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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被店員說店內禁止拍照

看板CVS標題Re: [問題] 被店員說店內禁止拍照作者
new13
(拳擊袋鼠)
時間推噓 1 推:5 噓:4 →:68

大家遇到的都是拍商品照居多
我之前到某門市全家跟朋友碰面
買了飲料坐在座位區
只是要拍我跟朋友的合照就被店員制止
有說明只是要拍合照沒有商品照片
還是被拒絕了
我們最後任性的站在門口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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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212303/28 14:29想知道到底哪一條法律有規定或可以處理 若無法可管那

howard212303/28 14:29在不影響到別人動線跟店員肖像權的前提下有什麼禁止

howard212303/28 14:29的理由?

tui7410103/28 14:44店內屬於私人空間 店家本來就可以禁止拍攝

Sfortunate03/28 16:30直接投訴他

vhygdih03/28 17:02私人空間基本上只受刑事法律責任管, 這樣想就好

sam61303/28 19:04刑法那就等店長來吉

triangle1003/28 20:26之前碰到一個智障臭宅,一進門就問說可不可以拍照,

triangle1003/28 20:26我以為是拍商品,結果是要我比YA拍一張

tengobo03/28 21:22去跟法官講,不然法官就是按照過去判例判決。

tengobo03/28 21:55我不會想找自己麻煩,讓自己變成小玉第二。要拍照先問一

tengobo03/28 21:55下店家表示尊重,對方不願意就算了。至於對方願意,自己

tengobo03/28 21:55因對法律不熟而觸法被告,那就是自己要承擔的責任。

wtfconk03/28 22:07樓上你這些話一樣可以講給店長/店員聽,他們有意見就去真

wtfconk03/28 22:07的提告並跟法官講,你覺得可能嘛XD

tengobo03/28 22:36聽起來就好像抓到偷竊可不可以提告?提告了浪費時間金錢

tengobo03/28 22:36得罪客人

tengobo03/28 22:37那你覺得是要提告還是不提告

tengobo03/28 22:49我翻了一下住宅法裡面有關住宅之規定 住宅法第一章第三

tengobo03/28 22:49條第一項規定 住宅:指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之合法建

tengobo03/28 22:49築物。店舖符合這項規定。用一般的思維就是客人進入你家

tengobo03/28 22:49必須遵照你的規定。至於規定是個人訂出來的,不需要任何

tengobo03/28 22:49理由與法律依據。一般規定是由客人詢問主人或是主人口中

tengobo03/28 22:49告知。店舖以此進行延伸,店舖因為無法對每個客人口頭告

tengobo03/28 22:49知,所以直接貼在醒目的地方。所以我認為禁止拍照的規定

tengobo03/28 22:49是合理的,要拍照得先取得店家同意。

tengobo03/28 22:54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第1610號判決要旨也有提到住宅

tengobo03/28 22:54係指供人居住之第宅及店舖而言的字樣

tengobo03/28 23:03另外我也不認為台灣會有店家主張刑法306條規定受退去之

tengobo03/28 23:03要求而仍滯者,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

tengobo03/28 23:03罰金。

erspicu03/28 23:23開放式營業場所拿住宅法相提並論 是在鬼扯什麼東西?

erspicu03/28 23:23不是法律專業 不要隨便亂誤導人 莫名其妙

erspicu03/28 23:25訂規定 基於尊重 所以給予遵守罷了 但犯了啥法?

erspicu03/28 23:26你嗆去跟法官說 那也等哪天真的有實際案例再說

erspicu03/28 23:27不是法律專業 卻愛那邊落法律 但連法條解釋都看不懂

erspicu03/28 23:28住宅提供居住用 最好你7-11 全家 萊爾富 是拿來居住用拉

erspicu03/28 23:29尊重這種莫名規定 就像是哪天規定穿黑色上衣不準進入一樣

he0099339203/28 23:30拍照如果沒有不當得利之行為其實不太可能判決

erspicu03/28 23:30人家店訂個規定 給個尊重 但不等於那規定有啥道理或必要

erspicu03/28 23:30也不代表 就算你真的不遵守 你一定會違背啥法律上規範

he0099339203/28 23:31店家「規定」也不能抵觸法律甚至憲法

erspicu03/28 23:45其實有一個大絕招是 雙方合意原則 店家得以拒絕服務

erspicu03/28 23:46但就僅止於此而已 意思是說 他不爽可請你離開不提供服務

erspicu03/28 23:50至於其他 除非真的能舉證真的因為拍照而承受利益損失

erspicu03/28 23:50或是因為拍照而不法得利 不然要以啥名目說犯法很大問號

erspicu03/28 23:52雙方合意原則很好用 但說白了就是不爽不要來而已

tengobo03/28 23:57你可不可以看一下法律條文再來反駁?

tengobo03/29 00:02法律都跟你講明店舖屬於住宅範圍 條文也列給你了 好歹也

tengobo03/29 00:02先去查證或是以其他條文或判例說明 怎麼老愛自由心證

tengobo03/29 00:04店家規定違反什麼法律或憲法 可以跟我講一下嗎?

tengobo03/29 00:13剛剛再查詢了一些資料之後,我個人結論是單就拍照有沒有

tengobo03/29 00:13犯法是不能以簡單的二分法來做結論。就跟一般案例一樣,

tengobo03/29 00:13你無法用二分法來說明。因為裡面有很多因素在裡面,只能

tengobo03/29 00:13單就案例去逐個討論。

arl03/29 00:20感覺好像你騎車進交大沒登記然後被鎖大鎖要交解所費200元

arl03/29 00:20差不多的意義?

erspicu03/29 00:22法律多少有定義模糊.衝突之處 以你的推文來說 你提住宅法

erspicu03/29 00:23住宅:指供居住使用... 跟開放式營業空間 諸如超商

erspicu03/29 00:23定義本質就有衝突 然而你後面又有貼有見解說 住宅

erspicu03/29 00:25包括店鋪.. OK 即使住宅包括店鋪 那適不適用住宅法去處理

erspicu03/29 00:26又是一個問題 因為並不合住宅法的定義 你要套用住宅法

erspicu03/29 00:26好歹你也得符合住宅法這套系統下的定義標準吧

erspicu03/29 00:28其實就已經有更充分的論述支撐商家自訂規矩的法源

erspicu03/29 00:29商業行為的雙方合意原則就很夠 實在覺得多扯住宅.店鋪

erspicu03/29 00:29這種有爭議性的東西 沒必要

luckdot03/29 09:09只能尊重店家 不要想太多

luckdot03/29 09:09相信你們一定可以平安走出店門口拍照的

Henry03/29 18:45私人空間人家說了算

LSND03/29 20:06尊重很難嗎,門口就有貼禁止拍照,不爽不要進去買就好了。進

LSND03/29 20:06去就代表你同意它的規則。

miniuser03/29 20:17拍照到底違反哪條法律 有判例可以參考嗎 還是嘴砲理由

miniuser03/29 20:18說穿了就用個似是而非的理由唬唬人而已

miniuser03/29 20:19門口貼了接受信用卡 結果一堆會用刷卡機的就說不能刷卡

miniuser03/29 20:20不會用刷卡機的店員 就說買東西不能刷卡 不然就亂按POS

arl03/31 04:36噓miniuser 人家的店禁拍照本來就是他們說的算

arl03/31 04:36不然我請問一下科技廠內便利商店禁拍照有法律可循嗎?笑死