社會大眾經常聽到「安樂死」三個字,但每個人對於「安樂死」認知可能不同。一般而言 ,「縮短生命的醫療行為(Medical Behavior that Shortens Life)」大致可以依照執 行方式分成三類: 1.消極安樂死 (Passive Euthanasia):是指醫師不施予或撤除病人的維生器材。 2.醫師協助自殺 (Physician Assisted Suicide): 是指醫師經病患要求開立致命藥物 ,由病患自行使用。 3.積極安樂死 (Active Euthanasia):是指醫師投放致命藥物予病人。 不論是消極或積極安樂死,都能再依據病人的意願區分成「自願(Voluntary)」、「非 自願(Non-voluntary)」與「違反意願(involuntary)」。因此,依據上述定義,傅達 仁先生及小島美奈在瑞士所接受的醫療行為其實是「醫師協助自殺」,因為都是透過醫師 開立藥物,由他們自己服用或是開啟點滴注射藥物。 目前,各國普遍接受消極安樂死,但對於醫生協助自殺和自願積極安樂死則抱持不同的態 度。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澳洲、瑞士、奧地利、芬蘭、美國(奧勒岡州、華盛 頓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新墨西哥州、加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緬因州)及德國 ,這幾個國家全部或部分的允許醫師協助自殺或自願積極安樂死。 我哥前幾年走了,他給我的示範是,沒有醫療的介入,也沒有所謂激烈的自殺行為下,一樣可 以活不久 晚上不要睡覺,不喝白開水,只喝含糖飲料或酒,大量抽煙,不要運動,完全商店外食 在我父親過世,母親失能後,他大概那樣過了接近一年 如果一個人想要好好活著,他的生活模式,飲食內容該是怎樣的? 想要好好活著也是個弔詭的概念,如果一個人想要的是舒服平靜的死亡?他可以做甚麼? 據說某宗教唯一接受的自殺方式只有自己餓死,他們覺得死亡是人生只有一次的事 應該好好的慢慢享受,餓死的速度不快,在面前放一堆食物跟水,有蠻多機會反悔的 正視生命 正視死亡 生命是死亡的一部分?或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永久存在的人類,家族跟國家也沒有,種族?終有這一天,難逃這一日

※ 編輯: opm (118.233.156.226 臺灣), 09/21/2020 05:43:27

我媽上個月死於呼吸道阻塞啥?死前幾年,我去看她,她也不認得我,只能躺在床上 生活不能自理 身體不適,住院檢查不出啥,自己跑出醫院,失去行動能力,再急診住院,後來被醫生認為 同時有失智症跟帕金森症的症狀,這兩個都無藥可醫,給藥是否減緩病程看運氣 也是有些其他的病,不過還算能醫 失智症,你不再清楚事情,不認得家人朋友,甚至忘了自己?帕金森症意識雖然還在,很難 動作如意,可能走幾步就要摔,吃飯抖的掉滿地啥?病程到最後連動都沒辦法 醫生說這兩種病的藥接近對立,一個好一些,對另外一個就差一點,只有住院觀察才能用藥 醫生說沒辦法治療後,我送我媽到能處理3管病人的護理之家,月費3萬5起跳 急診住院偶爾有,在健保下開銷不大,請看護的錢倒花了不少,一天2000的話住院一個月 就要6萬,通常10天左右結一次吧? 送我媽進護理之家的時候,我就去簽了自己的DNR.我不想那樣活著

※ 編輯: opm (118.233.156.226 臺灣), 09/21/2020 06:03:29

Altair09/22 18:54謝謝分享

沒有早夭,就有老的問題,其實婚了生了又如何? 法學資料系統,以尊親屬為關鍵字查詢刑案,5143件判決紀錄,談不上多,說不上少 死了但沒成案的當然不會被列在刑案裡 1998年,臺北縣人林清岳,年僅十八歲,夥同女友賴英毓與朋友蘇彥哲、劉玉薰、江玉如 、卓思吟等5人謀殺父林銀樹、母曾玉甘,林清岳持菜刀殘酷砍殺父母106刀 2020年男子梁崇銘拿刀砍斷母親頭顱後拋下12樓,獲判無罪 翁仁賢縱火,企圖「滅滿門」,父母、看護、侄兒、侄媳婦等5人葬身火窟,骨骼炭化, 嚴重燒燙傷的侄女事後也不治。 已婚已生,搭上一個其實也不見得需要長照...-.-子女親手解決你

※ 編輯: opm (180.176.52.227 臺灣), 09/23/2020 21:08:07

paimin09/28 14:31消極的註記遇到狠毒的家人就沒用了 因為你不能說話時 只

paimin09/28 14:31有被別人擺弄的份

opm09/28 18:15加減做而已,誰能清楚的看到未來發生啥事?完美的準備不可能

opm09/28 18:17小島mina女士說過這樣的話,我想在我還是我的時候安樂死

opm09/28 18:18如果活的很開心,行動自如,有人會想安樂死或自殺?

opm09/28 18:19那是痛苦到受不了,想解決痛苦,卻沒辦法,只能解決生命...-.-

opm09/28 18:20坐個捷運而已,也是有人被鄭捷那樣的人砍死

opm09/28 18:21台灣每年被車撞死的,幾千個總有吧,這些人不見得不守交通規則

opm09/28 18:26弄個半死不活的技術可比殺人難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